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根據刑法規定強迫交易罪會判多久
法律分析:以暴力、威脅手段,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B. 強迫交易罪會判多少年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犯了強迫交易罪的犯罪分子,情節嚴重的,那麼犯罪分子不僅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還會被判處罰金。單位犯罪的,那麼人民法院不僅會對單位判處罰金,還會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以上的規定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C. 強迫交易罪既遂判多久
法律分析:強迫交易罪既遂,如果情節嚴重的,對行為人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強迫交易罪就是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的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D. 強迫交易罪多久才能結案
強迫交易罪多久才能結案
法律分析: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E. 強迫交易罪多久判決
強迫交易罪既遂,如果情節嚴重的,對行為人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F. 強迫交易2萬6判多久
法律分析: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強迫交易,數額巨大,且法律規定的特別嚴重情節,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G. 強迫交易罪最輕判多久
法律分析:強迫交易罪最少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單位亦能構成本罪。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強買強賣商品的;(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H. 強迫交易罪涉及金額30多萬,會判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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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南京火車站10人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檢方批捕
有一夥「黃牛」,活躍在南京火車站附近,號稱可以免費帶乘客去坐價格很低的長途大巴。然而當乘客上車後,他們開始索要高額小車費、座位費等。不少乘客在他們的暴力威脅下,只得乖乖交錢。3月12日,現代快報曾有相關報道。
後警方經調查,抓獲25名嫌疑人。昨天南京檢方發布消息,倪某、袁某等10名嫌疑人涉嫌強迫交易罪,被江寧檢方依法批捕。
今年3月,有網友發帖稱,自己的弟弟在南京火車站被「黃牛」拉上了一輛黑車,去宜興的費用竟高達300元。不想坐車還不行,因為黃牛會以暴力威脅。
隨後現代快報記者調查發現,火車站附近確實有不少這樣的黃牛,他們一旦發現有的乘客有換乘大巴的需求,就上前拉客,以低價吸引乘客,並把客人帶到火車站附近的上客點,把客人送上黑車。而上車後的乘客,並不能享受到低價的優惠,反而要被迫交納小車費、座位費等費用。
南京警方經過偵查,於今年4月一舉搗毀這個「黃牛」團伙,在江寧等地抓獲25名嫌疑人。昨天南京檢方發布消息,團伙中倪某、袁某等10人,涉嫌強迫交易罪,被江寧檢方依法批捕。
據檢方初步了解,這伙人2013年開始作案,在南京火車站等地,多次以低價騙被害人乘坐車輛後,通過暴力或威脅的手段強行索要小車費、座位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