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黃金買賣規則是什麼
黃金的買賣規則是不一樣的,主要分為五種不同的規則。第一種就是選擇交易方式:實行T+0交易、雙向交易方式等。然後就是黃金每天的交易時間,除了雙休的法定節假日之外的時間不開夜盤。還有交易制度、漲跌幅限制以及交易單位等規則。
(1)黃金場內交易按照什麼的原則達成擴展閱讀;
黃金(Gold)是化學元素金(Au)的單質形式,是一種軟的,金黃色的,抗腐蝕的貴金屬。金是較稀有、較珍貴和極被人看重的金屬之一。國際上一般黃金都是以盎司為單位,中國古代是以「兩」作為黃金單位,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金屬。不僅是用於儲備和投資的特殊通貨,同時又是首飾業、電子業、現代通訊、航天航空業等部門的重要材料。
首先黃金投資主要分為實物黃金、黃金T+D、紙黃金、現貨黃金、國際現貨黃金(俗稱倫敦金)、期貨黃金、黃金預付款、民生金,這8種比較流行的黃金投資形式。
實物黃金,通過買賣金條,金飾等買賣實質物品上的黃金。實物金:以1:1的形式,即多少貨幣購買多少黃金保值,只能買漲,不能買跌,投資額大,手續和費用復雜。難在辨別真假,成色。
黃金T+D:以杠桿比例1:5.交易分三個時間段,雙向買賣,採用的是撮合式的交易,無點差,缺點是交易不活躍,有溢價產生,可以選擇銀行,優點是銀行提供,缺點是銀行手續費高的離譜。
紙黃金:紙黃金是國內中、工、建行特有的業務。紙黃金是黃金的紙上交易,投資者的買賣交易記錄只在個人預先開立的「黃金存摺賬戶」上體現,而不涉及實物金的提取。盈利模式即通過低買高賣,獲取差價利潤。紙黃金實際上是通過投機交易獲利,而不是對黃金實物投資。優點是銀行提供,缺點是沒有杠桿,費用過高
現貨黃金:國內手續費標准為萬分之7左右,採用24小時不間斷交易,時間及價格與國際金價市場接軌,T+0交易模式,雙向操作可買漲買跌,杠桿比例比較低是1:12.5,是國內唯一採用做市商制度的投資品種,可提取黃金實物。
㈡ 什麼是黃金的場內交易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場外交易:又稱櫃台買賣或稱店頭市場,英文簡稱為 OTC (Over-The-Counter)。有價證券不在集中市場上以競價的方式買賣,而在證券商的營業櫃台以議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行為,稱作場外交易。由櫃台買賣所形成的市場,稱為場外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是一種鬆散的、沒有買賣集中地點的市場,交易由為數眾多的交易商和經紀商用電話、電報或電傳進行。美國場外交易市場買賣的證券,既有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也有未掛牌上市的證券。
場外交易不在產品供銷會上登記成交,而是私下以高於或低於供銷會上規定的價格或附有其他條件(如搭配次貨、以物易物等)的價格達成的交易。場外交易大多是在商品供不應求或供銷會上某些規定不合理的情況下產生的。容易產生不正之風,甚至為投機倒把者提供可乘之機。要杜絕場外交易,從根本上說要建立和保持商品供求比例的協調。相對地,場外交易的優點是買賣雙方可以洽談特別交易條件,不需依照集中市場的標准合約交易,例如買賣一年以上的外匯遠期(集中市場不提供外匯遠期交易)。但場外交易的缺點則是市場資訊較不公開,且無證券交易所保障履約,到期履約風險大。
㈢ 黃金交易的交易規則
期貨交易是指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買賣某種期貨合約的交易活動。
1、交易價格是交易所計算機自動撮合系統將買賣申報指令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形成的價格。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賣出價和前一成交價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
2、交易指令分限價指令、取消指令和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指令。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500手,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單量為1手,交易指令的報價只能在價格波動限制之內。
3、交易所實行交易編碼備案制度。交易編碼是指會員和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的專用代碼,分非期貨公司會員交易編碼和客戶交易編碼。
