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工程地質勘查專業
工程地質勘查專業培養具有地質學、岩上鑽掘工程學等知識,從事資源勘查與評價、管理及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與監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門人才。
工程地質勘查專業主幹課程:
普通地質學、礦物學、岩石學、構造地質學、土力學與地基基礎、岩體力學、工程地質、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查、土木工程制圖、計算機工程地質應用、環境地質調查與評價、三維虛擬現實等。
工程地質勘查專業專業課程:
礦物岩石學,礦山力學,礦山測量學,煤田地質學,古生物地史學,構造地質學,潔凈煤技術,地質災害防治,水文地質學,地質勘探,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地質工程制圖及CAD,礦井地質學,採煤概論,工程地質新技術概論/地質學基礎、構造地質、水文地質概論、工程與環境物探、工程地質與土力、鑽探工程概論、地基基礎、工程測量、地理信息系統等。
工程地質勘查專業主要課程:
工程地質、土力學、構造地質、計算機文化基礎、VB語言、勘察CAD、礦床學、礦物學、岩石學、水文地質、遙感地質、數學地質、古生物地史、礦產資源勘察、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煤礦地質、煤田地質勘探、大地構造學、應用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工程地質學、工程力學、岩土工程學、勘察技術工程學、勘察信息採集及處理等。
工程地質勘查專業實踐課程:
地質認識實習、地質測量實習、生產實習、頂崗實習、地質資料庫設計、工程地質條件分析實訓、水文地質條件分析實訓等。
工程地質勘查專業可報考的資格證書:
工程資料員證書、質檢員證書、AutoCAD證書、土建施工員證書等。
⑵ 勘察技術與工程要考什麼證啊
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第一條 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工作。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准與合格標准。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岩土工程專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岩土工程專業委員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試工作。
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人事行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
第二條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證書》。
第三條 符合《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第四條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二)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四)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五)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六)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七)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第六條 參加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應考人員在准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第七條 考場原則上設在省會城市,如確需在其他城市設置,須經建設部、人事部批准。
第八條 堅持考試與培訓分開的原則,參與命題及考試組織管理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培訓工作。
第九條 嚴格執行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做好試卷命題、印刷、發送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嚴格考場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章制度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⑶ 我是勘查技術與工程專業的學生,畢業五年了,可考試哪些工程師資格證
(二)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符合基本條件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岩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1年。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1年。(三)專業考試報考條件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3年。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4年。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5年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6年。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7年。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8年。根據以上情況看,你最差可以報考基礎知識考試,現在正在開始報名,各省時間略有不同,以當地省人事考試網公布信息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