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台州職業技術學院怎麼樣
台州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很好的高職類院校。無論從學校環境、學院開設、師資力量等方面都很好,具體為:
1、學校環境。學校佔地面積661畝,建築面積32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6.7億元(其中教研設備總值1.8億元)。
2、學院開設。下設機電工程學院、信息技術工程學院、建築工程學院、醫學與制葯工程學院、管理學院、經貿學院、人文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汽車學院、中德學院、藝術學院等10個二級學院。
3、師資力量。學校教職工637人,擁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195人,碩士、博士學歷或學位教師418人;省級教學團隊2個、省級專業帶頭人13人。
台州職業技術學院基本情況簡介。
台州職業技術學院地處中國民營經濟發祥地之一、長三角南翼重要製造業基地、東南沿海現代化港口城市——浙江省台州市。學校籌建於1999年;
2001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台州職業技術學院;2003年、2006年,浙江省台州工業學校和浙江貿易經濟學校先後成建制並入。2007年,學校順利通過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優秀評估;2012年,學校成為「浙江省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
以上內容參考台州職業技術學院——學校簡介
B. 台州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台州職業技術學院,院校國標碼:12790,浙江省代碼:0066,學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經濟開發區學院路788號(郵編:318000)。第三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性質:公辦。
第四條 本校所有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五條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台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與規定,研究並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公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或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准。
第十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實施 「陽光招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二條 我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不超過110%;省內首輪投檔一般為1:1。具體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選考科目范圍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願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三段投檔後,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徵求志願錄取。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願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徵求志願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對所有進檔考生按「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安排錄取專業,即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錄取,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的,學校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退檔。
第十五條 總分相同的考生,浙江省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其他省份參考英語、語文(文史類)或數學(理工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和商務英語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無專業分數級差和加試要求。
第十八條 身體健康要求:身體健康與專業體檢受限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九條 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學費標准及其他
第二十條 各專業學費標准為:
(一)金融管理、物流管理、社區管理與服務、國際貿易實務、市場營銷、汽車營銷與服務等專業學費為6000元/學年。
(二)藝術設計、視覺傳播設計與製作、產品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等專業學費為9000元/學年。
(三)其他專業學費為6600元/學年。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勤工助學、「綠色通道」入學和臨時困難補助等,以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聯系方式及錄取查詢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一)通訊地址:台州市經濟開發區學院路788號,郵編:318000
(二)咨詢熱線:0576-88656666、88660086、88660087、88656200
(三)監督舉報電話:13732337257
(四)學校網址:http://www.tzvtc.e.cn
(五)招生網址:http://zs.tzvtc.e.cn
(六)學校招生公眾號:台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tzzyjsxyzs)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過台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公布錄取結果。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C. 台州市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吧的地址:http://tieba..com/f?kw=%CC%A8%D6%DD%D6%B0%D2%B5%BC%BC%CA%F5%D1%A7%D4%BA (有問題可以去那裡留言的,會有他們學校的人解答的)
學校系的老師的聯系方式:http://www2.tzvtc.com/zsjy/zs/lxfs.asp
新生收費標准
藝術類專業 6900 元 / 人 · 年,其它專業均為 6000 元 / 人 · 年。在省內同類院校中屬中等偏低水平。如有學生確因家境困難的,可通過貸(國家助學貸款)、獎(獎學金)、補(貧困生補助)、工(學生勤工助學公司)等途徑解決。社會各界在我校設立了獎助學基金,不會讓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估計不含棉被,校服,住宿,代管費等) 我的學校也說了學費6000 可是什麼零碎的算起來也要個8000吧 還有我的好朋友就是台職的新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