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權屬是什麼意思
權屬就是所有權的歸屬,比如土地權屬,房屋權屬,設備權屬等等。
例,
土地權屬:是存在於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權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土地租賃權、土地抵押權、土地繼承權、地役權和他項權利。
除所有權外,還有使用權、抵押權等物權及租賃債權。土地權利的主體是集體土地所有者、國有土地使用者、集體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項權利者;客體是土地權屬的界址、土地權屬面積、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條件、土地等級和價格等。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享有的土地權利受法律保障。當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等土地權利變更時,必須由土地權利主體提出申請,經過權屬審核後進行變更登記,辦發證書,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土地權利可能因主體違反法律規定被剝,也可能由於某種原因造成結束或停止。土地權利人可以放棄其擁有的各項土地權利。土地權利可以通過劃撥、租賃、交換等各種形式轉移。確定土地權屬性質,必須查清土地的權屬來源,即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
❷ 權屬是什麼意思
權屬是指各項權利的歸屬,常見的類型是房屋權屬。如果只有所有權,則應確定所有權的歸屬者;如果有承租權,則應確定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屬;如果設定了抵押權,則應確定抵押權的歸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條規定: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❸ 店鋪產權證是什麼
產權證一般是指房屋產權證。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情況。
商鋪的房產證和住宅房產證是一樣的,不一樣提右邊的房屋用途,左邊是土地用途,右邊是房屋建築及附著物。
商鋪房產證在辦理和轉讓過程中的稅費相對較高,具體高多少看當地政策。還有一個比較大的區別,就是商鋪的土地使用年限較普通住宅有較大的差距。原則上,普通住宅是70年,商鋪使用年限是40年。其他方面均相同。
房產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什麼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綜上所述,產權證一般是指房屋產權證用來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是一種合法的保障手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第二百四十五條
因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緊急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用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徵用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使用後,應當返還被徵用人。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徵用或者徵用後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❹ 商鋪產權都是多少年的
純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40年,商住綜合的是5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4)店鋪的交易權屬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三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提前收回及土地滅失等原因而終止。
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第四十二條 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七章 劃撥土地使用權
第四十三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前款土地使用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第四十四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轉讓、出租、抵押前款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 對未經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應當沒收其非法收入,並根據情節處以罰款。
第四十七條 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因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無償收回其劃撥土地使用權。
並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予以出讓。 對劃撥土地使用權,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可以無償收回。
並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予以出讓。 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時,對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❺ 公平交易權屬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公平交易權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獲得質量保障和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❻ 商鋪買賣過戶要什麼手續
1、簽定買賣合同
買賣雙方就商鋪的價格、交易方式等協商後簽訂買賣交易合同。
2、遞件
買賣雙方本人帶相關資料去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其中商品過戶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請表(原件);
2)買賣雙方當事人身份證件,有公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持原件核對);
3)房屋所有權證(涉及共有的需提供同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共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4)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持原件核對);
5)房地產買賣契約(原件)。
3、交稅
房管局收件後,按其要求時間到相關稅局部門交納各種稅費。買賣雙方各自帶身份證原件交各自的稅費。
4、完稅過戶並領證
買賣雙方在交納各自稅費後,一起攜帶身份證和各自交稅費的全部發票單據,到房管局審察確認已完稅,完成過戶,領取過戶回執。後期買方按過戶回執指定時間,帶身份證和過戶回執到房管局領取新房產證。
拓展資料
關於過戶
資料來源:網路:過戶
❼ 商業產權是什麼意思
國家相關條文規定:土地使用權有年限,住宅產權是供住房用的土地許可權,年限為70年。商業產權是供商業用房的土地使用許可權,年限為50年。
❽ 交易權屬商品房/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1、交易權屬商品房即常說的使用權房,交易權屬商品房是指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開發建設的以市場價出售的房屋。2、是不可售、非獨立的成套公房,這類住房只可以進行承租權(即使用權)的轉讓和交換。這類房主要包括商品住房、商品商業用房、商品辦公用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