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軍人退休金
看看16年的標准,40年工齡為例:
與軍官退役(包括退休和轉業)相聯系的有兩個方面:一是年齡。根據我國現行的《現役軍官法》中明確,當軍官達到本級任職最高年齡,如果不能晉升上一級職務時,應該退出現役。
軍官最高任職年齡為擔任排級職務的,三十歲;
擔任連級職務的,三十五歲;擔任營級職務的,四十歲;
擔任團級職務的,四十五歲;擔任師級職務的,五十歲;
擔任軍級職務的,五十五歲;
擔任大軍區級職務的,副職六十三歲,正職六十五歲。
二是任職時間,當軍官本職級任職時間達到最高任職年限時(30年),如果不能晉升上一級職務,應退出現役。軍隊的現役幹部,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或因戰、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可辦理退休。
解放軍退休軍官待遇:軍人退役費是指軍人退出現役後國家給予軍人的安家、生活、醫療等方面的費用。大體可分為經常性生活費與一次性補助費兩類。軍人退役費一般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及軍隊最高統帥機關以法規規章形式規定。規定包括項目、內容、標准和發放辦法等。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人退役費,根據軍人退役辦法的不同,大體可分為退休費、轉業費、復員費、退伍費和移交地方安置費5大項。軍人退役費的發放,有的由軍隊負責,有的由政府部門負責。管好用好退役費,對於保障退出現役人員的物質生活,減輕他們的家庭負擔,解決退出現役後的一些實際困難,具有重要意義。也是體現軍人待遇水平的重要方面
不啰嗦,看具體數據!
第一部分,工資
滿十八年的,85%起算,每增加一年,增加1%。
第二部分,補貼
1.交通費:從2004年1月起,給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發放交通費。標准:軍隊離休幹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來已發的15元),軍隊退休幹部每人每月90元。交通費隨離退休費逐月發放。發放交通費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個人用車自理。軍隊退休士官(含退休志願兵)參照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退休幹部的規定發給交通費。
2.保留福利補助、保留伙食補貼:軍隊離退休幹部從這次工資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補助60元、伙食補貼50元。退休志願兵保留福利補助25元、伙食補貼35元。
3.軍人職業津貼:從1999年1月起離退休幹部各職務(含專業技術)等級軍人職業津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80—380元。退休志願兵軍人職業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180—280元。
4.公勤費:從2004年10月1日起公勤費按規定享受全費標準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費標準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費四分之一標準的,每人每月200元。公勤費和護理費只可享受一種。
5.服裝費: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幹部服裝費標准,從2000年10月起每人每月調整為:寒區50元。
6.榮譽金:榮獲一、二級紅星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30元;榮獲獨立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25元;榮獲勝利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20元。隨工資逐月發放。
7.房租補貼:從2004年5月起每人每月房租補貼標准調整為:正軍職(含相當職務等級的專業技術和文職離退休幹部,下同)120元,副軍職105元,正師職65元,副師職58元,正團職50元,副團職45元,營職以下40元;六級退休士官45元,五級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年前後復員無工作的女同志35元,領取定期生活補助費的離退休幹部遺屬35元。自購自建住房和維修擴建私房的軍人離休退休幹部,不交納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補貼。
8.防暑降溫費:軍隊離退休幹部每人每年80元,退休志願兵每人每年40元。
9.軍糧差價補貼: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的食物定量標准為:每人每天糧食550克,黃豆80克,植物油50克。軍糧補貼標准,仍按1999年的標准執行。
10.政府特殊津貼: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由國家人事部批准,每人每月100元。
11.護理費: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軍隊離退休幹部(含退休士官)護理費標准,按公勤費全費標准執行,每人每月800元。
通過計算:
退休金區間
7K~25K,艱苦邊遠地區上限自行調整!
