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咨詢資質如何辦理
咨詢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甲級、乙級工程咨詢單位的資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程咨詢協會,以及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在各行業設立的專業委員會(含分會)初審,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審查認可,頒發工程咨詢資質證書。
負責初審的單位可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授權,負責本地區或本行業乙級工程咨詢單位的資質認定,並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批准備案。
丙級工程咨詢單位的資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程咨詢協會審查確定,頒發相應的工程咨詢資質證書,並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備案。
一、甲級工程咨詢單位資質標准
一基本條件
綜合實力和性能。從事工程咨詢業務5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於10項國家或地方大型基本建設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未滿5年的單位可申請臨時甲級工程咨詢資質。
2.注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或者固定資產不低於150萬元。
3.有良好的固定辦公場所。
4.工程咨詢年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上。
(二)、技術力量
1.技術力量雄厚。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專職技術人員不少於24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或注冊咨詢工程師資格的人員不少於30%,從事工程咨詢業務5年以上的技術骨幹不少於6人。
2.專業設備合理。根據業務領域和服務范圍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同時承擔兩個以上大型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
3、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從事工程咨詢業務10年以上,並主持過兩個以上大型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
(3)、技術水平和技術裝備
1.掌握現代工程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技術設備齊全先進,專業技術信息積累完整,處理國內外相關業務信息的水平。
2.具有獨立或與國內外工程咨詢單位合作承擔對外工程咨詢業務的能力。
3.每個直接從事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一台計算機,具有完備的通訊和信息處理手段,能夠應用工程技術和經濟評價系統軟體開展業務,利用計算機完成工程咨詢成果文件的編制和經濟評價系統軟體的應用。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健全的管理隊伍、嚴格的管理制度。
2、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制度,或已通過ISO
900家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二、乙級工程咨詢單位資質標准
一基本條件
1.綜合實力和性能。從事工程咨詢業務3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於10項國家或地方中型基本建設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未滿3年的單位可申請臨時甲級工程咨詢資質。
2.注冊資本不低於100萬元,或者固定資產不低於80萬元。
3.有相對固定良好的辦公場所。
4.工程咨詢年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上。
(二)、技術力量
1.技術力量雄厚。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專職技術人員不少於15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或注冊咨詢工程師資格的人員不少於20%,從事工程咨詢業務3年以上的技術骨幹不少於3人。
2.專業設備合理。根據業務領域和服務范圍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同時承擔2個以上中型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
3、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從事工程咨詢業務8年以上,並主持過兩個以上中型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
(3)、技術水平和技術裝備
1.掌握現代專業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擁有先進的技術設備,具備業務所需的專業技術數據基礎和及時查詢相關專業信息的手段。
2.直接從事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80%配備計算機,80%以上的工程咨詢成果文件由計算機編制,80%以上應用經濟評價軟體。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健全的管理團隊、完整的管理制度。
2.建立了以質量為中心的管理體系。
三。丙級工程咨詢單位資質標准
1、注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或固定資產不少於30萬元。
2、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注冊咨詢工程師資格不少於2人。
3、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工程咨詢業務3年以上,並有主持2個以上小型項目工程咨詢任務的經歷。
4.地方工程咨詢協會可根據當地情況補充其他具體執行標准。
❷ 什麼是咨詢資質
咨詢資質有很多種,分造價咨詢、資產咨詢、房地產評估咨詢等等
一般辦理工程咨詢資質
工程咨詢資質是按照甲乙丙3個等級
注冊要求如下:
(一)注冊資金不低於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二)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於15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經濟職稱的人員不得少於30%,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不得低於技術人員總數的15%,聘用專職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得高於技術人員總數的10%;
(三)每個專業領域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和至少1名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
(四)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從事工程咨詢及相關業務不少於5年;
(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
(六)有嚴格的質量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凡新申請工程咨詢資格的單位,一般應從丙級資格做起。
第十二條工程咨詢單位因開展業務需拓寬咨詢專業和服務范圍的,根據第八、九、十、二十條的規定,可以申請該咨詢專業和服務范圍的相應等級的臨時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