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怎麼申請
1、滿足申請非遺傳承人的要求,文化要求具有傳承價值,且個人能完整地掌握非遺項目的傳統知識或特殊技能,項目需滿足至少100年傳承歷史,項目具有較大影響等條件。2、按辦理流程進行申請,需要提供申遺項目的視頻、照片、資料及文獻,提供完整系統的傳承計劃和目標,提供有效的擔保單位,尋求一位行業專家推薦。3、提交的審核需要經過非遺中心審批和認定,從國家級到市縣級各級評判標准不同,最終得到的政府補貼每年的份額也不相同。4、如果個人在辦理過程中有任何疑問,也可以尋求相關辦理機構的協助,幫助快速申遺,幫助完善資料和處理流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二條本法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五)傳統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貳』 如何申請非物質文化傳承人
想評某一級傳承人,所掌握的項目就必須是這一級的名錄項目了。比如蒙古族馬具製作技藝這一項目已經入選了國家級非遺名錄代表性項目,那麼傳承這一技藝的傳承人才有可能申報國家級傳承人。
其次,想申報某一級的傳承人,一般來說,必須是下一級名錄項目的傳承人。比如想申報國家級傳承人,那麼必須已經是省級傳承人才有申報資格。
申報傳承人必須具備日下條件:
(一)熟練掌握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
(三)積極開展傳承活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的。
代表性傳承人都是成批的申報、評審、公布的。基本程序一般是當地文化主管部門下發申報的通知—下轄地區和單位組織申報—傳承人填寫申報書和申報片—文化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評審結果公示—正式公布。
(2)個人技術如何申請非遺擴展閱讀:
認定
為保護和阻止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中斷,保持可持續發展,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進行調查時,要弄清楚其傳承譜系、傳承路線(傳承鏈)、所掌握和傳承的內容或技藝、傳承人對所傳承的項目的創新與發展。
對傳承人的調查,要事先選好對象人選,然後進行采訪,對本人、同行、親戚等進行多方面的調查,要記錄和提供他們的代表作,甚至還要做口述史,要把他所掌握和傳承的內容或技藝原原本本地用文字和繪圖記錄下來。
調查的內容,包括傳承人的最基本的資料,姓名、藝名、性別、地址、職業、信仰、受教育情況等等,以及他所傳承的項目、他的技藝和當地地方文化的關系,與民族記憶的關系。
以及他這個項目在村寨、在社區群體中、行業中的地位,他的授業師傅、他的親戚、他傳習的方式、他有沒有拜師、有沒有儀式、行內有什麼規則、有什麼樣的禁忌、有沒有祖師、有沒有行會。
『叄』 個人和單位怎樣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
個人和單位怎樣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
近年來,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及保護工作的不斷深入和推進,蕭山區第一批和第二批非遺保護名錄體系的建立和健全,人們逐漸意識到所謂「非物質文化遺產」 其實就是我們的前世今生,因為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所以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什麼是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
其涉及范圍包括:
1、口頭傳統,以及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
2、傳統表演藝術(含戲曲、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等);
3、民俗活動、禮儀、節慶;
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
5、傳統手工藝技能;
6、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指集中開展民眾傳統文化活動的地點,或定期展現特定事件的時間)。
只要符合上述范圍內,時間跨度在50年以上歷史的,代表鮮明蕭山地域特色的項目,並且有傳承人的,都可申報非遺代表作項目保護。比如樓塔的民間音樂「細十番」,浦陽的民間雜技「翻九樓」, 「蕭山花邊生產技藝」以及「 南宋官窯瓷製作工藝 」,這些項目經區、市、省的逐級上報,前兩項已列入國遺級、後兩項已列入省遺級保護項目;再比如今年列入市級的河庄「蕭山蘿卜干製作技藝」、「草舍民居搭建技藝」、戴村的傳統骨傷科醫葯「茶亭傷科」等等,都是蕭山當地老百姓耳熟能詳的屬於老底子傳下來的東西。
我們說的「老底子的東西」多指「用純手工製作的東西」的意思,相信蕭山至今保留有價值的老底子東西還有很多。那麼,作為個人和單位該向什麼部門提出申請?有哪些具體要求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 (國辦發[2005]18號)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中第八條:「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可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的申請,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申報主體為非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申報主體應獲得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授權。」
也就是說,個人或單位及社會組織首先必須向你所在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的文化站提出申請,並要求出示傳承人同意申報的授權書。再由受理的鎮、街文化站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上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進行匯總、篩選,經區人民政府核定後逐級上報。
此外,根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中第十條: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報告: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2、項目申報書:對申報項目的歷史、現狀、價值和瀕危狀況等進行說明;
3、保護計劃:對未來十年的保護目標、措施、步驟和管理機制等進行說明;
4、真實記錄項目情況的錄像片;
5、其他有助於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如報道、獎證、照片等。
當地鎮、街政府文化部門一旦受理了申請,應會同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專業的申報指導,以確保申報資料的真實、規范和准確性。
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名錄的申報為兩年一次,我區將在2010年開展第三批申報。有意申請的個人和單位可向當地所在行政區域鎮、街文化站聯系,或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咨詢,電話號碼: 83869232、83869188。
『肆』 非遺傳承人申報條件
非遺傳承人申報條件如下:
1、長期從事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實踐,熟練掌握其傳承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知識和核心技藝;
2、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
3、在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後繼人才;
4、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德藝雙馨。
2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員不得認定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公民提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請的,應當向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所在地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姓名、民族、從業時間、被認定為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時間等基本情況;
