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交易使用第三方電子合同相比傳統合同有哪些優勢
優秀的第三方電子簽約平台,不僅可以保障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還能在節約成本、方便快捷、安全性、法律服務等多方面提供更全面的服務。
電子簽名的應用早有「理論基礎」:早在2005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就明文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伴隨著數字化、新基建浪潮的襲來,政府對於房地產行業應用電子簽名助力數字化轉型的鼓勵信號也愈發明顯,如今年4月,住建部就發布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服務效能的意見》,提出全面採集樓盤信息,實現網簽及時備案,構建房屋管理平台,推進全國一張網建設。鼓勵使用房屋交易電子合同,利用大數據、人臉識別、電子簽名、區塊鏈等技術,加快移動服務端建設,實現房屋網簽備案掌上辦理、不見面辦理。
近期,除多部門發布電子簽名利好政策之外,北京也在積極發揮其示範效應,僅最近:
10月27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發布《關於推進電子勞動合同相關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月4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公安局聯合印發《北京市電子印章推廣應用行動方案(試行)》,推進電子印章在企業提交可信材料、政府全程在線審批等業務場景中的便捷應用。
如今,電子合同已經進入各個領域各個應用場景中,數字時代使用電子合同是大勢所趨。
Ⅱ 買二手房找房產中介有什麼好處
最好是找中介進行二手房交易,因為當中涉及的一些事情自己去辦比較麻煩,有他們代勞就比較輕松點。shqianyy
雖然可以自行交易,但是不通過中介也蠻容易遇到麻煩事的。
一:房款糾紛
房款交接是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非常重視的一環,稍有不慎就會出現錢房兩失的窘境。比如,買方交付定金或房款,但是房屋不能如期過戶。或者賣方只收了定金,完成過戶後拿不到尾款。
因此如果二手房交易雙方採用自行交易的方式,一定要切記將重要事項簽訂書面協議,並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進行保留,如有變更事宜,也一定要白紙黑字的簽訂補充協議。另外在進行交易過程中要妥善保管交易過程中的簡訊、郵件,必要時錄音錄像,為免將來出現紛爭無法有效舉證。為更好的保障雙方利益,也建議雙方進行房款交接的過程中採用資金監管的方式。
二:物業交割
二手房交易雙方完成房屋過戶並不意味著交易結束,最後還有一步是物業交割。物業交割包含范圍較廣,例如物業管理費用的結算,水、電、燃氣、有線電視費用等等均需交接並過戶。私下交易的雙方由於對流程不甚了解,往往會有所忽略,為之後的生活帶來不便。除此之外,還有賣方戶口遷移問題也很容易被忽略,這對之後買方的戶口遷入留下很大的隱患。
通過中介進行房屋交易的好處是中介有豐富的從業經驗,對於二手房交易流程及國家政策十分了解,能夠使買賣雙方節省奔波時間,同時三方簽訂合同相對而言更具保障。
三:產權糾紛
產權糾紛是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常見的陷阱。購房者往往缺乏對於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的了解,同時也無法完全了解對方房屋產權的真實情況,很容易產生在交易過程中房產無法順利過戶的情況。
常見的產權糾紛歸納算來有兩種形式:
(一)交易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例如,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已被抵押的房屋、不符合上市條件的經濟適用房、小產權房等。
(二)產權人不清晰的房屋。例如,房屋產權共有人意見不統一、夫妻離異後產權尚未分割清晰、遺產房屋未完成繼承過戶等情況。
Ⅲ 房地產行業,到底有什麼優勢和劣勢
利潤高,但需要強大的關系網和充沛的資金。
Ⅳ 房地產合同網簽有哪些優勢
對於房企來說,電子合同在線簽署、智能管理、安全合規等特點,有效解決了房地產企業簽約效率低下、用戶體驗度不高、簽約成本高等運營痛點,推進了房地產企業數字化轉型與創新。