4、交易所按即時、每日、每周、每月、每年向會員、客戶和社會公眾提供期貨交易信息。
結算細則要點
結算是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貨款及其他有關款項進行計算、劃撥的業務活動。
1、交易所在各存管銀行開設一個專用的結算賬戶,用於存放會員的保證金及相關款項。會員應當在存管銀行開設專用資金賬戶,用於存放保證金及相關款項。交易所與會員之間期貨業務資金的往來通過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和會員專用資金賬戶辦理。
2、交易所對會員存入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的保證金實行分賬管理,為每一會員設立明細賬戶,按日序時登記核算每一會員出入金、盈虧、交易保證金、手續費等。期貨公司會員對客戶存入會員專用資金賬戶的保證金實行分賬管理,為每一客戶設立明細賬戶,按日序時登記核算每一客戶出入金、盈虧、交易保證金、手續費等。
3、交易所實行保證金制度。保證金分為結算準備金和交易保證金。結算準備金是指會員為了交易結算在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中預先准備的資金,是未被合約佔用的保證金。交易保證金是指會員存入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中確保合約履行的資金,是已被合約佔用的保證金。
4、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實行凈額一次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5、當每日收盤結束,若結算後的結算準備金小於最低余額的,會員必須於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將資金補足至結算準備金最低余額。未及時補足的,若結算準備金余額大於零而低於結算準備金最低余額,則禁止開新倉;若結算準備金余額小於零,則交易所將按有關風險控制管理規定執行「強行平倉」。
交割細則要點
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1、在合約最後交易日後,所有未平倉合約的持有者應當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客戶的實物交割應當由會員辦理,並以會員名義在交易所進行。自然人客戶不得進行黃金(1578.00,9.10,0.58%)實物交割。黃金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後,自然人客戶該黃金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
2、交割程序第一交割日: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將已付清倉儲費用(支付到第五交割日,含第五交割日)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第二交割日: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第三交割日: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第四、五交割日:賣方交發票。
3、標准倉單在交易所進行實物交割的流轉程序:
(1)賣方客戶將標准倉單授權給賣方會員以辦理實物交割業務;
(2)賣方會員將標准倉單交給交易所;
(3)交易所將標准倉單分配給買方會員;
(4)買方會員將標准倉單分配給買方客戶;
4、入庫與出庫
(1)貨主向指定交割金庫發貨前,應當辦理入庫申報(交割預報)。入庫申報的內容包括品種、等級、數量、發貨單位及擬交貨地等。客戶的申報應當通過其委託的會員辦理。
(2)交易所在庫容允許情況下,考慮貨主意願,在3個交易日內指定貨主交金金庫。貨主應當在交易所規定的有效期內向已批準的入庫申報中確定的指定交割金庫發貨。未經過交易所批准入庫或未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入庫的金錠不能用於交割。
(3)金錠運抵指定交割金庫後,指定交割金庫按相關規定對金錠及相關單證進行檢驗審核。檢驗分為質量檢驗和數(質)量檢驗兩部分。入庫時,貨主應當到指定交割金庫監收;貨主不到庫監收的,視為貨主同意指定交割金庫的檢驗結果。
(4)金錠入庫完畢並驗收合格後,由會員向交易所提交製作標准倉單申請,交易所審查合格後,通知指定交割金庫在標准倉單管理系統中簽發標准倉單。