(2)申請人的傳承譜系或師承脈絡、學習與實踐經歷;
(3)申請人所掌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和核心技藝、成就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4)申請人授徒傳藝、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等情況;
(5)申請人持有該項目的相關實物、資料的情況;
(6)申請人志願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履行代表性傳承人相關義務的聲明;
(7)其他有助於說明申請人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材料。
中央各部門直屬單位可以通過其主管單位直接向文化和旅遊部推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材料應當包括前款各項內容。
【法律依據】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根據需要採取下列措施,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傳播等活動:
(一)提供必要的傳承場所;
(二)提供必要的經費資助其開展授徒、傳藝、交流等活動;
(三)指導、支持其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記錄、整理、建檔、研究、出版、展覽展示展演等活動;
(四)支持其參加學習、培訓;
(五)支持其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
(六)支持其開展傳承、傳播等活動的其他措施。
對無經濟收入來源、生活確有困難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所在地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應當協調有關部門積極創造條件,並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提供資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第十八條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承擔下列義務:
(一)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後繼人才;
(二)妥善保存相關實物、資料;
(三)配合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
(四)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益性宣傳等活動。
『伍』 如何申報非遺
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報告: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2、項目申報書:對申報項目的歷史、現狀、價值和瀕危狀況等進行說明;
3、保護計劃:對未來十年的保護目標、措施、步驟和管理機制等進行說明;
4、其他有助於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
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檔流程
1、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和收集
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檔保護工作首先需要從普查工作開始,了解該地區非遺分布現狀、形態、載體、展示方式等特徵,保管和現存情況、歷史背景和傳承情況等。
2、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鑒定
非遺資源具有自身的特性,歷史沿革帶來的沖擊,及相關的自然、社會、人文環境變化帶來的建檔保護方面的問題,是檔案管理者面對的空前的挑戰。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非物質文化遺產
『陸』 非物質文化遺產申請流程是什麼怎麼申請
一、 申報條件
(一)具有突出貢獻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
(二)具有展現我縣廣大人民群眾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四)具有鮮明特色,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報告:各鄉鎮文化站向縣(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提出申報縣(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名單,並對申報項目名稱、保護單位、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二)項目申報書:包括項目簡介、基本信息、項目說明、項目論證、項目管理、保護計劃。
(三)輔助資料:包括錄音、錄像資料、代表性圖片、證明材料、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各街道辦事處同意申報的函件。
(五)申報材料要求:
1、項目申報書內容充實、表達准確,項目簡介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2、錄像片要將項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徵與價值、最關鍵的內容與環節介紹清楚,並達到技術要求;
3、項目申報書和項目簡介一律以A4紙印製,一式5份;電子文本(Word格式)光碟2份。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
三、申報程序
(一)各鄉鎮根據申報單位和申報人的意願,對具備條件的申報項目進行篩選,提出推薦名單,經鄉鎮政府同意後報送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評審通過後對各街道所申報的項目進行公示。
(6)個人技術如何申請非遺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和評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二條「國家保護名勝古跡、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產」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非物質文化遺產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
第三條非物質文化遺產可分為兩類:
(1)傳統的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等;
(2)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兼具空間性和時間性。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
(一)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
(二)傳統表演藝術;
(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
(四)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
(五)傳統手工藝技能;
(六)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第四條建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目的是:
(一)推動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與傳承;
(二)加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認同,提高對中華文化整體性和歷史連續性的認識;
(三)尊重和彰顯有關社區、群體及個人對中華文化的貢獻,展示中國人文傳統的豐富性;
(四)鼓勵公民、企事業單位、文化教育科研機構、其他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五)履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促進國際間的文化交流與合作,為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及其可持續發展作出中華民族應有的貢獻。
『柒』 申請非遺的條件是什麼需要達到哪些標准
中華民族上下五千年有許多的非遺文化,隨著時代的發展,有許多的非遺文化也逐漸被挖掘出來,有的是地方文化,有的是家族文化。對於非遺文化,我們最有效的保護方式便是為它申遺,那麼在申請非遺時條件有什麼呢?需要達到哪些標准呢?
