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技術入股屬什麼分配方式
技術可以以無形資產的形式入股,按同股同權進行分配。
技術入股操作流程:
1、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擬入股技術評估作價 ;
2、公司股東就技術入股達成協議 ,並將該技術摺合的出資額寫入章程;
3、辦理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手續;
4、以技術入股者按照出資協議將技術之權利轉移給公司。
公司法27條第3款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貨幣出資的最低限額是30%,故而理論上技術入股可以達到最高70%的限額;實際操作中技術投入方所佔股份的比例多少取決與合作方對技術價值一致認同,或者委託合作方共同認同的評估機構對該技術進行市場評估.
㈡ 我是創始人我們准備四個人開公司一個以技術入股還有一部分資金另外兩個想以人脈入股我我應該如何分配股份
您好,有三種控股方式。
第一種,絕對控股型
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權,合夥人佔18%的股權,預留團隊股權15%;該模式適用於創始人投錢最多,能力最強的情況。在股東內部,絕對控股型雖說形式民主,但最後還是老闆拍板,擁有一票決定/否決權。
第二種,相對控股型
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51%的股權,合夥人加在一起佔34%的股權,員工預留15%的股權。這種模型下,除了少數事情(如增資、解散、更新章程等)需要集體決策,其他絕大部分事情還是老闆一個人就能拍板。
第三種,不控股型
這種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創始人佔34%的股權,合夥人團隊佔51%的股權,激勵股權佔15%。這種模型主要適用於合夥人團隊能力互補,每個人能力都很強,老大隻是有戰略相對優勢的情況,所以基本合夥人的股權就相對平均一些。
請採納
㈢ 技術入股該如何攤銷
(一)技術入股概述
按照技術是否向公眾公開和法律是否給予明確保護,技術一般可分為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專利技術屬於工業產權的一種,該技術在申請專利時一般應當向公眾予以適當披露,在取得專利後則在一定期限內受法律的明文保護,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將該項技術適用於商業目的;非專利技術是技術所有人不申請專利保護而是以專有技術或其他技術形式存在並由所有人自己保守的商業秘密,一般不會向技術所有人之外的其他人披露,各國對非專利技術保護的強度也有較大差異。
(二)技術入股簡要流程
1、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擬入股技術評估作價 ;
2、公司股東就技術入股達成協議 ,並將該技術摺合的出資額寫入章程;
3、辦理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手續;
4、以技術入股者按照出資協議將技術之權利轉移給公司。
(三)新公司法中規定
對技術入股這塊有放鬆,很有可能最高可達注冊資本的75%。如果你是好技術,千萬不要輕舉妄動,等一等,10.1日可能出台。
技術股是股東權益,不會隨著無形資產的攤銷而攤銷的。就好象你投入了現金,不會因現金用完了,你的股權就沒有了一個道理。
㈣ 雙方分別以資金和技術入股合作,投入金額多少及股份如何分配
這要看公司章程或合作協議約定,主要靠合作各方協高約定,但是實際操作中,技術入股佔有股份額在30至40%為宜,一般最高不能超過50%。
技術股是個人以技術加入公司,佔有公司的股份。技術股所佔比列一般不能超過百分之二十。需經國務院同意之後,高技術的可以達到百分之二十五。擁有技術股的人離開公司後,股份不變,除非轉讓掉股份。須注意的是以技術入股後,此後該技術屬於公司,原技術持有人不再享有該項技術。
(4)技術入股如何分攤到其他股東擴展閱讀:
一般單純的技術能佔到20%左右,管理佔得比例更高 如果做一家科技型製造企業,只能出技術最多30%股份,如果籌備、預算、經營管理、市場推廣、營銷等一系列都能做 只找資金 那麼可以佔到60%股份。
股權分配激勵計劃(SIPS)和工資扣存儲存存款計劃(SAYE)。這些可能是國內稅收核準的方案,並且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可以合理避稅,也可以把經濟獎勵和公司的長期繁榮發展聯系在一起。