根據實際經驗,客戶從認籌到付款,再到開具電子收據,全流程實現了無紙化操作,大大提升了業務效率和客戶購房體驗。
實際上在2019年《電子簽名法》修訂之前,「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文書」還不適用電子簽名,也就是說不能使用電子合同簽訂買房合同,在《電子簽名法》這次修訂之後,買房賣房簽訂電子合同已經可以實現。
而無接觸式的簽約方式也是目前情況下值得一提的優勢。
另外,選擇可靠的第三方電子簽約平台,是保障房產合同的法律效力的重要工具。在數字化技術、國家政策的推動下,購房無紙化時代已經來臨,第三方電子簽約平台將助力更多的房地產企業實現業務全程數字化。
Ⅳ 新房和二手房相比都有哪些優點和缺點呢
買房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一步都輕率不得。無論打算買新房還是二手房,歸根到底大同小異。都是是“大額消費”。其實,新房和二手房,各有優缺點。今天就通俗的詮釋新房和二手房的區別:
4、買房首付、貸款額度不同
新房和二手房的首付比例是一樣的,但在實際交易的過程中,由於貸款額度不同,使得買房的凈首付也不同。
比如,買100萬的新房和二手房(假如二手房評估價為80萬),首付比例均為30%。
新房的首付款為30萬。
二手房的首付比例為44萬,即[100-80×(1-30%)]。80×(1-30%),表示二手房其貸款額為評估價的70%,而由於總房款是100萬,因此,100萬減去貸款額,即為二手房的首付款。
5、交易條件不同
開發商將新房出售給購房者的前提條件是:開發商需要取得五證二書
二手房業主出售二手房的前提條件是,取得該房屋的不動產證,並且貸款結清了,房屋才可以上市交易。
在建新房只能看模型,有的房子建成之後會與模型有所出入,而二手房可以看實物。新房一般要經歷認購、開盤選房、交房、裝修等階段,而二手房,則可以直接即買即住。總而言之,買新房和買二手房,各有利弊。到底是買新房還是買二手房,要依據個人的喜好、經濟狀況而定。
Ⅵ 現在投資房地產有哪些優勢和劣勢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逐步轉軌和國家一系列寄存觀經濟政策的出台,房地產投資劣勢呈現下列幾個態勢。
1、經濟風險降低,技術風險、政策風險增加
房地產投資經濟風險是指一系列與經濟不至於產經濟發展有關的不確定因素給房地產開發經營所帶來的風險。隨著我國經濟發展以及整體經濟環境的不斷改善房地產投資的經濟風險將有所降低。首先,經濟的發展使們收入增加,實際購買能力提高,特點是中國加入WTO後,經濟實力將有一個飛躍,普通居民改善居住環境的要求將十分迫切,再加上境外人員和機構的大量湧入都使我國房地產業擁有一個更加優越的經濟環境,同時存貸款利率下調以及按揭貸款形式的多樣化、期限的放寬,否則激了需要、降低了融資成本。房地產投資技術風險主要表現為開發商對房屋戶型設計、功能要求、智能科技含量的掌握上,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化深入,房地產開發將面臨多元化的消費群體,它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具有雄厚技術實力,能夠及時掌握先進行業科技,同時又能准確判斷不同層次房地產市場對科技今是的要求,及時滿足更加苛刻和消費者需求變化。房地產投資的政策風險主要指中國房地產市場中的政策行為,特別是現階段,部分房地產投資商所要求的政策「救市」行為。這種行為的實質是增加了那此經營狀況尚屬良好的房地產投資商的政策風險,並不利於房地產市場上的「優勝劣汰」。
2、房地產投資風險地域性差異減小
房地產投資風險地域性差異的縮小主要是指我國當前房地產業發展中出現的東部調整、中部升溫、西部啟動。理由有:
(1)前幾年我國出現在房地產開發熱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樓盤積奪空置也主要集中於東部沿海地區。而與東部沿海地區相比,中西部地區房地產市場發展較為滯後,商品房空置率也相對較低,因此消化調整的時間比東部短。
(2)由於實行西部大開發戰略以及經濟發展的「雁性原理」而導致的中西部趕超現象已初露端倪,中西部地區的投資回報率並不低於東部地區,甚至部分行業要比東部高。因此,中西部與東部地區經濟差距的縮小將會引起房地產發展差距的縮小。
(3)隨著住宅業作為新經濟增長點政策的出台和我國正式加入世貿組織日期的臨近,我國將進一步縮小各地區在房地產政策上的差異,逐步實行全方便多層次開放政策,從而逐步沖淡房地產投資的地域性風險。
3、投資風險信號日趨豐富
