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買賣屬於政府哪個部門管轄
法律分析:一般有房管部門,當地沒有設相關部門的,可以去當地的建設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 高級法院管轄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⑵ 房管局和房產交易中心是什麼單位
房產交易中心屬於房管局下的二級機構,歸房管局管理,屬於父子關系。
⑶ 房產交易中心是什麼性質的機構是事業單位還是公務員單位,還是公司性質
房產交易中心他的工作性質是屬於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單位的一個相結合的情況它是由政府部門辦公解決相應的問題的地方所以他是公務員編制的事業單位
⑷ 房產交易中心,就是房管局嗎
房屋交易所和房產局有區別。區別在於職能和級別。
1、職能方面:房屋交易所(房地產交易所)是服務單位,為房地產交易而服務,比如進行房地產價值、價格評估。提供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政策咨詢,接受有關房地產交易和管理的委託代理業務。
而房產局(房產管理局)是管理單位,代表政府行使房地產行政管理職能,進行政策指導、監督,負責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以及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2、級別方面:房產局的級別更高,房地產交易所是房產局的下屬單位,被房產局所管理。
(4)房產交易部門是什麼地方擴展閱讀:
特點
(1)交易場所固定,給買者以信任感,安全感,信息暢通,交易方便,可長年吸引客戶人場。
(2)交易活動公開。對自己組織的房源標價出售,對代售的房產科學地估價,同時不定期公布最高限價,可約束不法中間人和不法業主隱價瞞租、高抬房價的違章行為。
(3)市場服務范圍多樣,可提供銷售窗口,可受託代售並估價,開辦房地產抵押、購房貸款業務,辦理立契驗證手續,提供「一條龍」系統服務。
⑸ 房管局屬於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一般來講,大多數市(縣)的房管局是一級局,屬政府直屬機構,由市(縣)政府管理。個別地方的房管局屬二級局,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房管局是國家的一級行政機構,負責管理房屋產權的確定和發放房屋產權的證明,對於房產糾紛沒有義務進行調解或做出行政處罰。只是根據登記的房產證確認房屋產權的歸屬,辦理房屋的過戶、交易的手續,對涉及房屋所有權的民事糾紛,只是能根據法院的要求提供真實的房產資料,不參與有關房屋的鄰里糾紛。房產證的真偽的確定可以由房管局來確定,不能是處理糾紛的裁決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劃分,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管理全國房地產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土地管理部門的機構設置及其職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⑹ 房產交易大廳屬於哪個部門
房產交易大廳是屬於市(區)縣級的房管局主管。。。
房管局設立房產交易大廳,主要是方便於辦理房產證,房產交易的一個行政大廳。
是由房管局直接管轄的。
⑺ 房產產權交易中心是干什麼的小編告訴你
想必現在大家都了解了什麼是產權交易了,以前一直不知道房產產權怎麼交易。現在才知道原來有這么一個機構。提供給人們交易的場所,而且還不盈利,又公證還能做真假鑒定。但是記住哦。產權交易所面向的業務不同交易的東西也不同。這個是特別需要注意的。
很多人都有 房產 產權的意識,但是對於產權的交易流程還是比較模糊的,那到底什麼是產權交易呢?
