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專利運用及保護措施如何寫
1、相當部分的專利可被無效掉。建議,請首先找專業人士評估一下專利是否有效。
2、許多專利是可以進行迴避設計的,所以一篇專利也可能因此賣不出去。而大多數改進型的專利都屬於此種情況。
3、如果你的專利確實很霸道,有很多人實施,且專利本身無缺陷,去告人家,去授權,怎麽都賺錢。
4、如果還沒有人去實施,但你確信會有極大的市場,上策是自己開公司,賺個金銀滿缽。中策技術入股。下策是去游說公司實施,公司賺飽喝足會給你點湯水的。
5、企業購買利益至上(當然FB的時候成了個人利益至上了),錢是不會輕易出手的。6、專利是一種策略,沒有強大的技術、資金作為後盾,多數的專利,是負擔而不是資產。現在的專利已經演變成公司佔領市場的工具,而對於促進技術創新,保護發明人利益有一定程度偏離。
在賣出專利權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一是正確選擇對專利權的處分方式。專利權人在獲得專利權後,應根據各種情況作出正確的決定,是自己實施、還是許可別人實施,是將其作為投資辦廠、還是將其賣掉,如果准備賣掉專利權,則應明確賣出後專利權人將失去在該專利技術上的大部分的權利(除了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標上姓名的權利),哪怕該專利技術使買方獲得巨額的經濟利益,賣方也不能眼紅。
二是在將專利權賣給外國人時,要特別謹慎,我國有些專利權人對專利技術的價值認識不足,為了獲得外匯,以低廉價格將專利權賣給外商,結果使外商佔領了我國的該產品市場,造成國家利益的重大損失。
三是審查對方當事人情況,保證轉讓利益的實現。將專利權賣給履約信用不好的當事人時,應特別慎重。在實際生活中,買方有時會以專利技術產生不了經濟效益、投資尚未回收等理由拖欠或拒付轉讓費,使專利權人利益受到損失,徒增各種麻煩。
四是確定合理的轉讓費支付方式。轉讓費支付可以採用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一次總付提成支付、提成支付附加入門費的方式。關於支付方式,專利權人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方式,但總的原則是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
比如,可選擇成本加提成的方式,在合同訂立時或訂立後不久收回所有投資和勞動報酬,再根據對方的經濟效益收取一定比例的提成,使對方實施專利技術的收益與自己分享,最大限度地實現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