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專利申請中的技術背景是什麼意思 要怎麼寫
專利說明書的背景技術作為專利申請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專利授權、確權以及後期維權程序中均起到重要作用。在撰寫背景技術時,可以從原有的技術是什麼樣的、原有的技術存在著哪些缺陷這兩方面入手,設計出一份有助於授權、權利穩定的背景技術。㈡ 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簡介怎麼寫
1.與擬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最相接近的現有技術的狀況,特別是已有同類技術存在的缺陷。2.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3.解決該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對工藝方法專利,需詳細描述其工藝過程。4.應用本發明所能產生的積極(有益)效果的舉證。對涉及葯品的專利,要以動物實驗或臨床實驗報告作為舉證材料。
㈢ !!專利申請說明書的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的問題
答:說明書是專利申請文件中很重要的一種文件,它起著公開發明的技術內容、支持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的作用。
(1)說明書的一般要求
a.應清楚、刀整地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內容,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專業人賣頌員能夠根據此內容實施發明創造。說明書中不能隱瞞任何實質性的技術要求。
b.說明書中各部分內容,一般以單獨段落進行闡述為好。
c.說明書中要保持用詞的一致性。要使用該技術領域通用的名詞和術語,不要使用行話,但是其以特定意義作為定義使用時,不在此限。
d.使用國家計量部門規定的國際通用計量單位。
e.說明書中可以有化學式、數學式。說明書附圖,應附在說明書之後。
f.在說明書的題目和正文中,不能使用商業性宣傳用語。例如:「最新式的……」,「世界名牌……」。不能使用不確切的語言。例如:「相當輕的……」,「……左右」等。也不蘆亮允許使用以地點、人名等命名的名詞,例如「陸氏工具」、「孝感麻糖」。商標、產品廣告、服務標志等也不允許在說明書中出現。說明書中不允許有對他人或他人的發明創造加以誹謗或有意貶低的內容。
g.涉及外文技術文獻或無統一譯名的技術名詞時,要在譯文後註明原文。
(2)說明書的結構和內容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8條規定了說明書8個部分的內容及行文的順序,除發明或實用新型名稱外,一般情況下,各部分應當至少使用一個自然段,但不用加序號和列標題。
a.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名稱。名稱應當與請求書中名稱一致,簡潔、明確表達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主題。名稱應表明或反映發明是產品還是方法,例如「集成電路氣密封方法」、「一種電池充電裝置」。名稱還應盡量反映出發明或實用新型對象的用途或應用領域,例如「汽車發電機」,「緊急或備用電源裝置」。對於符合單一性的兩項或兩項以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申請,應當將它們在名稱中同時反映出來,如「半導體激光器及其生產方法和其生產所用的裝置」。不能使用與發明創造技術無關的詞來命名,字數控制在25個以內。名稱應寫在說明書首頁的頂部居中位置,下空一行寫說明書正文。
b.發明或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所屬技術領域是正文的第一自然段落,一般用一句話說明該發明或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或所應用的技術領域。值得注意的是,這里所指技術領域是特定的技術領域,如「半導體製造」,「碳氫化合物」,而不是「物理」、「化學」等廣義的技術領域。所屬技術領域的書寫可採用「本發明涉及一種…·」,或「本實用新型是關於……」的形式。
c.現有技術和背景技術。申請人在這一部分應寫明就其所知,對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參考作用的現有技術,並且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引證的如果是專利文件,應註明授權國家,公布或公告的日期,專利號及名稱;如果是書刊類的現有技術,應寫明該書籍或期刊的名稱,著者,出版者,出版年月及被引用的章節或頁碼。這些現有技術中應包括相近和最接近的已有技術方案,即與申請專利的技術方案的用途相同,技術實質和使用效果接近的已有技術方案。這里特別應當突出最相近的技術方案,詳細分析它的技術特徵,客觀指出存在的問題或不足,可能時說明這些問題或不足的原因。在這一部分也可寫本技術的歷史背景和現狀。
