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2755。
第四條 學院批准成立時間和批准單位:始建於1988年, 2001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01〕65號)設立、教育部備案(教發函〔2001〕146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民辦高職專科院校。
第五條 學院地址:金龍校區:重慶市萬州區金龍平湖路88號;
天城校區:重慶市萬州區天城巨人路1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為國家計算機應用與軟體專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院校,重慶市示範性軟體學院,重慶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重慶高職單獨招生試點院校、重慶市高校美育改革和發展實驗學校。
第八條 辦學基本條件:學院佔地面積389885平方米, 校舍建築面積162194平方米。環境優美,設施齊全,教學儀器設備資產值3379.09萬元,擁有校內外實習實訓場所200餘個,圖書館藏書56.11萬冊。專任教師299人、博士2人、碩士94人、雙師型教師208人,全日制高職專科在校生5831人。
第三章招生專業
第九條 招生專業
2020年我院共設22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學制均為三年。招生專業有:大數據技術與應用、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電子商務、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動漫製作技術、廣播影視節目製作、會計信息管理、機械設計與製造、計算機網路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建築室內設計、健康管理、酒店管理、康復治療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軟體技術、攝影攝像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學前教育、移動通信技術、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等;文科、理科、藝術類均可按要求報讀。具體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計劃的刊物或網站。
第四章錄取規則、學費、住宿費標准
第十條 錄取規則
1、嚴格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錄取新生。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入學後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規定的新生錄取體檢標准。
5、調檔比例: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平行志願原則上不超過105%,順序志願原則上不超過120%。
6、錄取原則: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各省(直轄市)有關文件規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新生。
(1)錄取順序:
普通文理考生錄取順序:對實行「順序志願」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願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願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願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對實行「平行志願」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
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順序:重慶市考生文化、專業雙上線後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規則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為准。
(2)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按照志願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不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3)認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含音樂、舞蹈、美術、播音與主持)專業統考成績。
(4)凡按政策規定加(降)分投檔考生,按加(降)分後的投檔分數對待。
(5)如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特殊規定的錄取原則,按照各個省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7、其他說明:無分數級差要求,無專業加試要求。
第十一條 學費標准及住宿費標准
1、各專業學費標准8500-10800元/生.年,具體標准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准為准。
2、住宿費1000-1200元/年左右,具體收費根據學生居住的寢室類別為准。詳細收費標准在學校官網公示專欄、新生入學須知及新生報到現場進行公示。
3、退(轉)學退費管理規定: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計退剩餘學費和住宿費。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條 入學及復查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未報到者,按照教育部規定,視其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在校期間,一旦發現並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學歷證書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四條 助學保障
1.獎助學金制度:按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2.貧困生助學:按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300元/年、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三等助學金2300元/年;學院設有特困生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8000元,可以貸三年,一次申請,分年發放。同時,學院還為家庭經濟貧困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及帶薪實習。
第十五條 監督機制
學院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不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後果,學院概不負責。監督電話(023)58418888。
第十六條 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電話:(023)58418666 傳真:(023)58418888
學院網址:http://www.cqeec.com 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http://www.cqeec.com/zsxx 咨詢QQ:800004320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十八條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