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防員銜級有哪些
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
中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高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建(構)築物消防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建(構)築物消防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消防救援銜高的人員對消防救援銜低的人員,消防救援銜高的為上級。當消防救援銜高的人員隸屬於消防救援銜低的人員時,擔任領導職務的或者領導職務高的為上級。消防救援銜按照管理指揮幹部、專業技術幹部和消防員分別設置。
管理指揮幹部消防救援銜設下列三等十一級:
(一)總監、副總監、助理總監;
(二)指揮長:高級指揮長、一級指揮長、二級指揮長、三級指揮長;
(三)指揮員:一級指揮員、二級指揮員、三級指揮員、四級指揮員。
專業技術幹部消防救援銜設下列兩等八級,在消防救援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一)指揮長:高級指揮長、一級指揮長、二級指揮長、三級指揮長;
(二)指揮員:一級指揮員、二級指揮員、三級指揮員、四級指揮員。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
網路-專職消防員
⑵ 縣消防大隊專業技術十級初級是什麼級別
縣消防大隊 ,專業技術十級 初級,是現在 專業技術幹部最低的級別 。如果套在行政管理 幹部上 ,相當於副股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