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認識匯兌損益的兩種確認方法(當期確認法與遞延法)
一、匯兌損益的兩種確認方法:
1、當期確認法,是指將未實現的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理由:在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企業要分期確認收益,如果一筆外幣購銷業務的發生日和結算日分屬於兩個會計期間,那麼,在報表編制日和結算日匯率變動對該交易所涉及的外幣應收應付賬戶的影響也應分別屬於前後兩個會計期間,因此,為了反映匯率變動跨越兩個會計期間的實際過程,應在每期期末按期末匯率將外幣應收應付款項的外幣金額調整為記賬本位幣,並在當期確認由於匯率變動而形成的匯兌損益。
2、遞延法,是指將未實現的匯兌損益反映在「遞延匯兌損益」賬戶,遞延到以後各期,待外幣賬款結算時,再將遞延的匯兌損益轉入當期。理由:匯率的變動不可能永遠是單向的,在匯率發生逆向變動的情況下,上一期期末確認的,已計入上期匯兌損益的未實現匯兌損益在本期就不能實現,從而歪曲了企業前後兩個會計期間的損益情況,因此,在會計期末按期末匯率將外幣應收應付款項賬戶的外幣金額調整為記賬本位幣時,由於匯率變動而產生的未實現匯兌損益不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而應將它遞延至下一會計期間的結算日。
二、匯兌損益亦稱匯兌差額,就是由於匯率的浮動所產生的結果。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兌換業務和期末賬戶調整及外幣報表換算時,由於採用不同貨幣,或同一貨幣不同比價的匯率核算時產生的、按記賬本位幣折算的差額。簡單地講,匯兌損益是在各種外幣業務的會計處理過程中,因採用不同的匯率而產生的會計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異。
2. 外幣業務有一項業務觀點和兩項業務觀點理論,我國會計准則對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體現的是哪種折算理論
我國會計准則對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上,採用兩項交易觀,即:交易的發生與相應款項的結算是兩項獨立的關聯交易,交易產生的收入或成本在交易當日匯率確定,以後不再調整,匯率變動的風險由交易而產生的應收或應付款承擔。
3. 簡述單項交易觀和兩項交易觀會計處理有何不同
答:單項交易觀認為應將外幣交易的發生和以後結算視為一筆交易的兩個階段,該交易只有在清償有關的應收、應付外幣賬款後才算完成,在這個過程中,由於匯率變動而產生的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額應調整該項交易的成本或收入。按照這種觀點,購貨付款或銷貨收款是一體,結算時產生匯兌損益源於以往發生交易業務,故應追溯調整以前原業務涉及的成本或收入等賬戶,不單獨確認當期損益。 兩項交易觀認為外幣交易的發生和結算應作為兩項相互獨立的交易處理,該交易在結算時由於匯率變動而產生的摺合成記賬本位幣的差額,不應調整原來的成本或收入,而應作為當期損益的一個明細賬戶或單獨設立「匯兌損益」賬戶進行反映。
從概念的比較中可以看出它們的區別
4. 外幣交易會計處理的單一交易觀和兩項交易觀的定義分別是什麼
單一交易觀:外幣業務交易發生與日後貨款結算是一項業務交易的兩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匯率發生變化應對原交易記錄進行相應的調整。
兩項交易觀:外幣業務交易發生與日後貨款結算是兩個獨立的事項,匯率發生變化不對原交易記錄進行相應的調整。這種觀點認為,外幣交易日確定的是購銷業務,結算日產生的是一筆外幣買賣業務,二者相互獨立。交易結算日由於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外幣折算損益,計入匯兌損益,不調整購貨成本和銷售收入賬戶金額。
(4)兩項交易觀點是什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外幣投入資本:採用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折算,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不產生折算差額。
實質上構成對境外經營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應列入外幣報表折算差額,處置境外經營時,計入處置當期損益。
匯率的選用:應在初始確認時按照交易發生日記賬本位幣與外幣之間的即期匯率將外幣交易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入賬。匯率變動不大的,也可以採用即期匯率的近似值進行折算。主要採用即期匯率。
5. 單項和雙向交易觀是什麼
1、一項交易觀
一項交易觀認為,以非功能貨幣結算的購銷交易必須在賬款結算之日才算完成,銷貨收入或購貨成本的功能貨幣等值,應取決於結算日的匯率。從購、銷業務到賬款結算只是一項交易的兩個階段。這樣,不僅外匯應收、應付款等貨幣性項目在結算之前要承受匯率變動的風險,銷貨收入、購貨成本等非貨幣性項目在結算之前也要承受匯率變動的風險,即在結算時要按現時匯率重新折算為本國貨幣等值,其差額直接調整銷貨收入、購貨成本等非貨幣性項目摺合的本國貨幣等值。
2、兩項交易觀
兩項交易觀把購、銷業務和賬款結算視為兩項獨立的交易,以非功能貨幣結算的銷貨收入和購貨成本的功能貨幣等值,應取決於購、銷業務發生時日的匯率,如果在結算日匯率發生變動,則形成「匯兌損益」。按照兩項交易觀,在購貨或銷貨交易中形成的應付或應收外幣賬款,將承受匯率變動的風險,而存貨、固定資產等購貨成本不承擔匯率變動的風險,一經按原始成本確認入賬,則不再調整;銷貨收入的功能貨幣等值則取決於銷售成立時日的匯率,一經確認,也不再調整。這樣,在賬款結算時日匯率如發生變動,應將其影響確認為匯率變動導致的財務風險,反映於「匯兌損益」賬戶。如果結算日在下一會計期間,在期末就要調整應付或應收外幣賬款的功能貨幣等值,並把這個調整額同樣地確認為匯總損益,到結算日再確認上期期末與結算日之間的匯率變動影響。
6. 什麼是一筆交易觀什麼是兩筆交易觀
(一)一筆交易觀
1.什麼是一筆交易觀?
兩筆交易觀相對。將外幣計價的商品或勞務的購銷業務與其以後發生的外幣性債權、債務的結算業務視作同一筆業務,凡與這筆業務有關的債權債務結算時產生的匯兌損益,均作為調整相應的購銷業務的銷售收入或采購成本等賬戶處理。
2.一筆交易觀的運用
採用一筆交易觀進行外幣業務會計處理時,在結清各項債權、債務之前,這筆交易業務並未完全結束,只有到債權、債務結清後,所產生的匯兌損益已歸入原來的賬戶,這筆交易業務才算完結。在實務中,一筆交易觀較少採用。
(二)兩筆交易觀
1.什麼是兩筆交易觀?
與一筆交易觀相對,將外幣計價的商品或勞務的購銷業務與其他以後發生的外幣性債權、債務的結算業務視作兩筆相互獨立的業務,對於債權、全力結算時產生的匯兌損益,不再調整原來的銷售收入或采購成本等賬戶,而單獨設置匯兌損益賬戶予以反映。
2.兩筆交易觀的運用
採用兩筆交易觀,企業商品或勞務的購銷業務與其債權、債務結算業務是相互獨立的,發生在匯兌損益,要單獨通過匯兌損益賬戶記賬歸集。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1981年12月公布的第52號准則和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1983年3月公布的第21號准則都建議採用兩筆交易觀,我國會計制度也規定採用兩筆交易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