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車輛檢測都是檢測哪些項目
汽車檢測的項目有外觀檢驗,尾氣檢測,貼膜透光率,查違章,還有安全性檢測,包括喇叭、剎車、軸重、底盤、點火系統、燈光系統、排氣系統、牌照安裝等全方位檢查。
車輛檢測的內容:
1、是否有車輛使用說明書、合格證(進口車輛的商檢證明),車體上的出廠見樣標記是否齊備;
2、對機動車內外輪廓尺寸及輪距、軸距進行測量,測量的具體項目是車長、車寬、車高、車廂欄板高度及面積、輪距、軸距等;
3、按技術檢驗標准逐項進行。合格後,填寫「機動車初檢異動登記表」,並按原廠規定填寫空車質量、裝載質量、乘載人數、駕駛室乘坐人數。
車輛檢測流程:
1、尾氣檢測;
2、查違章;
3、交押金;
4、外觀檢驗;
5、上線檢測;
6、總檢審核;
7、交費,領標。
車輛檢測時間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可免檢2次,需每兩年申領一次年檢標志,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 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