『貳』 軍休幹部退休費包括哪些
軍隊退休幹部工資標准:
一、移交政府安置的軍休幹部生活待遇標准
(一)離休費
1.離休時離休費:幹部本人在職時計發的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軍齡工資、教護齡津貼。
教護齡津貼:1985年7月參加工資制度的軍隊幹部,離休退休時享受教齡、護齡津貼的,教齡、護齡津貼從1986年9月1日起作為計算離休退休費的基數;離休退休時未享受教齡、護齡津貼的,不執行這一規定。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已享受的教齡、護齡津貼,從1994年1月起,全額計入離休退休費。
2.離休後增加的離休費:1979年起實行,1985年6月底以前離休的幹部享受的副食品價格補貼;1985年7月起實行的23元生活補貼費;1988年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資;1989年10月、1991年5月、1992年3月、1992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1997年7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增加的離休費;1994年—2005年每年1月定期增加的離休費。
(二)退休費
1.退休幹部: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地區津貼,按規定的退休費比例計發;基礎工資、軍齡工資和護教齡津貼,按全額計發。
教護齡津貼:1985年7月參加工資制度的軍隊幹部,離休退休時享受教齡、護齡津貼的,教齡、護齡津貼從1986年9月1日起作為計算離休退休費的基數;離休退休時未享受教齡、護齡津貼的,不執行這一規定。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已享受的教齡、護齡津貼,從1984年1月起,全額計入離休退休費。
2.退休志願兵(士官):軍銜等級工資和地區津貼,按規定的退休費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按全額計發。
二、各項補助補貼標准
1.交通費:從2004年1月起,給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發放交通費。標准:軍隊離休幹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來已發的15元),軍隊退休幹部每人每月90元。交通費隨離退休費逐月發放。發放交通費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個人用車自理。軍隊退休士官(含退休志願兵)參照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退休幹部的規定發給交通費。
2.保留福利補助、保留伙食補貼:軍隊離退休幹部從這次工資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補助60元、伙食補貼50元。退休志願兵保留福利補助25元、伙食補貼35元。
3.軍人職業津貼:從1999年1月起離退休幹部各職務(含專業技術)等級軍人職業津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80—380元。退休志願兵軍人職業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180—280元。
4.公勤費:從2004年10月1日起公勤費按規定享受全費標準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費標準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費四分之一標準的,每人每月200元。公勤費和護理費只可享受一種。
5.服裝費: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幹部服裝費標准,從2000年10月起每人每月調整為:寒區50元。
6.榮譽金:榮獲一、二級紅星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30元;榮獲獨立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25元;榮獲勝利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20元。隨工資逐月發放。
7.房租補貼:從2004年5月起每人每月房租補貼標准調整為:正軍職(含相當職務等級的專業技術和文職離退休幹部,下同)120元,副軍職105元,正師職65元,副師職58元,正團職50元,副團職45元,營職以下40元;六級退休士官45元,五級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年前後復員無工作的女同志35元,領取定期生活補助費的離退休幹部遺屬35元。自購自建住房和維修擴建私房的軍人離休退休幹部,不交納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補貼。
8.防暑降溫費:軍隊離退休幹部每人每年80元,退休志願兵每人每年40元。
9.軍糧差價補貼: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的食物定量標准為:每人每天糧食550克,黃豆80克,植物油50克。軍糧補貼標准,仍按1999年的標准執行。
10.政府特殊津貼: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由國家人事部批准,每人每月100元。
11.護理費: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軍隊離退休幹部(含退休士官)護理費標准,按公勤費全費標准執行,每人每月800元。
享受條件:
(1)軍隊離休幹部中第一、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和抗戰前期參加革命的,以及抗戰後期和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且年滿70周歲的。