產權交易是指資產者將其資產權和經營權全部或者部分有償轉讓的一種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是以實物形態為基本特徵的出賣財產的行為;其職能是為產權轉讓提供條件和綜合 配套 服務;開展政策咨詢、信息發布、組織交易、產權鑒證、資金結算交割、股權登記等業務活動。產權交易具有限制性、復雜性、多樣性、市場性等特徵。
產權交易行為的特徵:
1)轉讓 企業產權 的交易主體,應是被交易企業者代表。
2)產權交易是以企業的產權,包括經營權這一特定的企業財產權利和經營權利為標的物而進行的一種交易行為。
3)產權交易一般是有償的,轉讓方要收回企業產權的資產價值。
4)產權交易行為終導致被交易企業產權結構的改變。
產權交易是一種遵循等價交換原則的商品經營活動。
產權交易屬於產權經營活動,其經營主體是企業財產者或代理者。
在內容上可以分為兩個不同層次:一個層次是企業財產權的轉讓;第二個層次是在保持企業財產權不變的前提下,實行企業財產經營權的轉讓。
產權交易表現為以下幾個特徵:
(一)產權交易主體的限制性,是指產權交易出讓人和受讓人主體資格的特殊性以及轉讓或受讓權利的限制性。
(1)出讓人主體資格的特殊性以及出讓權利的限制性,是由法人財產權的特徵所決定的。在企業產權交易時,出讓人主體資格是特殊的,出讓權利是受限制的,具體表現為:
①企業可成為產權的受讓人,但不能成為本企業產權的出讓人;
②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產權交易時,出讓人具有復雜性。國有企業在進行國有資產產權交易時,必須經過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資委)的批准,履行產權界定,資產評估和交易審批等程序;
(2)受讓人資格的特殊性,是針對境外購買者以及特許經營權的轉讓。外資成為企業產權受讓人時,要受到我國外商購買指導目錄的限制:
①公司向其他企業購買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②公司章程對購買或者擔保總額及單項購買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③當轉讓的產權涉及某一行業的特許經營時,受讓人必須取得特許經營資格,如煙草專賣權、葯品經營權等。
(二)產權交易客體的復雜性,是指產權表現形式的多樣性。
每個企業的性質、股本結構、規模、債權債務等完全不同,表現出來的企業產權形態也大相徑庭。
什麼是 產權交易所 ?其實產權交易所就想是一個農貿市場。能交易一些看的見的東西。比如房產、地皮、設備等一系列實質性東西。房產產權產證
產權交易是指資產擁有者將自己的資產權和經營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的一種經濟活動。這樣的經濟活動是以實物形態為基本特徵的賣出財產的行為。是多種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產權交易所就是對這樣的交易提供條件和綜合配套的服務;開展政策喜訊、組織交易、資金結算交割、信息發布、產權鑒定的一個國家組織部門。其部門並不以盈利為目的。 產權交易所很多的城市都有,是固定的依法設立的組織機構。
產權交易機構是作為產權交易的 中介 服務機構,它本身是不能參與產權交易的。其性質是不盈利的機構。只是為了給交易雙方提供場所、設施、交易規則、產權鑒定等。並作為相關公證保證產權交易過程順利。一般在其交易的都是國有企業後者是需要鑒定產權的企業。 產權交易所得職能是組織產權交易活動、為產權雙方提供信息等中介服務、為交易雙方提供場所和設施、審查產權交易出讓方和受讓方的資格及轉讓合同的合法性、根據我們國家有關規定對產權交易活動進行證明。
房地產產權交易管理所(簡稱:交易所)是政府行使管理房地產買賣工作的職能部門。國土資源和 房屋 管理局是房地產買賣的主管機關。 房地產買賣,必須到交易所辦理監證過戶手續,其產權才能合法轉移,受到法律保護。未經交易所辦理買賣監證和過戶手續,屬私下買賣行為,-律視為非法交易,不受法律保護。並根據情節輕重,對私下買賣行為予以依法處理。
房產產權交易中心主要職責和業務范圍: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房地產交易政策和規定,監督指導我市房地產買賣活動,掌握房地產買賣市場動向,協助研究擬訂房地產買賣管理實施辦法。
2、辦理房地產買賣登記監證及權屬轉移手續,按規定代為征繳各項 稅費 。
3、對房地產買賣價格進行監督、審核,有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買賣、拍賣、征地拆遷補償等估價業務。
4、對從事 房地產拍賣 活動的機構進行資質審查及管理,辦理房地產拍賣的監證過戶。
5、為房地產買賣提供監督、業務指導、信息交流、行情預測及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政策咨詢等服務。
6、管理、指導房地產買賣市場的正常運作,查處房地產買賣過程中各種違法行為。
想必現在大家都了解了什麼是產權交易了,以前一直不知道房產產權怎麼交易。現在才知道原來有這么一個機構。提供給人們交易的場所,而且還不盈利,又公證還能做真假鑒定。但是記住哦。產權交易所面向的業務不同交易的東西也不同。這個是特別需要注意的。
⑻ 房產局是什麼單位
【法律分析】:房管局屬於行政單位,它主要負責對整個市區住房交易審批,並且對全市直管住房進行政策性的指導、監督、管理。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條例》
第六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准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⑼ 房地產交易中心屬於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通常屬於當地的房管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