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租賃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個人出租房屋是指個人產權的房屋出租,應區分「住房」出租和「非住房」出租兩種情形:
1、如果個人出租的房屋是住房,即房產證上註明的房產用途為「住宅」的,可按5%的綜合徵收率,綜合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項稅費。
2、如果個人出租的房屋是非住房,即房產證上註明的房產用途不是「住宅」或「商住兩用」的,而是商業、辦公、工業等類型,按7%或12%的綜合徵收率,綜合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項稅費。個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收入(不含稅)在30000元(含)以下的,按7%綜合徵收率計征稅款;個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收入(不含稅)在30000元(含)以上的,按12%綜合徵收率計征稅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的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㈡ 房屋租賃稅率是多少
一、房屋租賃的稅率
用於經營的繳12%房產稅,租金超過5000元的,還需要繳納營業稅5%,附加稅費在0.6%左右(各地規定不一)。最低稅負為17.5%。如果是個人出租的,那還要帶征個人所得稅(各地規定不一,一般在3%以下),這樣可能還是高一些。
二、房屋租金收入的認定原則
房屋租金收入的認定是房屋租賃稅費計征的核心問題。房屋租金收入的認定主要有兩個原則
1、是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
2、是核定租金原則。
三、核定租金收入的方法和程序
1、申報登記。凡是本轄區范圍內的居民自建房屋,無論出租與否,一律如實登記,納入管理的范圍。
2、核定出租率。每年初,由租賃管理所和稅務所組織成立聯合審定小組,在分片選點的基礎上,對各片區房屋出租情況進行典型調查,審核確定出租比率,並以報表形式報區租賃管理辦和區地稅局備案。
3、核實出租面積。由代徵人員實地察看自建房總層數、業主自用層數和每層平均建築面積及商鋪面積,登記《私人出租屋稅費核定審批表》,由租賃管理站初審核實各棟樓可出租房屋總建築面積後,上報租賃管理所審定。
4、確定租賃面積、計算租金收入。租賃管理所收集整理管理站上報的《私人出租屋稅費核定審批表》,計算填寫租金收入等相關內容。核定租金的有關情況以報表形式報區租賃管理辦和稅務所備案。稅務所若有異議,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將修改意見回復租賃管理所,由租賃管理所重新核定租金收入。
5、文書送達。租賃管理所根據審核通過的《私人出租屋稅費核定審批表》,製作《私人房屋租賃繳納稅費登記卡》發還管理站,由管理員送達業主。業主按《私人房屋租賃繳納稅費登記卡》的內容到所屬管理站(所)繳納稅費。
6、租金調整。業主如對核定的租金收入有異議,可在收到《私人房屋租賃繳納稅費登記卡》的5日內,向租賃管理所提出復核書面申請。租賃管理所應及時給予答復。對不予調整的進行解釋說明;對需要調整的及時組織復核、重新核定,並收回原送達的《私人房屋租賃繳納稅費登記卡》作廢。
7、檢查復核。每年由區地方稅務局和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聯合檢查復核小組,採取不定期方式,對年內各租賃管理所核定租金情況進行檢查復核,檢查結果在兩個系統內進行通報。
8、申報停租或變更。對已實行「核定租金」方式管理的出租屋,原則上不再受理停租或變更。特殊情況下需要申報停租或變更的,業主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報管理站、租賃管理所、區租賃管理辦逐級調查核實後,以報表形式向稅務機關備案。
㈢ 房屋租賃稅率是多少
房屋出租時,需要繳納的稅賦項目及稅率如下:
1、房產稅:應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私有房產主將房屋出租給個人居住,凡經房管部門備案並執行房管部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可暫免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城鎮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佔地)面積,依土地的等級及適用的土地等級稅額,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3、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徵營業稅。
4、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個人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以繳納的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比率繳納。前面已提到,教育費附加為3%,城建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分為7%、5%、1%。
5、印花稅:個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於生產經營口的,應於簽訂合同時按雙方訂立的書面租賃合同所確定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6、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費用後的應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稅稅率均為2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房地產稅依下列標准及稅率,分別計征:
一、房產稅依標准房價按年計征,稅率為百分之一。
二、地產稅依標准地價按年計征,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三、標准房價與標准地價不易劃分之城市,得暫依標准房地價合並按年計征,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四、標准房地價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暫依標准房地租價按年計征,稅率為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