(2)副軍職以下離休幹部因戰因公傷殘,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或因癱瘓、雙目失明等生活不能自理的。
(3)退休幹部因戰因公評為特等、一等殘廢或者因病癱瘓、雙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經醫院證明和組織批准,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發給護理費。
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所依據的「生活自理障礙程度」,主要是指傷、病致殘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依賴程度。生活自理范圍主要包括下列五項:①進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我移動。上述五項均需護理,為生活不能自理。
審批機關:
移交政府安置前,軍隊離休幹部享受護理費由軍隊大單位政治機關批准,軍隊退休幹部由軍以上政治機關審批。移交政府安置後,由省級民政部門批准,從批准之月起發給護理費。
『叄』 部隊退休幹部退休工資級別表
法律分析:軍隊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的具體項目包括:離休費、副食品價格補貼、生活補貼、糧油調價補貼、教齡護齡補貼、地區生活補貼、交通費、探親路費、榮譽金、防暑降溫費、保留福利補貼、保留伙食補貼、少數民族補貼、政府特殊津貼、殘廢金(傷殘保健金)、生活補貼、住房補貼、公勤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電話補貼費、水電補貼費、軍糧差價補貼、冬季取暖補貼費、軍人職業補貼費、服裝費、早期回國定居專家生活津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肆』 部隊在編職工退休後的退休工資怎麼演算法如果有疑問去哪裡問
一、退休金
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二、部隊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根據解放軍總政治部、民政部、財政部、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解放軍總後勤部發布的《關於調整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志願兵生活待遇實施辦法》,軍隊退休幹部退休費計算方法:
(一)退休幹部退休費是按照比例計發的,兵齡(工齡)不滿20年退休的,按照基本工資的85%計發,榮立過三等功的,增發5%,榮立過二等功的,增發10%,兵齡每增加一年,增發1%,最多不能超過100%。
(二)退休幹部工資項目:
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地區津貼,按規定的退休費比例計發;基礎工資、軍齡工資和護教齡津貼,按全額計發。
(三)各項補助補貼標准
1.交通費:從2004年1月起,給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發放交通費。標准:軍隊退休幹部每人每月90元。交通費隨離退休費逐月發放。發放交通費後,軍隊退休幹部個人用車自理。
2.保留福利補助、保留伙食補貼:軍隊退休幹部從這次工資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補助60元、伙食補貼50元
3.軍人職業津貼:從1999年1月起退休幹部各職務(含專業技術)等級軍人職業津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80—380元。
4.公勤費:從2004年10月1日起公勤費按規定享受全費標準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費標準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費四分之一標準的,每人每月200元。公勤費和護理費只可享受一種。
5.榮譽金:榮獲一、二級紅星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30元;榮獲獨立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25元;榮獲勝利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20元。隨工資逐月發放。
6.房租補貼:從2004年5月起每人每月房租補貼標准調整為:正軍職(含相當職務等級的專業技術和文職退休幹部,下同)120元,副軍職105元,正師職65元,副師職58元,正團職50元,副團職45元,營職以下40元;六級退休士官45元,五級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年前後復員無工作的女同志35元,領取定期生活補助費的退休幹部遺屬35元。自購自建住房和維修擴建私房的軍人離休退休幹部,不交納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補貼。
7.防暑降溫費:軍隊退休幹部每人每年80元。
『伍』 副軍退休工資是多少(2019)技術5級
部隊的高級幹部離退休待遇問題,中央軍委都有相應的具體規定,你還是到軍隊相關部門進行咨詢,軍隊與地方的退休待遇是不同的。
『陸』 部隊退休待遇是什麼
【法律分析】
軍官實行職務,軍銜,基礎,軍齡四結構的工資制,共15個等級。 基層軍官崗位基本津貼排職軍官,任職3年內每月50元,副連職軍官,任職3年內每月60元,正連職軍官,任職4年內每月80元。 軍隊幹部生活補貼標准為:軍委主席、副主席260元,軍委委員(一級)245元,大軍區正職(二級)230元,大軍區副職(三級、按大軍區副職待遇)215元,正軍職(四級、按正軍職待遇)205元,副軍職(五級、按副軍職待遇)195元。