d.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月的。在這一部分里要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說明該發明或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課題。語言應盡可能簡潔,不能用廣告式宣傳語言,也不能採用言過其實的語言。所提出的目的應是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實際上能達到的直接結果,而不應是發明人的主觀願望。一般採用「本發明(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避免(克服論述……中的不足(缺點)而提供一種…產品(方法)」的描述形式。
e.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這一部分應清楚、簡明的寫出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理解該技術方案,並能夠利用該技術方案解決陪配寬所提出的技術課題,達到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目的。寫法可採用「本發明(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如下措施來達到…」語句開始,緊接著用與獨立權利要求相一致的措辭,將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寫出。然後,用諸個自然段,採用不肯定的語氣記載與諸從屬權利要求附加特徵相一致的技術特徵。在發明或實用新型簡單的情況下,後一部分可不寫,而在實施例中或圖面說明中進行說明,但與獨立權利要求一一對應的一段是必要的。
f.發明或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的優點、特點或積極效果。這一部分應清楚而有根據地說明發明或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所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說明現有技術的缺陷,不足或存在的主要弊端。可以從方法或者產品的性能、成本、效率、使用壽命以及方便安全可靠等諸方面進行比較。評價時應當客觀公正,不能以貶低現有技術來抬高自己的發明。
g.對附圖的說明。如果必須用圖來幫助說明發明創造技術內容時,應有附圖並對每一幅圖作介紹性說明,首先簡要說明附圖的編號和名稱,例如:「圖1是本發明(實用新型)的俯視圖」、「圖2是本發明(實用新型)A-A的剖視圖」,接著可以在此逐一說明附圖中的每個標注的符號,或結合附圖對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進一步闡述。
h.實施例或者具體的實施方式。這一部分應詳細描述申請人認為實施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最好方式,並將其作為一件典型實例,列出與發明要點相關的參數與條件。必要時,可以列舉多個典型、實例,有附圖的應對照附圖加以說明,關鍵要支持權利要求,而且要詳細、具體。
i.如果是涉及微生物方面的申請,文件中還應當寫明該微生物的特徵和分類命名,並註明拉丁文名稱。
前述說明書的幾個部分,一般都要採用單獨段落進行闡述。但對內容特別簡單的發明創造,第e、g、h可以合為一段進行闡述。
(3)說明書撰寫中常見的錯誤
a.沒有按要求的8個部分來撰寫。一般初學者在沒有掌握正確的寫法之前,容易把自己原來的職業習慣帶到撰寫專利文件中來。如有人用寫論文的方法撰寫說明書。寫論文一般以理論為主,以實驗裝置和產品為輔,重點說明一種理論的成立,而專利說明書是以具體的技術方案為主,理論說明可有可無。有些人採用撰寫產品說明書的方法來撰寫專利說明書也是不對的。
b.沒有充分公開。說明書對發明創造進行充分的公開,是為了說明申請的內容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專利局可以根據說明書給出的內容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因此,說明書公開的內容應當給權利要求以支持,否則,就不會授予專利權。有些說明書通常說明產品和方法的功能,對實質性技術內容,如產品的結構和方法的步驟沒有公開,這是不允許的,也是不能夠獲得專利權的。
c.說明書內容不支持權利要求。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措詞和對特徵的描述應與說明書完全一致。有的申請人撰寫說明書時隨心所欲,將一特徵使用多種措詞,勢必造成說明書不支持權利要求。
d.發明的任務和內容不符合單一性原則。申請人往往忽略「一發明一申請」的原則,容易把一項科研全過程的成果寫人一份申請中,這也是常見錯誤之一。
e.使用廣告性宣傳用語,不適當地貶低現有技術,無根據地誇大自己發明。另外寫入很多與發明內容無關的文字,這也是不允許的。
(4)怎樣撰寫好說明書
一般來說,要撰寫好專利說明書應遵循以下基本步驟:
a.全面研究、分析發明,確定發明的技術領域,深入了解發明的實質。在這個過程中,要准確確定發明的技術領域,應結合IPC國際專利分類法來進行。在分析發明的實質時,應當對發明人的「發明點」進行認真分析。如是產品發明,要深入研究產品的靜態結構、動態結構以及使用操作過程。如果是方法發明,應深入研究其各個步驟和工序,以及各個工序中使用的工藝參數和條件。
b.要認真進行全面檢索。做好專利申請前的檢索,是申請人撰寫好申請文件和順利獲得批準的前提條件。檢索工作可委託湖北省專利管理局信息中心辦理。申請人對檢索的結果要進行分析研究,以確定哪些是屬於影響新穎性的材料,哪些是影響創造性的材料,哪些僅僅是背景材料。對關鍵的材料要深入研究。
c.確定最接近的對比文件。在檢索結果證明發明不喪失新穎性後要確定最相關的文獻。特別是對於改進發明,應對發明原型的文獻進人深入細致的分析,明確它的優點和不足,根據它的不足可以提出本發明的任務,同時要確定它與本發明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徵。
