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幾個部門
大約有十個部門,分別為: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件;承擔政策研究、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督查、政務公開、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資產管理、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等工作;協調應急管理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二)法規宣傳科(案審辦)。
負責本系統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協調和法律適用方面的指導,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監督和協調管理全市系統行政許可工作;協助省局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和培訓、考核發證工作;承擔行政復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相關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報道工作;負責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對行政案件的初審把關工作;組織行政處罰案件的復核及聽證工作;組織對下級質監部門報批案件的審查;承擔案審辦的其他日常事務。
(三)質量管理科。起草本市貫徹國家質量發展戰略的規劃和相關政策,推進質量興市戰略和名牌發展戰略;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協助省局組織的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工作。
(四)標准化科
組織實施標准化法律法規;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農業、工業、服務業及其他領域的標准化工作;組織地方標準的制(修)定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本市標准化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標准,並對標准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企業(不含食品企業)標准備案、工業產品標准登記的管理工作;管理企業標准化良好行為的創建工作;推行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指導和協調行業、部門的標准化工作;負責本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管理工作,推動組織機構代碼的應用。
(五)計量與認證科。
組織實施國家計量法律法規,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開展量值傳遞;監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負責產品能源效率標識監管,依法推行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計量檢定人員的培訓及資格核准工作。
(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辦公室)。
負責本市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全監察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按規定許可權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資格;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管理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工作;監督管理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工作;組織推廣特種設備重大安全和節能技術成果。
(七)產品質量監督科。
負責本市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煙花爆竹產品和纖維產品的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質量監督檢查、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和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組織查處違反標准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承擔組織協調本市系統大案要案的協查協辦和督察督辦工作。擬訂本市重點監督的工業產品目錄;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及後處理工作;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管理和指導本市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及市局稽查支隊的業務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鑒定工作,監督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全市產品防偽工作。
(八)食品生產監管科。
負責全市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對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查及後處理工作;管理食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生產企業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承辦本市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的受理及初審和管理工作;承辦化妝品的生產許可管理工作;
(九)計劃財務與科技科。
組織編制本系統財務預算、決算;管理本系統的各類獎金、專用基金和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政府采購、技術裝備設置、信息和統計工作;管理本系統國庫集中支付和非稅收入收繳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工作;承擔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擬訂本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本系統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學術交流和知識產權等工作;制定全系統科研經費年度計劃並監督執行。
(十)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及本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及系統工資統發等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和下一級領導班子管理工作;承擔有關外事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及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❷ 請問質量技術監督局屬於什麼部門
質量技術監督局(the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是國家職能部門之一,國家設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1年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並成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部級。省以下設置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局對各市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根據國務院國辦發2011第48號文件改革質監局管理體制。可能採取分級管理。
中文名
質量技術監督局
外文名
the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
合並正部
2001年
管理制度
分級管理
快速
導航
主要職能
機構設置
一般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下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質量科、計量科、標准化科(下設機構代碼管理辦公室)、法制科、機關服務中心、監督稽查科(稽查隊)、XX市打假辦、12365投訴舉報中心、質量檢驗所,計量所,特種設備檢驗院,纖維棉花檢驗所,條碼中心 等單位。
主要職能
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能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負責《計量法》、《標准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三)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研究制定本市質量發展的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精品名牌戰略
(四)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省質監局部署的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省質監局批準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
(五)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並實施監督;負責農業標准化的實施及其示範區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❸ 國家、地方都有哪些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
國家設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1年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並成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部級。省以下設置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局對各市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根據國務院國辦發2011第48號文件改革質監局管理體制。目前可能採取分級管理。
無論是國家還是縣,相應級別的質監行政部門只有一個,就是質量技術監督局,而質監局具有計量、特種設備、產品質量的監管權,所以計量所,特檢所,質檢所都是隸屬於質監局的,這三個機構是事業編制的技術機構,而非行政機構。
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能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負責《計量法》、《標准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三)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研究制定本市質量發展的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精品名牌戰略
(四)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省質監局部署的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省質監局批準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
(五)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並實施監督;負責農業標准化的實施及其示範區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准確可靠;組織開展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量值傳遞;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七)負責宣傳貫徹GB/T19000-ISO9000系列標准,積極推進質量認證工作,並按省質監局的部署,對質量認證中介機構的行為和認證標志的使用進行監督。
(八)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九)負責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收購、加工、銷售、倉儲等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標准和計量違法行為。受理消費者投訴和舉報,受理工商部門移交的在流通領域查出的屬於生產環節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並依法組織查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承擔市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權牽頭的市場專項整治任務。
(十一)承擔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相關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安全市場准入制度,組織查處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和加工的質量違法行為。
(十二)承辦國務院、質檢總局或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❹ 質量技術監督局歸哪個部門管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是我國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
產品質量監督的范圍
1、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
這類產品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往往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的重點。例如:家用電器、熱水器、電梯、電工設備、飲料、食品等。
2、影響國計民生的主要工業產品
這類產品雖然不直接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但對社會經濟影響較大,如種子、化肥、鋼材、水泥等各種重要的原材料。用戶、消費者或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
這部分產品既不屬於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也不屬於影響國計民生的主要工業品。但是,這類產品往往比較受社會的關注,關繫到全社會的質量信譽問題。某一種產品一旦社會反映質量問題較多,就會成為質量問題的熱點和焦點,因此,應當也是質量監督部門監督檢查的重點。
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標准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工作。
(二)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三)管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和強制檢驗;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鑒定;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准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四)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擬訂提高本市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參與省局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與毛衣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助省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標准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准備案、標准登記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指導企業的標准化工作,推行農業標准化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負責全市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推行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范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七)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八)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九)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與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十)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嚴格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嚴厲查處生產、加工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無證生產食品行為,並將生產許可證發放、吊銷、注銷等情況及時通報衛生、工商部門。
(十一)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十二)承擔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十三)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領導、管理下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工作、管理本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等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所在市人民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八條
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部門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