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盜竊多少可以立案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於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並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人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准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餘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後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後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個人詐騙和搶奪公私財物的案件,參照上述立案標准執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發的《關於盜竊罪數額認定標准問題的規定》對一般、重大、特大盜竊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為起點。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五千元至二萬元為起點。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盜竊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數額標准,並分別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備案。
各地盜竊罪立案數額標准
第一個兄弟回答的答案是適用全國基本標准,各個地區還有不同的細微差異北京: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為1000元以上;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為10000元以上;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60000元以上。
上海: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2000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20000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00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浙江: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追究刑事責任起點:2000元;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 巨大:20000元;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80000元
廣東:
一類地區是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東莞、中山等七個市。
個人盜竊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2000元以上;
數額巨大的起點掌握在20000元以上;
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掌握在100000萬元以上。
二類地區是惠州、江門、湛江、茂名、肇慶、潮州、揭陽、汕尾等八個市。
個人盜竊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1500元以上;
數額巨大的標准掌握在15000以上;
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掌握在90000元以上。
三類地區是河源、雲浮、陽江、清遠、梅州、韶關等六個市。
個人盜竊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1000以上;
數額巨大的起點掌握在10000元以上;
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掌握在80000元以上。
江蘇: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市1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市10000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市60000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Ⅱ 現在盜竊多少錢可以立案
盜竊價值2000元財物的、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凶器盜竊的、扒竊的,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價值7萬元以上40萬元以下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竊價值40萬元以上財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Ⅲ 盜竊案件的偵查方法
法律分析:對於盜竊案件的偵查,公安機關進行偵查一般採用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檢查、搜查、技術偵察措施等方法。在現實生活中,盜竊的行為非常多,公民在發現被盜竊後,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會立案進行偵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八條 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以後,偵查人員對其進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
第一百二十五條 詢問證人,應當告知他應當如實地提供證據、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偵查人員對於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屍體應當進行勘驗或者檢查。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勘驗、檢查。
Ⅳ 盜竊如何立案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才能立案。盜竊財物未達到立案標準的,給予治安處罰。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Ⅳ 盜竊罪怎麼立案
盜竊罪新的立案標準是1000元——3000元。
Ⅵ 盜竊多久可以立案
刑事案件立案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日。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決定不予立案後又發現新的事實或者證據,或者發現原認定事實錯誤,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立案處理。
第一百七十九條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後三十日以內作出決定,並將決定書送達控告人。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的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後三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上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案情重大、復雜的,公安機關可以延長復議、復核時限,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Ⅶ 盜竊怎麼立案
報警盜竊只要報警就能立案,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Ⅷ 盜竊立案標准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並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人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准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餘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後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後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