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化工廠管理工程師工資多少
不同的地方待遇不一樣,同一個地方不同的公司待遇也不一樣,需要你說下大概是哪個地方的化工企業
Ⅱ 化工廠工資一般多少
如果是普通的操作工,那一般工資在三千到六七千吧,不會很高。如果是工廠的工程部等,不僅工作環境會好一些,而且工資會好很多,許多外企的工程部年薪可以到五六十萬。
Ⅲ 求化工廠員工工資參考標准。謝謝。。。急!
不知道你那個地區,是什麼類型的企業,像乙烯工廠大多是跟煉油配套,而煉油大多是國企,然後是合資,我能不能以珠三角某國企做為代表,這個像你說的高級管理員,副經理以上待遇應該在年薪50萬到100萬之間,中層管理員,像車間主任,技術部高級工程師等在20萬到30萬之間,基層技術員級像儀表機械工藝,年薪應該10萬左右,操作員維修員年薪在4萬到10萬之間,其餘輔助人員,像出納會計,比當地水平稍高即可,4萬到8萬之間。
Ⅳ 化工廠設備管道技術員管理工資多少一個月
這個工資大概3100個月。
Ⅳ 化工廠現在一個月多少工資
這種是公路檢驗用的,去什麼化工廠?
看來你一無所知,證書肯定是偽造的;
偽造證書是違法行為,乘早逃跑吧!
Ⅵ 化工行業各崗位薪酬水平是多少
化工行業各崗位薪酬水平與勞動者當時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公司的各種補助、津貼以及加班時間的多少有一定的關系,加班時間越多,工資總額也就越高,其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一、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單位工作拖欠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Ⅶ 一般化工廠科員工資是多少
我認為應該分地區的,而且與企業經濟效益有關。東北:2500-6000,應該是三個等級:科員初級---中級----高級。
Ⅷ 化工廠安全員工資大概多少
估計得有萬把塊錢吧
Ⅸ 化工廠的工資是多少
要看你在什麼類型公司、在哪兒、干什麼了
Ⅹ 化工廠一般一月工資是多少
化工廠工人工資大概是3000到4500元左右,具體的化工廠工人工資與當時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公司的各種補助、津貼以及加班時間的多少有一定的關系,加班時間越多,工資總額也就越高,其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一、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單位工作拖欠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