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職稱層級和等級的區別
我國專業技術職稱等級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對應事業單位崗位十三級,高級崗位1-7級,中級崗位8-10級,初級崗位11-13級。初級崗位薪資與普通科員相近,中級崗位與科級領導薪資相當,高級職稱至少達到處級領導水平,職稱帶來的收益明顯。
獲得職稱是聘用的必要條件,但並非聘用的充分條件。職稱只是一張紙,沒有聘用,其價值無法實現。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總體控制為1:3:6,單位10個崗位中,只能有1個高級,3個中級。單位級別和性質不同,中高級比例有差異,級別越高,崗位傾斜越明顯。大多數人因單位職數不足,即使獲得中高級職稱也無法聘用並享受待遇,只能等待原有人員調動或退休。
我國職稱現狀讓人無奈,職稱只能上升不能下降,一旦聘任,直至退休。聘任人員到達天花板,缺乏奮斗動力;未聘人員看不到上升空間,工作動力逐漸消失,導致單位工作氛圍較差。
㈡ 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
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具體如下:
專業技術崗位的定義與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1、專業技術崗位的定義
人事部規定,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這一崗位的設置要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的規律和特點,適應發展社會公益事業與提高專業水平的需要。
2、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根據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水平和行業特點,以及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系和專業技術水平,實行不同的結構比例控制。
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市屬事業單位總體控制目標是1.5:4:4.5,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總體控制目標是0.5: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