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專利含義是什麼
專利是指受到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即專利技術,是受國家認可並在公開的基礎上進行法律保護的專有技術。專利的種類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規定,在我國《專利法》中規定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㈡ 什麼是專利技術,什麼是專有技術
專利技術,是指受專利法保護的享有專利權的技術。
專有技術,也稱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效 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而公有技術就是 為公眾所知的不受法律保護的技術。
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都是其所 有人的一種無形財產,受法律保護。但是,技術秘密與專利技術不 同。技術秘密以保密為其生命,一旦泄密就喪失其價值,而專利技 術則是以公開其技術內容為代價換取一定期限的獨占權。 因此,對技術秘密的保護方式與對專利技術的保護方式不同。對專利技術的保護主要是依據專利法,而對技術秘密的保護則是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一項未取得專利權的技術是不是技術秘密的唯一重要的標准 就是看該項技術的所有人是否釆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如果技術所有人對某項未取得專利權的技術採取了相應的、有效的保密搭施, 那麼這項技術就是專有技術或技術秘密。
他們的主要區別有:
(1)專利屬於工業產權,受專利法的保護;專有技術不屬於工業產權。
(2)專利是經過審查批準的新穎性、創造性水平比較高的先進技術;但專有技術僅具有潛在經濟價值。
(3)專利的內容是公開的;專有技術的內容是保密的。
(4)專利內容完全由專利文件來體現,在進行專利許可時,許可方一般不承擔傳授技術的義務。
(5)專利的有效性受時間和地域的限制;專有技術沒有這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