㈤ 和朋友成立新公司,對方技術入股,我現金入股,具體問題如下:1、如何分配股權對方還需要出資嗎另外
問:和朋友成立新公司,對方技術入股,我現金入股,具體問題如下:1、如何分配股權?對方還需要出資嗎?另外,想預留一部分股份日後引入新股東,應該預留多少?2、技術入股,技術的所有權是不是應該轉到公司擁名下?3、退出機制設立的標準是什麼?和朋友成立新公司,對方技術入股,我現金入股,具體問題如下:1、如何分配股權?對方還需要出資嗎?另外,想預留一部分股份日後引入新股東,應該預留多少?2、技術入股,技術的所有權是不是應該轉到公司擁名下?3、退出機制設立的標準是什麼?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您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㈥ 技術入股和資金入股如何分配股權
法律分析:這取決於公司章程或合作協議。但在實際操作中,技術持股比例以30%-40%為宜,一般不超過50%。技術股是指個人以技術入股公司並持有公司股份的行為。技術股比例一般不超過20%。經國務院批准,高新技術企業可達到25%。技術股的所有權人離開公司後,其股份保持不變,但轉讓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該技術成為股東後,該技術屬於公司,原技術持有者不再享有該技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㈦ 技術入股合作,該怎麼分成
技術股權是指技術所有者將技術成就作為無形資產進行出資的行為。 技術成果入股後,技術投資者取得股東身份,並將相應的技術成果產權轉讓給公司享受。 技術方可以將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和計算機軟體版權用作投資目標。
那不出錢只出力的股東能要嗎?技術股應該怎麼給才合理?當你和別人一起合夥創業時,對方不出錢或沒有錢,號稱有一身好功夫,用技術入股,也就是你出錢他出技術,你們合夥成立公司,股權要怎麼分才合理?
可以用股權階段分配法,在公司成立之初,商談好技術股東能拿到的,最高股份比例,例如是30%,那麼按照股權階段分配法,將30%的股份再分成3份,每份10%,按照技術股東在公司效力中的實際成果來分階段給與,可以有效地讓你規避,各種合夥前滿嘴大話,合夥後一無是處的所謂的技術股,如果你想把技術入股,與公司風險綁定在一起,那你擬三份協議:
技術入股協議
股東退出協議
股權回購協議
㈧ 業務和技術合夥怎麼分股
按照出資比例來分,你佔四分之一,當然公司的其他硬體,比如電腦什麼的屬於你個人,可以相應提高你的份額 這個是股份出資比例,不一定是分成比例,作為股東的分成比例可以另外商議,比如利潤五五分。
1. 合夥創業要定位自己是技術性的創業,還是簡單的不需要技術的創業,如果是前者就要對技術合夥人技術價值進行評估,尤其是大致值多少錢;如果是後者,就不需要技術,技術合夥人也就不存在。
2. 等評估完了,這個時候,就進行注冊資金的分配,純技術入股,不投資任何資本。 這樣將技術進行價值評估,然後根據注冊資金和薪酬預算來進行評估。例如,注冊資本為100萬,甲現金出資50萬,乙以技術入股評估價值為30萬,丙現金出資20萬,這個時候甲乙丙的股權分配就是50%、30%、20%。
3. 如果以技術入股,同時還給技術合夥人支付薪酬,則要一起估算總價值。
4. 對於需要融資階段的公司,技術合夥人則是另一番計算,要根據總融資成本來計算股權分配比例。
拓展資料:可以用股權階段分配法,在公司成立之初,商談好技術股東能拿到的,最高股份比例,例如是30%,那麼按照股權階段分配法,將30%的股份再分成3份,每份10%,按照技術股東在公司效力中的實際成果來分階段給予,可以有效地讓你規避,各種合夥前滿嘴大話,合夥後一無是處的所謂的技術股,如果你想把技術入股,與公司風險綁定在一起,那你擬三份協議:技術入股協議、股東退出協議、股權回購協議。
提供的辦公設備、運營場所、技術都需要經過評估,根據估值折算股份。 關於技術入股:與合夥人商定技術入股所佔的比例,但是根據國家法律,技術入股的比例是有上限的,不超過上限即可。 現有的項目不能作為股份計算。 你原有的資產和場地可以算作公司資產。場地根據不動產估值計入股份。
㈨ 朋友技術入股,你投資,該如何分配
創業初期,公司面臨著高度的不確定性,組織結構、商業模式、產品都可能隨時調整,所以需要一個高效的決策機制,那麼就必須有一個人控股,占據超過50%的股份。不然極有可能出現像前不久藍象資本分崩離析,幾個合夥人分家的風險。他們就是平均股權,共同決策。再者,考慮到以後還要引入資本和優秀人才,留下一個期權池,所以最好是70%,15%,15%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