(5)貨主提貨時,應通過標准倉單系統提交出庫申請,並選擇提貨地,交易所在貨主選擇的提貨地內統籌安排提貨金庫,並在貨主提交提貨申請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確定其中一個交易日為發貨日。在發貨日前的某一交易日,交易所通過標准倉單管理系統將發貨日通知貨主,改交易日為發貨通知日,貨主應當自發貨日起兩個工作日之內到庫提金。
指定交割金庫發貨時,應當及時填制《標准倉單出庫確認單》(一式二份,貨主和指定交割金庫各執一份),並妥善保管備查。
5、交割結算、出入庫溢短結算及發票流程
(1) 存入或提取金錠時每張倉單金錠的純重與倉單標准重量(純重)的差為溢短。差額為正數的稱為正溢短,差額為負數的稱為負溢短。交易所分別在溢短結算日(即金錠入庫時的倉單生效日或出庫時的發貨通知日)對溢短進行結算。黃金結算專用發票是指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印製的,專門用於黃金交割結算與溢短結算的普通發票(分為發票聯、結算聯和存根聯)。
(2)黃金交割結算與發票流程
①黃金期貨的交割結算:黃金期貨的交割結算價為該合約最後5個有成交交易日的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交割結算時,買賣雙方按該合約的交割結算價進行結算。
②交割貨款結算:買賣雙方的交割貨款按倉單的標准重量(純重)進行結算。交易所只對會員進行結算,買方客戶的貨款須通過買方會員轉付,賣方客戶的貨款須通過賣方會員轉收。
③交割發票:交割時統一開普通發票。
④交割發票流轉:由賣方非期貨公司會員或客戶開普通發票給交易所,交易所開《黃金結算專用發票》(發票聯)給買方非期貨公司會員或客戶,並向賣方非期貨公司會員或客戶提供《黃金結算專用發票》(結算聯),《黃金結算專用發票》的存根聯由交易所留存。
⑤客戶與交易所間的發票和單據傳遞須通過會員單位進行。
(3)黃金入庫溢短結算及發票流程
①入庫溢短結算:黃金的入庫溢短按溢短結算日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最近月份黃金期貨合約的結算價進行結算。
②溢短相關票據:正溢短由黃金存入企業向交易所開具普通發票;負溢短由交易所向黃金存入企業開具《黃金結算專用發票》(發票聯),《黃金結算專用發票》的存根聯和結算聯由交易所留存。
(4)黃金出庫溢短結算及發票流程
①未經過交割的標准倉單提貨出庫溢短結算:會員或客戶(提貨方)將持有的未經過交割的標准倉單提貨出庫時。正溢短由交易所向提貨方開具《黃金結算專用發票》(發票聯),《黃金結算專用發票》的存根聯和結算聯由交易所留存;負溢短由提貨方向交易所開具普通發票。
②經交割持有的標准倉單提貨出庫溢短結算:會員或客戶將經交割持有的標准倉單提貨出庫時,溢短按溢短結算日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最近月份黃金期貨合約的結算價進行結算,並由交易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買方會員或客戶提供的《交割結算單》、《標准倉單出庫確認單》、《溢短結算單》按其實際交割貨款(由交割貨款和溢短結算貨款組成)和提貨數量,代交易所向買方會員或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記賬聯由交易留存。對提貨方會員單位或客戶為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③溢短結算貨款的計算公式:溢短結算貨款=溢短×溢短結算日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最近月份黃金期貨合約的結算價。
(5)買方會員或客戶提貨出庫時實際交割貨款由交割貨款和溢短結算貨款組成,其中交割貨款按後進先出法原則確定。
㈣ 黃金T+D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交易時間】
[7]日市:每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09:00---11:30 13:30---15:30
夜市:每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21:00---02:30
每日21點開盤到次日15:30收盤為一個交易日。
由於"T+D"可以在晚上進行交易,而且波動最活躍的時候也恰恰是在晚上,所以非常適合平時白天需要上班的投資者,免去了以前炒股票時要在白天看盤的麻煩
【交易費用】
在銀行投資黃金t+d業務,除了要向銀行繳納保證金、手續費,有時還需要繳納延期費和超期費。
