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連長和團長轉業費分別多少
轉業費是對軍官、文職幹部、士官退出現役轉業到地方工作發放的各項費用。這些費用包括轉業安家補助費、轉業生活補助費以及轉業回鄉差旅費等。轉業費的數額取決於個人的軍銜等級、工薪級別、轉業安置地區以及服役年限,具體數額並不統一。
除了轉業費,轉業人員還會收到醫療保險、傷亡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福利。
轉業費的發放標准如下:
1. 轉業生活補助費:根據轉業軍官、文職幹部的服役時間、職務等級和批准轉業時的原工資發放。對於正師職、專業技術6級、正局級以下的軍官和文職幹部,若連續軍齡在8至9周年,發放3個月的原工資;若連續軍齡超過9周年,每滿1年增發1個月的原工資,但最高不超過16個月的原工資。對於連續軍齡不滿8周年的幹部和執行地方工資標準的幹部,則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2. 轉業安家補助費:根據轉業軍官、文職幹部的服役時間、職務等級和批准轉業時的原工資發放。對於正師職、專業技術6級、正局級以下的軍官和文職幹部,若服現役時間不滿14周年,發放4個月的原工資;若超過14周年,從第15年起,每滿1年增發半個月的原工資。
3. 對於連續軍齡不滿8年的幹部和執行地方工資標準的幹部,轉業時僅發放安家補助費,不發放生活補助費。計算轉業費的軍齡時間從批准參軍之日開始,至下達轉業命令之時止。對於二次入伍的幹部,第一次入伍的軍齡不計入轉業費。原在地方工作的時間不得計入軍齡以發放轉業費。士官的轉業費由財務部門直接發放給個人。
② 一個副營長轉業費能有多少(急!)
轉業費的發放標准:
1、轉業生活補助費。按照轉業軍官、文職幹部服現役時間、職務等級、批准轉業時的本人原工資,發給轉業生活補助費。正師職、專業技術6級、正局級以下軍官、文職幹部連續軍齡在8~9周年的,發給3個月的本人原工資;
9周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發1個月的本人原工資,但最多不得超過16個月的本人原工資。連續軍齡不滿8周年的和執行地方工資標準的幹部,轉業時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2、轉業安家補助費。按照轉業軍官、文職幹部服役時間、職務等級、批准轉業時的本人原工資,發給轉業安家補助費。正師職、專業技術6級、正局級以下軍官、文職幹部服現役14周年以下的,發給4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超過14周年的,從第15年起,服現役每滿1年再增發半個月的本人原工資。
3、自主擇業補助費。對2001年1月1日以後批准轉業的自主擇業的團職軍官、處級文職幹部和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軍齡滿20周年的營職軍官、科級文職幹部和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發給自主擇業補助費。
軍齡15周年以內的,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本人原工資;從第16周年起,每滿1年發給1~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服現役時間按周年計算後,剩餘月份可按滿周年的標准計發。
標准:
軍官、文職幹部轉業時,其轉業費由財務部門根據幹部部門的通知和轉業費標准計算,一次直接發給個人。計發轉業費的軍齡時間,從批准參軍之日起,至下達轉業命令時止。曾經退役再入伍,後又轉業的,第一次入伍的軍齡不再計發轉業費。
原在地方工作的時間,不得按軍齡計發轉業費。但計發自主擇業補助費時,二次入伍的軍齡可合並計算。計發轉業費的本人原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地區津貼、護齡津貼和教齡津貼。士官轉業生活補助費和安家補助費的計算和發放,參照軍官、文職幹部轉業費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專業技術人員轉業費多少擴展閱讀:
轉業費,簡單說就是現役軍人轉業時部隊發給的補助費用。
轉業包括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兩種安置方式,其中:
1、計劃分配轉業幹部的轉業費,包括生活補助費、安家補助費和離隊差旅費;
2、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的轉業費,包括生活補助費、安家補助費、離隊差旅費和自主擇業補助費。
轉業幹部生活補助費、安家補助費和自主擇業補助費,以本人轉業當月月工資基數為計算基數,按軍齡確定發放月數。其中:
生活補助費,連續軍齡不滿8年的,不發;軍齡在8至9周年的,發給3個月的月工資基數;軍齡9周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發1個月的月工資基數,但最高不得超過16個月的月工資基數。
離隊差旅費,部隊人員計劃分配轉業離隊時,本人和經批准隨軍的家屬(含配偶、未滿16周歲子女、父母和其他必須贍養的家屬,下同)的交通費和中轉住宿費、伙食補助費、雜支費、行李托運費,由調出單位按照途中合理路線和規定標准發足,向調入單位結算,多退少補。
部隊人員自主擇業、復員、退伍、退休離隊,本人及其隨遷家屬的交通費和中轉住宿費、伙食補助費、雜支費、行李托運費,按照標准計發給本人,包干使用。
部隊人員退役離隊,經批准隨遷家屬的交通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伙食補助費、雜支費按照被調動人員的標准執行。
夫婦雙方同是部隊人員且同行的,交通費、住宿費按照職級高的一方標准執行;已滿16周歲子女乘坐交通工具按照義務兵的席位等級標准執行。經調入和調出單位同意,暫緩隨遷的家屬單獨前往調入地,符合乘坐卧鋪規定的,可以乘坐火車硬席卧鋪或者輪船三等艙位。
安家補助費,軍齡滿14周年以內的發4個月的月工資基數;從第15年起,每滿1年增發0.5個月工資基數。
轉業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原籍和入伍地不屬這類地區),可以增發安家補助費,其中:
到三、四類地區工作的,增發8個月本人工資;
到五、六類地區和西藏地區工作的,增發10個月本人工資。
自主擇業補助費,軍齡在15周年以內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月工資基數;
從第16周年起,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的月工資基數。
轉業分配到邊遠地區二、三類地區的幹部,凡原籍或入伍地不屬於這類地區的,安家補助費分別增發8和10個月的本人月工資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