d.明確保護范圍。如何確定一個合適的保護范圍很重要。太寬了,審查員通不過,專利批不了,太窄了,發明人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的保護。所以應選擇一個盡可能寬的、但又能夠通過審查的、合適的保護范圍。
e.嚴格按照前述介紹的起草說明書的8個部分的內容和要求撰寫。
f.檢查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的關系,檢查說明書和附圖的關系。
做好以上幾個方面的工作,使說明書支持權利要求,滿足已講過的文字和內容上的要求,再通過具體的撰寫實踐,就能夠撰寫出合格的專利說明書了。
說明書(申請專利)
說明書
1.格式 說明書
(寫明要說明的事項)
1.……
2.……
2.說明
說明書是申請專利的重要的法律文書,當事人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專利應當提
交說明書,說明應當說明的事項,說明書一式兩份。說明書應當注意的問題是:
(1)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除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性質需要用其他
方式和順序說明以外,應按下列順序填寫: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名稱,該名稱應與請求書中的名稱一致;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所屬的技術領域;就申請人所知,寫明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
參考作用的現有技術,並且引證反映該技術的文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目的;清
楚完整地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內容,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專業人員能夠實現
為准;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所具有的優點或者積極的效果;如有附圖,
應當有圖示說明;詳細敘述申請人認為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最好方式,但不
得有商業宣傳用語。
(2)說明書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整潔清楚,黑色,符合製版要求,不得
塗改。字高在0.3-0.4厘米之間,行距在0.3-0.4厘米之間。四周須
留有空白,左側和頂部各留2.5厘米,右側和底部各留1.5厘米。
(3)說明書首頁用此頁,如寫不下,可用白紙續寫。續頁必須與首頁大小、
質量相一致,橫向書寫,只限於使用正面,反面不得使用,四周應留有空白。發明
或者實用新型名稱居中,名稱與正文之間空一行。郵寄申請文件不得折疊。
㈣ 申請專利權要求的背景技術怎樣寫
背景技術不是寫在權利要求書裡面的,是說明書的一部分,根據《審查指南》具體要求如下: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說明書的背景技術部分應當寫明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並且盡可能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尤其要引證包含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中的獨立權利要求前序部分技術特徵的現有技術文件,即引證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文件。說明書中引證的文件可以是專利文件,也可以是非專利文件,例如期刊、雜志、手冊和書籍等。引證專利文件的,至少要寫明專利文件的國別、公開號, 最好包括公開日期;引證非專利文件的,要寫明這些文件的標題和詳細出處。
此外,在說明書背景技術部分中,還要客觀地指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點,但是,僅限於涉及由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所解決的問題和缺點。在可能的情況下,說明存在這種問題和缺點的原因以及解決這些問題時曾經遇到的困難。
引證文件還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1)引證文件應當是公開出版物,除紙件形式外,還包括電子出版物等形式。
(2)所引證的非專利文件和外國專利文件的公開日應當在本申請的申請日之前;所引證的中國專利文件的公開日不能晚於本申請的公開日。
(3)引證外國專利或非專利文件的,應當以所引證文件公布或發表時的原文所使用的文字寫明引證文件的出處以及相關信息,必要時給出中文譯文,並將譯文放置在括弧內。
㈤ 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交底書的技術背景是什麼
說通俗一點就是:技術背景就是目前除該專利外,解決相同問題的其他方法、技術還有哪些,這些技術的優缺點等具體情況。通常就寫有哪些方法或技術,這些東西有哪些優點,但都存在什麼樣的缺點,針對這些缺點,引出我們的專利可以解決什麼問題,有效避免或者解決這些問題,體現我專利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