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煙火錢是什麼意思
煙火錢即香火錢,為香資的俗稱,是指香客捐獻給寺廟做日常供奉香燭等項的開支用的。最開初,寺院沒有獨立、完整的經濟來源,因而維持寺廟的日常開銷,寺廟維修、特殊日子(佛教節日)的祭拜活動的資金或物資多來源於香客(燒香拜佛之人,多為信徒)的捐獻,信徒出於對佛的信仰和佛教事業的傳播與發展,捐物獻錢。如果是寺廟維修和庄嚴佛像所需要的大宗款項,就需要請檀越施捨,這個請求別人施捨的行為叫做化緣,這些錢也可稱為香火錢。
❷ 春節臨近,有人開始在互聯網平台上買賣煙花,這么做違法嗎
是違法的,在網路中出售煙花是沒有安全保障,觸犯了違規經營,他們的產品並沒有經過驗證,發生任何問題,都會導致難以獲得法律保障。
❸ 販賣人間煙火啥意思
一、人間煙火是指凡間炊煙,引申的意思就是飯。二、人人都得吃飯,只有神仙不用吃飯,所以不食人間煙火用來形容女孩子的清麗脫俗和驚世脫俗的魅力,就好像不吃人間飯食的仙子一般。三、人間煙火一般形容女子,這種女子,性情溫和,但是不乏堅定信念,與世俗污垢格格不入.像花兒一樣美麗,如天使一樣聖潔她們的精神世界是純真美好的,不沾染一絲塵俗氣,舉止投足之間給人以清新雅緻的感覺.她們並不妖艷,卻像荷花一樣純白孤傲。四、也有在特定的場合又含有貶義,形容一個人太清高,或者與社會脫節,與人群徹底隔離了,不喜歡溝通與交流。不被人間的濁氣所染,超出人世這個范圍的,有無限的優雅與高貴。五、超凡脫俗.,不與世俗同流合污,保持自己的獨特的性格,以現代來說就已經算是不食人間煙火了。六、傳說中的神仙,是神話傳說中指一些具有特殊能力、並且可以長生不老的人;道家指修煉得道而獲得神通的人。她們生活在距離人間甚遠的天庭,不入凡俗,顯得仙氣縈繞,超凡脫俗。總得來說就是不被人間煙火所困擾
❹ 煙火是什麼意思
煙火,yānhuǒ,漢語詞彙,意思:
1、火和煙。
《莊子·徐無鬼》:「自以為安室利處,不知屠者之一旦鼓臂布草,操煙火,而己與豕俱焦也。」
2、指炊煙。亦泛指人煙。
《史記·律書》:「天下殷富,粟至十餘錢,鳴雞吠狗,煙火萬里,可謂和樂者乎?」
3、指熟食。
楊慎《升庵詩話》卷三:「此詩出塵絕俗,信非食煙火人語也。」
4、指引火的材料。
《孫子·火攻》:「行人必有因,煙火必素具。」曹操註:「煙火,燒具也。」
5、烽火;戰火。
《漢書·匈奴傳下》:「北邊自宣帝以來,數世不見煙火之警,人民熾盛,牛羊布野。」
6、火災;火警。
《宋史·職官志七》:「有逐路兵馬都監、兵馬監,押掌煙火公事,捉捕盜賊。」
7、指供佛、敬神、祭祖的香火。
王統照《銀龍集·銀龍的翻身》:「只有那快要變成殉道者的道士與聾子伙夫,死守著輕易連煙火不見的偶像。」
8、指後嗣。
《金石萃編·漢嚴道君曾孫孟廣宗殘碑》:「四時祭祀,煙火連延。」
9、焰火;煙花。
巴金《家》十七:「煙火的確帶來了很多的快樂,像彩虹一樣,點綴了這年長的一代人的生活。」
10、指煙草製品。
蕭紅《生死場》十七:「他感到滿意,離開青山家,在小道不斷的抽他的煙火。」
❺ 販賣人間煙火啥意思
地球上的煙花是世界上事務和分心的隱喻。人間煙火是指廚房煙囪冒出的煙。
引申的意思是每個人都要吃飯,但只有神仙不用吃飯。所以用它來形容女生美麗脫俗的魅力。這種女人氣質溫柔,但不乏堅定的信念,如花似玉。在特定場合也包含貶義,形容一個人過於清高,與社會脫節,與人群完全隔絕,不喜歡交際和溝通。
人間充滿了「煙火」,「煙火」也同樣充斥著人間,它們中有的叫「笑臉」,有的叫「愛戀」,有的叫「美景」,有的叫「感動」,還,有的叫「姐妹」……在人間蔚藍的大銀幕上,它們交錯相映。綻放迸發。
一個人,在濃墨般的黑夜中燃起了一束煙火,異常美艷,久久之後,天空又歸於漆黑,這樣,便會有第二個人同樣燃上一束……黑暗中蘊孕光明,光明中又萌生黑暗,這不正是大家對美好事物懷有無限追求的有力體現嗎?以美為動力,以創造美為結果。
從而進入一個美麗的循環。這便是著名的「煙火效應」,而最終,當每個人的手中都持著一束煙火,那天空的燭光將不再黯淡,那煙花的盛典將照亮整個人間!
❻ 非法買賣煙花爆竹是什麼罪
非法買賣煙花爆竹是非法經營罪。
根據法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_、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4、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標准如下:
1、違反運輸許可事項的;
2、未隨車攜帶《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
3、運輸車輛沒有懸掛或者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的;
4、煙花爆竹的裝載不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的;
5、裝載煙花爆竹的車廂載人的;
6、超過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規定時速行駛的;
7、運輸車輛途中經停沒有專人看守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罪】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