由於黃金t+d業務是以保證金交易方式進行交易的,客戶可以選擇合約交易當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這時就引入了延期補償費(簡稱「延期費」)機制。
延期費是客戶延期交收發生的資金或黃金實物的融通成本,延期費的支付方向根據交收申報數量對比確定。
延期費的計算公式為:延期費=持倉量×當日結算價×延期費率。
若投資者連續持有延期合約的時間超過金交所公告期限,金交所可以根據市場持倉情況對超期持倉加收超期費。
超期費=超期持倉量×當日結算價×超期費率。[8]
【風險提示】
雖然金銀T+D業務操作起來就像買股票一樣便捷,而貴金屬市場又很難出現莊家,但是這並不代表金銀T+D的風險低於其他貴金屬投資方式。相反的,金銀T+D的風險卻更大,投資者在賺到翻番的同時,也極有可能出現爆倉或者全部虧損的局面。
采訪中,民生銀行、興業銀行的咨詢師均提醒投資者,由於金銀T+D業務具備杠桿放大功能,風險比一般金銀類投資更高,發生更大損失的可能性也更高,對於貴金屬投資沒有經驗的投資者,並不適合以金銀T+D的產品起手。金銀T+D更適合已經擁有一定投資經驗且風險承受能力較高的客戶。
咨詢師表示,即便是擁有一定經驗的投資者,在進行金銀T+D投資時,也需用心做好資金管理,一定要實時監控保證金的狀況,隨時注意控制倉位,高倉位或滿倉操作在金銀T+D的投資中是大忌。
㈤ 上海黃金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 上海黃金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的正常交易程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黃金交易所管理辦法》和《上海黃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交易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宗旨,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採取自由報價,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統一配送的交易方式,同時提供詢價交易等作為輔助交易方式。
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 - 第二章 交易地點和交易時間
第三條
交易所交易地點為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5號。
第四條
每周一至周五開市(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開市時間為 上午10:00--11:30;
下午13:30--15:00; 晚上 21:--02:30. (周五無晚盤)
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 - 第三章 交易品種、質量與報價方式
第五條
交易品種為 黃金、 白銀、 鉑。
第六條
黃金交易品種為標准牌號Au99.99、Au99.95、Au99.9、Au99.5四種和金幣。
白銀交易品種為標准牌號Ag99.99、Ag99.95兩種。
鉑交易品種另定。
第七條
黃金交易品種的標准重量為50克、100克、1千克、3千克和12.5千克的金條、金錠和法定金幣。
白銀交易品種的標准重量為15千克的銀錠。
第八條
交易所交易的黃金為經交易所認證的可提供標准金錠企業生產的符合交易所金錠質量標準的黃金。
第九條
報價方式為人民幣元∕克,人民幣元以後保留兩位小數。
第十條
交易的最小單位為千克,最小提貨量為6千克。
第十一條
交易價格為上海交割地基準價。
第十二條
交易所按成交金額徵收一定比例的手續費,目前暫定為萬分之六。
倉儲費、運保費由交易所代收代付。
交易所保留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以上費率進行調整的權利。
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 - 第四章 交易方式
第十三條
會員可自行選擇通過現場或遠程方式進行交易。
現場交易是指會員在交易所指定的場所進行交易。
遠程交易是指會員在自行選定的場所通過通訊網路進行交易。
第十四條
採用遠程交易的會員可選擇以專線或撥號入網等通訊方式接入交易系統。
第十五條
黃金市場的交易工具包括現貨黃金交易以及遠期黃金交易。
交易所對現貨交易實行T+0的清算速度辦理資金清算,會員到指定倉庫提取黃金時間為填寫黃金提貨申請單後3個工作日內。遠期黃金交易是指買賣雙方在交易成交後T+X日(X為遠期黃金交易的合約期限值)辦理清算與交割的交易。