目前,中國每月經濟景氣分析報告的推出,已經成為把我國當前經濟形勢和房地產投資決策的重要參考;同時中房指數的推出,幫助房地產投資商直接了解當前房地產發展形勢各地城市之間的差異有利於實行空間組合的風險規避決策;各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建立,減少了房地產的私下交易,也提高了房地產市場信號的真實性、准確性,使房地產投資風險的量測和控制逐步趨於可行。業內專家者的精闢分析與預測也為房地產開發提供了多渠道的科學的判斷依據。這些都為開發商投資房地產市場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但房地產業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它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擴大而發展和擴大。在我國,把房地產業作為一個經濟部門,開展各種經營活動,建立房地產市場,是從實行經濟體制改革之後才開始的。
房地產業是從事房地產綜合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的綜合性行業,是一項新興的獨立產業,是城市第三產業的一部分。房地產業應包括:土地的開發,房屋的建造、維修、管理,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劃撥,房屋所有權的買賣、租賃,房地產的抵押貸款,以及由此形成的房地產市場。房地產業所涉及的范圍很廣,其中房產是指建設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廠房、倉庫、商業、服務、辦公、文教、醫療衛生和體育用房等;地產是土地和地下各種基礎設施的總稱,包括供水、供熱、供氣、供電、排水排污等地下管線以及地面道路等。住宅建設、買賣、租賃,房屋維修、裝飾,房地產抵押等經濟活動是與居民個人直接相關的,也是我們這里所說的房地產投資的主要對象。
房地產業作為一項獨特的產業,與其它工業產品有著明顯的區別,有著自身的特性,了解這些特性對於投資房地產會有很大的幫助,房地產業的主要特性有:
①房產、地產交易的不可分性。房產和地產是緊密聯系不可分割的。一方面,房屋必須建立在土地上;另一方面,地下的各項設施都是為房屋主體服務的,是房屋主體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②房地產位置的固定性、地區性和單一性及由此而興起的級差效益性。由於土地具有不可移動性,所有的房產,不論其外形如何、性能怎樣、用途是什麼,都只能固定在一定的地方,無法隨便移動其位置。由於房地產位置的固定性,使得房地產的開發、經營等一系列經濟活動都必須就地進行。從而使房地產具有區域性的特點。此外,因每一棟房屋都會因用途、結構、材料和面積以及建造的地點、時間和房屋的氣候條件等的不同而產生諸多的相異之處,在經濟上不可能出現大量供應同一房地產的情況。由於房地產的以上特性,就產生出對房地產投資的級差效益性,即地域的不同決定了房地產的價格的不同。例如,處於一個城市市區的房地產,其價格就遠遠高於郊區的房地產,即便在市區,也會因離市中心的遠近、人口的密集程度、文化教育的發展程度等不同而不同,黃金地段的房地產價格必然昂貴。而且房地產的價格是相互影響的,某一房地產的價格往往取決於其周圍其它房產的開發狀況和開發程度。
③房地產的耐久性和經濟效益的可靠性。土地具有不可毀滅性;它具有永恆的使用價值。土地上的建築物一經建成,只要不是天災人禍或人為的損壞,其使用期限一般都可達數十年甚至上百年。因此,經營房地產風險小,得利大,經濟效益可靠。
④投資規模大,開發建設周期長。比如一幢樓房就需要投資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元,經過半年、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建成。可見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周轉慢,周轉率低。這是我們從事房地產投資時必須充分考慮到的。
⑤房地產的保值、增值性。由於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而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口的不斷增長,經濟的發展對土地需求的日益擴大,建築成本的提高,房地產的價格總的趨勢是不斷上漲,從而使房地產有著保值和增值功能。這就是我們進行房地產投資的可靠性。 房地產的這些特性對房地產投資和經營具有很大影響,房地產投資策略的制訂、決策和經營都必須考慮房地產的這些特性。
Ⅶ 房產交易中常見的物業問題有哪些
大家應該都知道房產交易的過程中有一個重要的環節,那就是物業交割,但是買賣雙方在這時可能會發生糾紛,也許是售房者的原因,也許是購房者的原因,還也許是物業本身就存在問題。那麼,今天就想來看看房產交易中可能會有哪些物業問題?