申請注意在申遺的申請過程中,傳承人要對該文化項目有詳細的介紹,包括它的基本文化、所處的地區以及歷史價值和影響。要列出該文化項目的傳承家族譜系,最基礎的需要3~5代,對更早的家族傳承人可簡略介紹。要指明該文化項目的主要傳承人或者負責該文化遺產項目的負責公司或單位的詳細信息。
『捌』 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項目,應是具有傑出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具有典型意義;或在歷史、藝術、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及文學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
具體評審標准如下:
1、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的傑出價值;
2、紮根於相關社區的文化傳統,世代相傳,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3、具有促進中華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紐帶;
4、出色地運用傳統工藝和技能,體現出高超的水平;
5、具有見證中華民族活的文化傳統的獨特價值;
6、對維系中華民族的文化傳承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因社會變革或缺乏保護措施而面臨消失的危險。
(8)個人技術如何申請非遺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傳承於不同地區並為不同社區、群體所共享的同類項目,可聯合申報;聯合申報的各方須提交同意聯合申報的協議書。
第十二條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將合格的申報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
第十三條評審委員會由國家文化行政部門有關負責同志和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評審和專業咨詢。評審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評審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國家文化行政部門有關負責同志擔任。
第十四條評審工作應堅持科學、民主、公正的原則。
第十五條評審委員會根據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進行評審,提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推薦項目,提交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第十六條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媒體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推薦項目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期30天。
第十七條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和公示結果,擬訂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名單,經部際聯席會議審核同意後,上報國務院批准、公布。
第十八條國務院每兩年批准並公布一次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玖』 如何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
公民、企事業單位、單位組織等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應該依照國務院國務院《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辦理。 一、評審標准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項目,應是具有傑出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具有典型意義;或在歷史、藝術、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及文學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 具體評審標准如下: (一)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的傑出價值; (二)紮根於相關社區的文化傳統,世代相傳,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進中華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紐帶; (四)出色地運用傳統工藝和技能,體現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見證中華民族活的文化傳統的獨特價值; (六)對維系中華民族的文化傳承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因社會變革或缺乏保護措施而面臨消失的危險。 二、保護措施 申報項目須提出切實可行的十年保護計劃,並承諾採取相應的具體措施,進行切實保護。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檔:通過搜集、記錄、分類、編目等方式,為申報項目建立完整的檔案; (二)保存: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手段,對保護對象進行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並積極搜集有關實物資料,選定有關機構妥善保存並合理利用; (三)傳承:通過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等途徑,使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後繼有人,能夠繼續作為活的文化傳統在相關社區尤其是青少年當中得到繼承和發揚; (四)傳播:利用節日活動、展覽、觀摩、培訓、專業性研討等形式,通過大眾傳媒和互聯網的宣傳,加深公眾對該項遺產的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共享; (五)保護:採取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以保證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傳承和發展,保護該項遺產的傳承人(團體)對其世代相傳的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所享有的權益,尤其要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或濫用。 三、申報 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可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的申請,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申報主體為非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申報主體應獲得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授權。 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後,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 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申請報告: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二)項目申報書:對申報項目的歷史、現狀、價值和瀕危狀況等進行說明; (三)保護計劃:對未來十年的保護目標、措施、步驟和管理機制等進行說明; (四)其他有助於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 傳承於不同地區並為不同社區、群體所共享的同類項目,可聯合申報;聯合申報的各方須提交同意聯合申報的協議書。
『拾』 怎樣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需要被提名的遺產必須具有『突出的、普世的價值』並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方可被收入。
1、代表了人類創造精神的傑作;
2、通過建築或技術、有紀念意義的藝術品、城市規劃或景觀設計,展現了在一段時期內或在一個文化區域中進行的有重要意義的人文價值的交流;
3、獨一無二或至少是非常特別地代表了一種文化傳統或是一種現存或已經滅絕的文明;
4、突出地代表了某一類建築或技術的,並且展示了人類歷史上的某一段或幾段非常重要的時期;
5、突出地代表了一種或幾種文化中人類傳統的居住方式、利用土地或海洋的方式,或是代表了人類與環境的互動關系,尤其是當這種關系在不可逆的變化下顯得非常脆弱的時候;
6、 直接或明確地同某些具有突出的、普世的價值的事件、現實的傳統、思想、信仰、文化作品或文藝作品相聯系。
(10)個人技術如何申請非遺擴展閱讀
非物質文化傳承的特點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物質文化遺產一樣,是一個民族或群體的文化及其傳統的兩個組成部分,對於人類社會或群體以至民族和國家的文化認同,民族精神的承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當代世界中,以增強「文化多樣性」和「對人類創造力的尊重」為共同理念,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
而要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實行保護,就要探討和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特點和發展規律,只有懂得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特點和發展規律,才能做到正確的、有效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