軍人退休工資標准:軍人退休工資發放按實際情況:一種是因為年老或者積勞成疾退休的幹部,抗日戰爭時當兵的、解放戰爭時期當兵的,發放工資分別為,95%的本人原工資(按照安置地區軍隊同職級幹部的月工資額計算)、90%的本人原工資(同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當兵的按具體規定發放工資(軍齡30年以上、20年至30年、15年至30年、10年至15年、不滿10年分別對應,本人原工資的85%、80%、75%、70%、6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二十四條 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安置方式的適用條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關於軍隊幹部退休的暫行規定實施》 第二條 幹部退休後,按下列標准發給生活費 (一)因年老、積勞成疾退休的幹部: 抗日戰爭時期入伍的(含參加地方革命工作時間,下同),發給本人原工資(按照安置地區軍隊同職級幹部的月工資額計算,下同)的百分之九十五。 解放戰爭時期入伍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入伍的,軍齡(含參加地方革命工作年限,下同)滿三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五;軍齡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軍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軍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七十;軍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六十五。 (二)因戰、因公負傷致殘者因患二、三期矽肺病而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退休的幹部,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九十五。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每月發給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不得超過當地一般機械行業二級工的標准工資。
『柒』 4級士官、5級士官、6級士官的待遇怎麼樣
一級士官月工資600餘元,二級士官月工資900餘元,三級士官月工資1200餘元。二級以上士官享受住房補貼(每月300餘元,復員時一並算給本人),三級士官服現役滿十二年的,可按幹部轉業安置工作。六級士官軍齡滿三十年可按正團職幹部退休。
我軍現在義務兵服役為2年,之後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改為志願兵,也就是士官。 一級士官是最低的,月工資600餘元。繼續服役滿3年後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繼續服役,晉升二級士官,之後繼續服役滿3年可晉升三級士官,再滿4年可晉升四級、再滿4年可晉升五級、再滿5年可晉升六級、六級滿7年退役。
『捌』 部隊的5級士官現在待遇如何,
五級士官屬於高級士官的最低級,待遇相當不錯,每月加上各種津貼、補貼大概在5000元開外,一些特殊兵種或特殊崗位還要更多一些。另外,可以家屬隨軍、可以參加部隊分房、可以干到退休。但名額少,批准許可權高,要想干到五級以上難度也是可想而知的。
『玖』 軍人退休工資計算公式
軍隊人員退休,軍齡不滿20年的,按基本工資(職務,軍銜,軍齡)的85%發放,軍齡超過20年的,每多一年,增加一個百分點;榮立三等功、二等功和一等功的,分別增加5%、10%、20%,最多不超過100%。
從下達退休命令的下月起,停發工作性補貼和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以隨軍家屬停發「一補兩保」,從下年一月起,按退休前級別,增加工資檔次。
對具備下列條件的幹部,可酌情提高其退休生活費。
(一)榮獲軍以上單位授予英雄、模範稱號的,榮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當獎勵的,提高百分之十五;榮立二等功、大功或相當獎勵的,提高百分之十;榮立三等功或相當獎勵的,提高百分之五。符合本項中兩個條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項標准發給。
(二)在高原缺氧、特別艱苦的邊防、海島等地區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五;連續工作十五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連續工作二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五。
(一)、(二)兩項同時具備的,提高部分可合並計算,但提高的結果,其總的退休生活費不得超過本人的原工資。需要提高退休生活費的具體數額,由批准其退休的單位確定。
『拾』 解放軍什麼級別退休有工資
1、擔任師級以上職務,且達到服現役最高年齡的,或者軍齡(含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滿30年、年滿50周歲,本人申請退休的軍官;
2、軍齡滿30年或者年滿50周歲的團職以下軍官;
3、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文職幹部;
4、未達到退休年齡,因戰、因公致殘和因病經醫院證明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軍官和文職幹部;
5、接近服現役最高年齡的師職以上軍官和接近退休年齡的文職幹部不宜繼續服現役或在部隊服務,且不宜轉業地方工作的。
以上人員在辦理退休後,每月能夠領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