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相關消防安全技術崗位工作指的是哪些
從事消防技術工作主要是指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工作,包括從事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監測、滅火器維修、消防咨詢、消防安全培訓等消防技術服務。
以及從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檢查、維護、管理工作;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單位中從事消防設計、消防施工工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消防研究、消防教學工作等。
建築設計院和消防設施施工企業人員,其所從事的消防設計、消防設施工程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想報考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就必須有相關從事消防技術工作的工作經驗。
《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第二十九條 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范圍:
(一)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1、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
2、消防安全管理與技術培訓;
3、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
4、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5、火災事故技術分析;
6、公安部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築、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
2、除250米(含)以上高層公共建築、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單體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及以下建築的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
4、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5、省級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