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主動防火措施和被動防火措施,個包含了什麼內容
1、主動防火技術:指防止火災發生和早發現早消滅的技術。如可燃建築材料的阻燃技術、電氣防火與防雷防靜電、火災自動報警技術、消火栓與自動滅火技術(氣體滅火、乾粉滅火、泡沫滅火、消防炮、滅火器等)、防排煙技術等。
2、被動防火技術:指提高或增強建築構件或材料承受火災破壞能力,防止火災擴大和增強疏散能力的技術。如合理確定防火間距、提高建築物的耐火等級、設置防火分區和防煙分區、安全疏散技術、消防供電等。
技術分析
被動防火技術目標:將火災及損失控制在較小范圍,防止毀滅性災難。雖然會發生火災,但卻可以減少發生重、特大火災的可能性,控制火災的規模,減少火災損失。
應用於建築物時形成建築物構造的一部分,不易搬移改動,因此在建築設計時必須認真研究,一次設計到位,防止建築竣工後因設計缺陷形成難以改造的火災隱患。
『貳』 防止火災的基本技術措施有哪些
消除火源
防火的基本原則主要應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礎上。建築施工現場隨處都是可燃物質,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氣,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地預防火災的發生。
火災發生後的原因調查,重點也是查清是哪種火源引發的火災。
控制可燃物
對於工地上容易燃燒的可燃物,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是防止火災發生的重要措施。具體措施分為及時清理運走、庫存和隔離三種。對易燃的木屑、刨花、木模板等應及時清理運走或運到安全地點存放;對煤油、汽油、炸葯等危險品應存放到安全防燃、防爆的專用庫房內,嚴格控制和管理;對於那些相互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的物品,應加以隔離,分開存各存放點之間的距離應符合安全要求。
隔絕空氣
可燃物與周圍的空氣隔開,就能馬上使燃燒停止。常用的措施有:將滅火劑(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等)、泡沫等不燃氣體或液體覆蓋、噴灑在燃燒物體表面,使之與空氣隔絕,可達到滅火的目的。
冷卻
將燃燒物的溫度降至著火點(燃點)以下,燃燒即可停止。常用水和乾冰進行降溫滅火。
隔絕火源與可燃物
採取措施將火源和可燃物隔離開來,防止產生新的燃燒條件,可阻止火災的擴大。例如:建築物之間留防火間距;在倉庫里修建防火牆;在火場臨近可燃物之間形成一道「冰牆」;拆除火場臨近的建築物等,均可有效地阻止火災的蔓延。
『叄』 防火技術方案應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防火技術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
2.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即施工人員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或實施具有火災危險的工序時,在「人、機、料、環、法」等方面應採取的防火技術措施。
3.臨時消防設施、臨時疏散設施配備,並應具體明確以下相關內容:
(1)明確配置滅火器的場所、選配滅火器的類型和數量及最小滅火級別;
(2)確定消防水源,臨時消防給水管網的管徑、敷設線路、給水工作壓力及消防水池、水泵、消火栓等設施的位置、規格、數量等;
(3)明確設置應急照明的場所、應急照明燈具的類型、數量、安裝位置等;
(4)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設施臨時投入使用的安排及說明;
(5)明確安全疏散的線路(位置)疏散設施搭設的方法及要求等。
4.臨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識布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