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對不合格產品通常有哪些處理方式
對不合格產品的處置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
(1) 返工。可以通過再加工或其他措施使不合格品完全符合規定要求。
(2) 返修。對其採取補救措施後,仍不能完全符合質量要求。但能基本滿足使用要求,判為讓步回用品。合同環境下,修復程序應得到需方的同意。修復後,必須經過復驗確認。
(3) 原樣使用。不合格程度輕微,不需採取返修補救措施,仍能滿足預期使用要求,而被直接讓步接收回用。這種情況必須有嚴格的申請和審批制度,並得到用戶的同意。
(4) 降級。根據實際質量水平降低不合格品的產品質量等級或作為處理品降價出售。
(5) 報廢。如不能採取上述種種處置時,只能報廢。報廢時,應按規定開出廢品報告。
❷ 企業對不合格品是如何處理的
一般不合格品的處置:
一般不合格品指加工的個別或少量一般件不合格。對一般不合格品的處置措施是返工還是返修,由質量檢驗方面的技術人員確定,而不需要通過評審來確定。
1、返工,是ISO9001:2000標准8.3a)條款中「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 所採取的處置措施。返工是一種糾正。
2、返修,是減輕不合格程度,使不合格品滿足預期用途的處置措施。返修不是糾正。
3、若不合格品的不合格程度嚴重,返修不經濟,則予以報廢。
對上述三種處置所形成的記錄是「一般不合格品處置單」。
(2)對方貨車技術標准不合格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不合格品判定方法:
1、產品質量有兩種判定方法,一種是符合性判定,判定產品是否符合技術標准,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另一種是「處置方法」的判定,是判定產品是否還具有某種使用價值,對不合格品做出返工、返修、讓步、降級改作他用、拒收報廢的處置過程。
2、檢驗人員的職責是判定產品的符合性質量,正確做出合格與不合格的結論,對不合格的處置,屬於適應性判定范疇。一般不要求檢驗人員承擔處置不合格品的責任和擁有相應的許可權。
3、不合格品的適應性判定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應根據產品未滿足規定的質量特性重要性,質量特性偏離規定要求的程度和對產品質量影響的程度制定分級處置程序,規定有關評審和處置部門的職責及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