一、預交物業費沒有依據
很多買了房的業主們都會碰到這樣的情況,在驗房時物業公司會要求業主預交一段時間的物業費,實際上,這樣的做法是沒有依據的。按照規定,物業管理公司不得違背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意願提前收費;經批准可以預收的,預收期不得超過6個月,對此,若是物業公司沒有出示政府部門批准文件,可以拒交。
二、以業主個人信息獲利
一些物業公司從自己所在的房產企業中接過業主名錄,裡面往往有業主的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詳細信息。這些手中掌握了業主信息的物業人員,有時會偷偷把名錄復印出來向有需求的公司兜售,以此獲取私利。
三、業主享用的「免費保修期」很短
業主家中的牆面、地面、門窗、管道、燈具和電器開關,一般都有2個月到1年的保修期,但起始日期是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開始計算的。所謂的免費維修,其實只不過是個幌子,有時甚至在業主還沒買到房子的時候就已經過期了,只有供熱、防水、各類管道等設施的保修期相對長一些,在2至5年左右。
四、設施維護費被私吞
對於一個小區而言,一段時間內的維護責任都歸設備廠商,至少三到五年內也不容易出大的故障,因此這期間的物業費多一半都被物業賺走了。比如小區綠化費,在業主入住時物業公司就開始收取,但如果綠地在入住時尚未建成,那麼這筆費用就流入了物業公司的腰包,等次年綠地建成了,綠化費照收不誤。
五、公共設施的收益去向不明
《物權法》規定,電梯間、外牆等屬於公共設施,產權歸全體業主,這些共用場所要經營廣告,首先要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其收入也應歸全體業主。也就是說,電梯間、大堂入口往往都有更換的廣告,這部分廣告收入是屬於利用公共空間經營所得,理應歸全體業主,然而它卻不會被發到業主手中。業主既不知道自己賺了多少錢,也不知道錢是被如何花掉的,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常見的物業問題,希望可以幫到你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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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來看看房產交易中可能會有哪些物業問題
一、預交物業費沒有依據
很多買了房的業主們都會碰到這樣的情況,在驗房時物業公司會要求業主預交一段時間的物業費,實際上,這樣的做法是沒有依據的。按照規定,物業管理公司不得違背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意願提前收費;經批准可以預收的,預收期不得超過6個月,對此,若是物業公司沒有出示政府部門批准文件,可以拒交。
二、以業主個人信息獲利
一些物業公司從自己所在的房產企業中接過業主名錄,裡面往往有業主的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詳細信息。這些手中掌握了業主信息的物業人員,有時會偷偷把名錄復印出來向有需求的公司兜售,以此獲取私利。
三、業主享用的「免費保修期」很短
業主家中的牆面、地面、門窗、管道、燈具和電器開關,一般都有2個月到1年的保修期,但起始日期是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開始計算的。所謂的免費維修,其實只不過是個幌子,有時甚至在業主還沒買到房子的時候就已經過期了,只有供熱、防水、各類管道等設施的保修期相對長一些,在2至5年左右。
四、設施維護費被私吞
對於一個小區而言,一段時間內的維護責任都歸設備廠商,至少三到五年內也不容易出大的故障,因此這期間的物業費多一半都被物業賺走了。比如小區綠化費,在業主入住時物業公司就開始收取,但如果綠地在入住時尚未建成,那麼這筆費用就流入了物業公司的腰包,等次年綠地建成了,綠化費照收不誤。
五、公共設施的收益去向不明
《物權法》規定,電梯間、外牆等屬於公共設施,產權歸全體業主,這些共用場所要經營廣告,首先要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其收入也應歸全體業主。也就是說,電梯間、大堂入口往往都有更換的廣告,這部分廣告收入是屬於利用公共空間經營所得,理應歸全體業主,然而它卻不會被發到業主手中。業主既不知道自己賺了多少錢,也不知道錢是被如何花掉的,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