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入了技術股還拿工資嗎
入了技術股也是拿工資的,技術股也屬於股份,有股份賺錢了入股人是可以分紅的。
其中上班做技術,其實是屬於僱傭關系,所以是要領工資的,股份和工資是兩個概念,所以是有區別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四條: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拓展資料】
員工技術入股怎麼分配?
一、從案例看技術入股
有個老闆和一個朋友開了一家科技公司,他出100萬資金,佔80%的股權,這個朋友出技術,佔20%的股權,那這家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共100萬元,他問我說,去工商局登記的時候出資金額該怎麼寫?今天我們來聊聊技術入股可能存在什麼坑,如何防範陷入技術入股的坑。
有的老闆有疑問,登記出資金額有什麼困難嗎?不就是按照認繳的金額來計算嗎?但問題就在於,公司注冊資本全部才100萬,那全部是他出的,可是他只有80%的股權,按照工商局的規定,80%的股權登記的出資就是80萬,如果登記了100萬,那他就變成了100%的股權了,同時,技術骨幹明明沒有出資,可在工商局登記的時候卻要登記20萬元的出資,他覺得不太對勁,也有點風險。
問題的根源在於老闆並沒有了解什麼是技術入股,什麼是股權激勵。有很多老闆在跟我聊技術入股這個話題,但是,我發現老闆們所說的技術入股,其實並不是法律上所說的技術入股。
二、法律意義上的技術入股
技術入股其實有很多種,法律上也有專門規定。
公司法上所講的技術入股,就是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技術入股就是員工用知識產權出資,從而成為公司的股東。但是,如果員工是採取技術入股的方式成為股東,按照法律規定,有三個條件。
首先,法律上員工的技術是有成果的,已經形成了知識產權,不是說這個員工有技術,就可以用技術入股。
在老闆眼中,一個技術大牛值很多錢,甚至在投資機構看來,估值都會很高,但是在法律上,這個技術大牛不值錢。
在法律上,這個技術大牛必須有知識產權成果才值錢,也就是說,他有沒有專利、著作權啊?如果你說一個人技術很牛,但是什麼成果都沒有,工商局是不會認可的。在法律上不認能力,而認可技術成果。
第二個條件是這個知識產權值多少,必須經過專業機構的評估,不是股東說的算,也不是工商局說的算,比如,評估值20萬,那就按20萬元來出資。
而且評估後還要把知識產權轉移給公司,這樣才算出資了,這就是第三個條件。
三、分辨技術入股與股權激勵
技術出資就是這么麻煩。回到我們本次討論的這個案例,如果這個技術骨幹是技術入股要佔20%的股權,他就要拿出一個專利或者其他知識產權,經過評估能夠值20萬元,並且把這個知識產權轉讓給公司,那麼,他出資20萬元的義務就完成了,就可以佔20%的股權。那老闆只要出資80萬元,佔80%的股權,公司總的注冊資本一百萬,這樣就剛剛好。
這個技術骨幹其實不是技術入股,而是接受了股權激勵,相當於老闆贈送了20萬元或者說贈送了20%的股權給技術骨幹作為股權激勵。
工商局的出資和實際的出資不一樣,這就需要在股東協議裡面約定清楚,雙方的出資多少,股權比例多少。而這里就是技術入股所隱藏的坑。要看股東協議中有沒有約定好,如果沒有約定返還股權的條件的話,是不能要求返還股權的。
萬一技術骨幹創業中途跑了,或者做不出成果,老闆則會很虧,這種情況就是,老闆陷入了技術入股的坑了!因為技術骨幹沒有出資,他跑了沒有任何損失,實踐中,這方面也出了很多這樣的問題,比如,滴滴出行,當時三人共同創業,王剛40%,程維30%,還有一個CTO是0%,他們後來發現CTO人選不合適,成果出不來。
換一個CTO是不難,關鍵是這個CTO有了30%的股權。滴滴早期賬面上是100萬美金,也就是600多萬人民幣,花了240萬把CTO的股份收回來。
這個成本在當時是很高的了,而且也並不是技術入股,而是股權激勵,我們說股權激勵的一大原則就是激勵與約束對等,有激勵,也得有約束,所以,必須在協議中明確約定技術骨幹必須干滿多少年,否則可以要求返還股權,還有必須對技術骨乾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如果達不到業績條件,也是要返還股權的。
其實平時大家所說的技術入股,實際上是股權激勵,應該按照股權激勵的方式進行操作。
B. 技術股一般佔多少 同時拿工資
技術入股沒有法律依據規定佔多少股份,一般是雙方協商各自所持股份,以合同(協議)的形式形成法律認可的文件並執行。當然,股份是一回事,工資是另一回事,一樣要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執行。
C. 誰知道技術入股有哪幾種方案技術股一般佔多少比例乾股實股是什麼意思還拿工資嗎
一、兩種:
評估作價:找專業、權威評估機構,評估技術價值入股。
2.協商作價:各出資方通過協商,確定技術的價值入股。
二、《關於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國科發政字[1997]326號,自1997年7月4日起施行)》: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作價總金額可以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五。
三、乾股:乾股是指對某種特殊人物,不要他出資,卻算他入了若乾股份,也參與分紅。至於乾股是否拿工資,要看你們之間的協議,協議規定乾股、實股都有工資,那麼乾股是可以領工資的。
四、他出的資金等於你的技術價值,就很公平。他的資金小於你的技術價值就對你不公平了,因為利潤一般是按各股東佔得股份比例分的。
D. 以技術入股需要工資嗎
以技術入股可以提出要工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六條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九條規定: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七條規定: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4)技術入股一般月薪拿多少擴展閱讀:
1、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范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夥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夥;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2、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3、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E. 想問你個問題我也是和兩個朋友開飯店,我有技術,這個怎麼入股是大家拿一樣多的錢嗎我在店裡有沒有工資呢
一種是你以技術入股,你個人不用投錢。二是你們都平攤出錢,占股相同。但占股和平常經營是的工資是區分開的,誰在日常管理公司和參與公司運營都需要拿工資(工資多少可股東協商制定)。在刨出公司的所有開支(含每月工資)外,還有設備損耗和公司發展資金(你們可協商一個比例)外,剩下的錢可按照佔股比例分紅。
F. 技術入股,不投錢,幹活,合同怎麼寫,工資8000股份百分之二十
這個合同寫起來就比較長,我就在這里簡單的說一下吧,你就說要和某某人簽一份合同,我出技術他出錢,並且我工資拿8000,還要在股份拿20%這樣,如果有違反以上的,我甘願受罰款多少多少,懲罰都可以,大家不能詐騙,要按照這個和同做事分股紅,這樣就夠了。
G. 技術入股有工資嗎
技術入股單從性質來看只是投資行為,投資對應的是獲得股權和股權收益,與工資沒有關系。工資屬於勞動報酬。
H. 以技術入股需要工資嗎 入了技術股還拿工資嗎
從字面意思看技術入股的意思相當於是股東,股東可以在公司工作也可以不再公司工作,按照約定吧,如果在公司工作拿工資也是正常的,不工作股東只有分紅了。
I. 朋友飯店叫我技術入股不投錢,每月6000工資,佔20%股份,這樣合理嗎
可以的,技術入股不需要投入現金,也就沒有所謂的風險,有工資有股份,年底還可以分紅,算是一種很好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