交易所保留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交易工具及交易品種進行調整的權利。
第十六條
現貨黃金交易前,買方會員必須在交易所指定的賬戶全額存入相應金額的人民幣資金;賣方會員必須將需售出的黃金全部存放在交易所指定的黃金交割倉庫。
遠期黃金交易前,買方會員必須在交易所指定的賬戶按一定比例存入相應金額的人民幣資金;賣方會員必須將需售出的黃金按一定比例存放在交易所指定的黃金交割倉庫,或在交易所指定的賬戶按一定比例存入相應金額的人民幣資金。上述資金與黃金比例按照《上海黃金交易所遠期黃金交易管理辦法》制定。
第十七條
對於未掛牌交易的非標准黃金,會員可通過交易系統進行詢價交易。
第十八條
為防止非正常因素對交易價格的干擾,交易所有權根據交易的實際情況,確定不同上市品種價格漲跌最大幅度(漲、跌停板)及實施辦法,必要時將根據理事會的決定暫停該品種的交易。
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 - 第五章 報價成交
第十九條
會員在黃金交易系統中通過報價窗口方式進行報價。
第二十條
會員報價按交易方向可分為買報價、賣報價、雙向報價。
買報價是指會員買入黃金的報價。
賣報價是指會員賣出黃金的報價。
雙向報價是指會員同時報出買入價和賣出價,其中買入價不得高於賣出價。
會員所報價格在本場交易時間內一直有效,直到該報價全部成交或被會員撤銷。
第二十一條
交易所計算機自動撮合系統將買賣申報指令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
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即:
當bp≥sp≥cp,則:最新成交價=sp
bp≥cp≥sp, 最新成交價=cp
cp≥bp≥sp, 最新成交價=bp
當日首筆成交中前一成交價(cp)為昨日最後收盤價。
當一筆報價已部分成交,剩餘部分繼續參加當天交易的撮合排序。
第二十二條
每場交易開盤價為開盤後第一筆成交價,收盤價為最後五筆成交價的加權平均價。
交易價格漲跌幅度以上一交易日收盤價為基準。
當日加權平均價是指某一交易品種當日成交總額除以當日交易總量的加權平均價。
第二十三條
會員報價後,該筆報價所對應的資金賬戶相應金額或黃金庫存賬戶相應黃金即被凍結。
第二十四條
報價尚未成交前,會員可以撤銷原報價。
會員撤單指令只對原報價未成交部分有效,若該筆報價已全部成交,則該指令無效。
會員撤單後,該筆撤單所對應的報價凍結資金或黃金庫存即被解凍。
第二十五條
會員報價成交後,即可列印成交單。
第二十六條
現貨黃金交易中,會員(自營或代理)賣出黃金,其所得金額的90%可用於本交易日內的交易;會員買入黃金,其所得黃金只在當天清算完成之後,即第二個交易日方可用於交易,不得用於本交易日的交易。
第二十七條
若會員黃金庫存賬戶中可用庫存余額為正,則可通過交易系統列印黃金提貨單。
會員提貨按照《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交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辦理。 第六章 清算與交割
第二十八條
交易所實行集中、直接、凈額的資金清算原則。
第二十九條
進行現貨黃金交易前,買方會員(自營或代理)必須在交易所指定的賬戶全額存入相應金額的人民幣資金;賣方會員(自營或代理)必須將需賣出的黃金全部存放在交易所指定的黃金交割倉庫。
第三十條
交易所對現貨交易實行T+0的清算速度辦理資金清算,即在交易日將資金從買方會員(自營或代理)保證金賬戶上扣除,將資金劃入賣方會員(自營或代理)的保證金賬戶,下一個營業日,再劃入賣出會員在清算行開立的(自營或代理)專用賬戶。
第三十一條
交易所實行"擇庫存入"、"擇庫取貨"的交割原則,會員可自由選擇交割倉庫存入或提取黃金。
第三十二條
買賣雙方成交當日收市後,由交易所為買賣雙方進行貨權轉移。
第三十三條
買方會員(自營或代理)成交當日,交易所交易結束30分鍾後即可在交易端填寫黃金提貨申請單,亦可根據需要擇期填寫黃金提貨申請單或次日後進行賣出交易。擇期填寫黃金提貨申請單時間為交易所工作時間任一時間段(交易所交易結束30分鍾內暫停)。
第三十四條
會員到指定倉庫提取黃金時間為填寫黃金提貨申請單日後3個工作日內(邊遠地區為填寫黃金提貨申請單日後5個工作日內),有效提取期限為填寫黃金提貨申請單日後第五個工作日止。
第三十五條
會員按照《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交割管理辦法》繳納黃金倉儲、運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 - 第七章 信息統計
第三十六條
交易所及時、准確地發布當日市場行情及市場有關信息。
