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施工技術負責人需要什麼證
施工技術負責人需要什麼證需要視情況而定:
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有安全員A證、建造師證書(證書分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棚做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2、建築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要有安全員B證、建造師證書,建築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等。
3、擔任技術負責人,必須要有工程類職稱證書,職稱證書分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擔任項目技術負責人,在每個地區都有些差別,一般是要求必須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才可以。
總的來說,施工技術負責人必須取得敗和老相應的建造師注冊證書以及取得省級住建單位頒發的項目負責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如安全B證、察升A證。
法律依據:
《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第六條
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確立勞動關系,並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八條
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考核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並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通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