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現行的消防技術標准有哪些
我國現行的消防技術標准都是根據我國消防法,消防設備管理條例設置的。
❷ 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是怎樣的
1、當住宿場所、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小餐廳設置在三層及三層以上,建築耐火等級為一、二級時,應分別採取1.50h、1.00h的不燃燒體樓板和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不燃燒體牆與其它用途場所完全分隔,分隔牆上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2、當住宿場所、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小餐廳設置在三層及三層以上,建築耐火等級為三級時,應採取耐火極限不低於1.50h的不燃燒體牆和0.50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它用途的部位完全分隔,分隔牆上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當住宿場所、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小餐廳設置在二層及二層以下時,應採取耐火極限不低於1.50h的不燃燒體牆和0.50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它用途場所完全分隔。 當住宿場所設置在一、二、三級耐火等級建築中時,且安全疏散設施符合第6章的有關規定時,住宿場所防火分區建築面積不應超過500㎡。
4、當住宿場所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建築中時,且安全疏散設施符合第6章的有關規定時,住宿場所防火分區建築面積不應超過200㎡,其他場所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對於相應使用性質場所的規定。
5、當住宿場所與其他場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間)相互獨立時,住宿場所和其他場所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對於相應使用性質場所的有關規定。住宿場所、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小餐廳內的隔牆應砌築至樓板頂部。房間內不應設置供人員住宿的夾層或閣樓。
6、 經營場所的吊頂、牆面不得採用可燃材料裝修。附屬集體宿舍中的廚房應集中設置,廚房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不燃燒體隔牆和1.00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他部位完全分隔,並應靠外牆布置,且應設置可開啟外窗;住宿區域內的房間、儲藏室及走道等部位嚴禁儲存、放置和使用燃氣鋼瓶。存放燃氣鋼瓶的房間應設置自然通風設施。
❸ 中國公安部消防局的消防技術標准
全國消防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接受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局(即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的組織領導,下設九個分委員會,負責制修訂和審查各類消防技術標准草案。消防技術標准經消防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審定後,報送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局或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批准,作為國家標准(GB)或行業標准(GA)公布施行。現已頒布施行的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達250多項。
註:九個分委員會為:
①術語、符號、標記和分類;
②固定滅火系統;
③滅火劑;
④消防車、泵;
⑤消防器具、配件;
⑥火災報警系統和電氣防火、消防通訊;
⑦防火材料;
⑧建築構件耐火性能;
⑨消防管理。
工程建設類消防技術標准主要由公安部消防局組織制定,經建設部批准後,作為國家標准(GB),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建設部聯合發布施行。其中重要的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等。另外,還有由公安部消防局與有關方面共同制訂的如《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等許多專項設計規范。
❹ 消防檢查標準是什麼
常用的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❺ 消防法規定建設工程的消防應符合什麼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1、第九條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2、第十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3、第十一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4、第十二條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該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取得施工許可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
❻ 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准內容是什麼,在文物古建築上安裝消防設施是否需要審核,有無法律要求急!!!
恩,這個還沒遇到過,還沒看過專門針對古典建築的防火設計規范~~下來幫你查查。
❼ 消防驗收規范和標准。
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6月25日批准發布GA 836-2009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強制性公共安全行業標准,將於2009年8月1日起實施。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一項行政許可職責,是防止形成先天性火災隱患,確保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2007年,公安部消防局曾印發《建築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暫行辦法》,為開展消防驗收工作提供了暫行依據和方法。
2009年5月1日,公安部第106號令頒布施行了《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依法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
對依法實施竣工備案檢查的建設工程,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完成工程檢查。
為貫徹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指導和規范消防執法行為,增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公安部消防局依據國家現行消防法規和相關技術標准,組織山東、北京公安消防總隊以及相關方面的專家,
進行了大量深入調研,多次召開研討會,廣泛徵求各地意見,在總結多年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制定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行業標准。
該標准規定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內容、程序和技術要求,並提供了評定方法,適用於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新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擴建等建設工程竣工後實施的消防驗收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檢查。
經試行,使用單位普遍反映該標准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大大提高了消防驗收的科學性和效率,對於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行為,提高消防驗收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已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認真抓好學習培訓,使每名消防驗收人員熟練掌握標準的具體內容,要按照標準的規定,細化工作措施,確保按照《標准》實施消防驗收。
(7)消防技術標準是什麼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並說明理由。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規范消防監督管理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
本規定不適用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臨時性建築的建設活動。
第三條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國家消防技術標准,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
第四條除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並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跨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
第五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正、嚴格、文明、高效的原則。
第六條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新頒布的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實施之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已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分別按原審核意見或者備案時的標准執行。
第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應當由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