第三十七條
交易所發布的信息包括:
1、公共市場實時行情:包括指定交易品種的開盤價、最高價、最低價、最新價、收盤價、當日加權平均價、漲跌價位、漲跌幅、成交量及成交金額等。
2、最優報價分布圖:顯示每一交易品種買賣各3個最優價位。
3、實時行情走勢圖:顯示市場最新成交價走勢。
4、國際黃金市場行情:顯示國際黃金市場相關行情。
5、黃金市場歷史行情:顯示黃金市場的歷史行情統計信息
6、會員基礎信息查詢:顯示交易所所有會員的基礎信息。
7、市場公告及其他信息。
第三十八條
會員可以通過交易系統對自身的交易信息進行統計,包括:
1、歷史行情統計:統計本會員的歷史成交行情。
2、歷史成交量統計:按交易工具、品種、買賣方向等統計本會員歷史成交量。
3、當日報價統計:統計本會員的所有當日報價。
4、會員成交統計,包括:
(1)即時成交:統計本會員的即時成交記錄
(2)歷史成交:統計本會員的歷史成交記錄
5、會員資金查詢:查詢會員在交易所指定賬戶的資金余額及應計利息等相關信息。
6、會員黃金庫存查詢:查詢會員在交易所指定倉庫的黃金庫存等相關信息。
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 - 第八章 代理業務
第三十九條
代理業務是金融類和綜合類會員接受客戶委託代理客戶進行交易的活動,其程序是:
(1)客戶委託會員單位辦理開戶手續,雙方根據代理章程簽署代理交易協議書。
(2)交易所實行客戶編碼登記備案制度,客戶開戶時應由會員單位按交易所統一的編碼規則進行編號,一戶一碼,專碼專用,不得混碼交易。
(3)每場交易由客戶通過被委託會員下達交易指令。
(4)每筆交易完成後,會員單位將執行指令結果及時通知客戶。
(5)辦理財務及交割事宜。
第四十條
被委託代理的會員可參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和比率向代理客戶收取保證金和代理手續費,其中代理手續費最高上限不得超過千分之一點五。
第四十一條
個人黃金買賣業務通過金融類會員進行,並另行制定有關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會員代理業務與自營業務的會計帳目必須嚴格分開。當自營業務與代理業務在某筆交易中同時發生時,必須優先代理業務。
第四十三條
被委託代理的會員不得將收取的客戶保證金用於自身經營活動或充抵自身債務;不得允許他人擅自使用客戶保證金或擅自用客戶保證金為他人經營活動提供擔保。
第四十四條
會員的自營業務、代理業務都必須通過交易所公開的競價交易完成,自營與代理業務之間、代理業務相互之間以及會員之間的業務均不能相互私下對沖。
第四十五條
會員有責任如實向委託方提供本會員的資信和業務情況,並需向客戶充分揭示交易的風險性,介紹交易行情及其他信息,對客戶進行業務培訓。
會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戶作獲利保證。
第四十六條
會員及出市代表應按客戶的要求在授權范圍內代理交易,不得擅自變更指令,並為客戶保守秘密。
第四十七條
會員對客戶的代理交易負全部責任,代理客戶與交易所不發生直接關系,但有向交易所反映代理業務中的問題和糾紛的權利。
第四十八條
交易所對會員開展的各項代理業務有檢查和監督權,並另行制定有關管理辦法。
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 - 第九章 異常情況處理
第四十九條
異常情況是指在交易中發生操縱市場並嚴重扭曲價格的行為或者不可抗力的突發事件以及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五十條
在交易過程中,如果出現以下情形,交易所可以宣布進入異常情況,採取緊急措施化解風險:
(1)地震、水災、火災、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或計算機故障等不可歸責於交易所的原因導致交易無法正常進行;
(2)會員出現清算、交割危機;
(3)交易所業務規則中規定的其它情況。
出現前第(1)項異常情況時,交易所總經理可以採取調整開市收市時間、暫停交易的緊急措施;出現前款第(2)、(3)項異常情況時,理事會可以決定採取調整開市收市時間、暫停交易、調整漲跌停板幅度、限期平倉、強行平倉、限制出金等緊急措施。
第五十一條
交易所宣布進入異常情況並決定採取緊急措施前必須報告中國人民銀行。
第五十二條
交易所宣布進入異常情況並決定暫停交易時,暫停交易的期限不得超過3個交易日,但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延長的除外。
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 - 第十章 罰 則
第五十三條
