Ⅰ 二手房交易需要什麼資料
二手房交易一般需要帶房屋產權證書、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二手房轉讓合同、戶口本等必要證件。此外,簽訂完書面轉讓合同後,應在90日內持相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Ⅱ 二手房買賣要准備什麼材料
二手房買賣須准備的資料: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的相關產權證、房屋買賣雙方的身份證件、戶口本以及關於雙方婚姻狀況的證明,如該房處於出租或共有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共有人放棄購買的書面材料。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Ⅲ 買賣二手房需要哪些手續和證件
二手房交易需要什麼證件和手續
1、二手房交易需要的證件有身份證,房主的身份證。戶口本、計生證、個人收入證明和銀行近三月到半年的賬單。如果是單身,要帶單身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已婚的,要帶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和收入證明。
2、二手房交易手續:發布或了解房源信息—看房、挑房—買賣雙方初步達成意向、買方交付定金—談判簽約,買方向賣方支付首付款—繳納相關稅費、辦理產權過戶—買方支付剩餘房款—交房。
二手房買賣交易要注意哪些事項?
1、注意產權證件。
購買二手房的話,購房者在簽合同交定金之前,一定要核查一下跟房子有關的證件,比如說房產證書和賣家的身份證,房產證上面的產權人一定要是賣房人,只有產權人才有權利賣房子。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購房者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在交易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房多賣的情況,並且買了之後辦理不了過戶手續。
2、注意購房流程。
很多購房者表示,購買二手房的流程要比新房復雜,要想減少麻煩的話,勢必是要在購買之前了解一下具體的購房流程的,從選房到簽合同,從辦理貸款手續到過戶手續,每一步都有可能會發生意料之外的情況。作為購房者,在了解清楚了具體的辦理流程之後就能從容的應對購買二手房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意外情況了。
3、注意合同內容。
簽訂二手房買賣交易合同的時候,購房者一定要注意細看合同中的內容,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特別是針對買賣雙方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一定要是對等的,還有關於、、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4、驗收注意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