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數字媒體技術
所謂數字媒體,包括兩方面的涵義:一是指信息的載體,即以不同於以住的模擬信號、而以非連續的數字形式存在的一種叫做「比特」(<SPAN
lang=EN-US>bit)的電子符號為載體、全方位交互傳播信息的計算機裝置;二是指被傳遞的內容,即以「比特」作為最小信息單位的信息本身。所謂「比特」,是相對於傳統媒體的「原子」而言的,比特沒有形狀和質量,以光速傳播。按著數字媒體的傳播形式,可以將其分為網路型數字媒體和封裝型數字媒體兩種,網路型數字媒體一般指Internet互聯網,封裝型數字媒體包括軟磁碟和光碟:CD系列和DVD系列。與傳統的傳播媒介相比較,數字媒體的存在前提是必須依賴計算機技術,在這個前提下,信息的實時性、准確性、大容量、易檢索和多通道傳播構成數字媒體的主要特徵,正是這些特徵使數字媒體成為現代人類傳遞信息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