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至是什麼意思
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中,「四至」是一種用於確定所承包的土地的具體位置的表述方法,即東、南、西、北四個方位分別相鄰或到達什麼地方,這樣就確定了中間一塊具體的區域,這塊所確定的區域就是合同所指的承包經營的土地范圍。
⑵ 土地地塊 提到的 項目四至 具體指得是 哪些
四至范圍即指東西南北四個方向的邊界。一般有一定的標志性和百姓的認可性,比較容易找到的、形象的指明具體的位置的方法 。
書寫格式
東至X,西至X,南至X,北至X
如:東至XX路,西至XX街,南至XX小學,北至XX公園。
拓展資料
宗地四至
宗地四至是指一宗地四個方位與相鄰土地的交接界線。一個地塊內由幾個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間又難以劃清權屬界線的也稱為一宗地。一般填寫四鄰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單位和個人的名稱。
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單元,是指以權屬界線組成的封閉地塊,是地球表面一塊有確定邊界、有確定權屬的土地,其面積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綠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設施用地等。以宗地為基本單位統一編號,叫宗地號,又稱地號,其有四層含義,稱為:區、帶、片、宗,從大范圍逐級體現其所在的地理位置。如:B107—24這個地號表示福田區第1帶07片第24宗地。宗地是被權屬界址線所封閉的地塊。通常,一宗地是一個權利人所擁有或使用的一個地塊。一個權利人擁有或使用不相聯的幾個地塊時,則每一地塊應分別劃分宗地。當一個地塊為兩個以上權利人擁有或使用,而在實地又無法劃分他們之間的界線,這種地塊稱為共用宗。當一個權利人擁有或使用的地塊跨越土地登記機關所轄的范圍,即一個地塊分屬兩個以上土地登記機關管轄時,應按行政轄區界線分別劃宗。
⑶ 房屋所有權證四至是什麼意思
房產證上的邊界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房產證上的邊界線,記載著該房屋的「四至」,即四周范圍。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⑷ 房屋交易中的四至指什麼
「四至」是指建築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別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要求,開發區通過審核並公告後,應落實四至范圍,以防止開發區四處「漂移」和變相擴區,從而達到合理控制開發區用地規模的目的。
⑸ 二手房買賣中東至西至南至北至什麼意思
一,四至是土地科學及管理學名詞,四至即四至范圍,指東西南北四個方向的邊界。一般有一定的標志性和百姓的認可性,比較容易找到的、形象的指明具體的位置的方法 。
二,地籍上每宗地四鄰的名稱。一宗地四個方位與相鄰土地的交接界線。一般填寫四鄰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單位和個人名稱。若毗鄰的土地為道路、河流等線狀地物或湖泊、山峰等,其四至填寫為相關地物的名稱。
三,書寫格式如下:東至XX路,西至XX街,南至XX小學,北至XX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