對違規會員和違規行為,交易所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市場交易規則等有關法規和政策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五十四條
本規則認定的會員違規行為包括:
1、違反黃金市場管理有關規定的;
2、故意破壞交易秩序、操縱市場行情的;
3、指派未獲得交易員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黃金交易的;
4、違反資金清算和黃金交割有關規定,造成資金清算逾期到帳、黃金逾期交割的;
5、未按照交易所的規定繳納會員費或交易手續費等費用的;
6、惡意破壞交易系統的;
7、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規行為。
第五十五條
會員有第五十四條所述行為的,交易所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告處理及相應的經濟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其暫停或取消會員資格的處罰。
除警告、通告處理外,交易所應將對會員的處罰情況上報主管機關。
第五十六條
對會員發生第五十四條所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且情節嚴重的交易員,交易所有權給予暫停或取消交易員資格的處罰。
受到暫停交易員資格處罰的交易員必須經交易所再培訓後方可上崗操作。
受到取消交易員資格處罰的交易員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交易員資格。
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 -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本規則的解釋權和修訂權屬交易所。
第五十八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條
投資需謹慎,入市有風險。
㈥ 現貨黃金交易需要遵守哪些規則
現貨黃金交易規則一:微分化原則
把盈利、虧損和持倉的時間都微分化,特別是虧損,控制在價差的幾元錢之內。持倉時間最長的,就幾分鍾;最短的,僅2、3秒鍾。果斷進出,決不以任何理由長時間拖延持有虧損的單子。
現貨黃金交易規則二:獨立性原則
前一筆交易的盈虧與下一筆交易毫不相關。你不能因為上一筆交易的盈虧或進出價格的高低,而影響到下一筆交易的果斷進出。
現貨黃金交易規則三:盈虧相當原則
「盈虧相當」是指由於短線炒手是「微分化交易」,因此炒手每一筆交易賺和賠的金額大體都是相等的。炒手之所以能賺錢,是靠「概率」來取勝。
現貨黃金交易規則四:客觀性原則
做當日短線,最不能容忍的是:頭腦中事先就「主觀」地認定了當日行情是漲是跌。主觀地認定今天只能做多或只能做空,是短線炒手一定不能有的錯誤思維。
現貨黃金交易規則五:停止交易原則
當你虧到預先設定的某個數時,你就堅決平倉關機走人,立即停止當天的任何交易。這個原則可以幫助你絕對不會在一天中出現連續的大賠。
㈦ 黃金一般交易規則是什麼
一,依據相關的政策、法規、法律制定本規則,旨在規范匯豐貴金屬交易市場的貴金屬現貨掛牌交易行為,保持交易秩序的正常進行,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二,貴金屬交易的所有行為都要堅守「公正、公平、公開」。
三,掛牌交易商指的是依據《貴金屬交易市場會員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經交易市場審核批準的會員單位,從事貴金屬生產經營的企業法人。
四,會員的掛牌采購或掛牌銷售的交易活動需依據供需情況進行,會員在掛牌銷售或采購時必須註明貴金屬價格、名稱、質量標准、成色、生產廠家、交提貨方式、交易地點、品牌、數量等相關情況,與此同時會員必須保證現貨存量的充足。
五,會員報價可以採取兩種方式,可以依據實際情況自行定價,也可以選擇交易市場中間指導價。
六,中間指導價的制定是貴金屬交易市場根據倫敦及時行情價格,結合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兌換美元基準匯率得出。
七,貴金屬的報價單位制定規則是掛牌現貨鉑金、鈀金是人民幣元/克,保留到元的小數點後兩位作為報價;掛牌現貨白銀是人民幣元/千克,保留到元的整數位作為報價。
八,報價時間是除國家法定假日、結算時間和國際市場休市除外的每周一至周六開市。周一6:00至周六6:00;結算休市時間:交易日內4:00至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