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它包括哪些
是這樣規定的: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TSG 08-2017
2.5 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技術檔案
使用單位應當逐台建立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技術檔案。
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使用登記證》;
(2)《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格式見附件B,以下簡稱使用登記表);
(3)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技術資料和文件,包括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含合格證及其數據表、質量證明書)、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書、型式試驗證書等;
(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圖樣(注2-4)、材料質量證明書和施工質量證明文件、安裝改造修理監督檢驗報告、驗收報告等技術資料;
(5)特種設備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和定期檢驗報告;
(6)特種設備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7)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維護保養記錄;
(8)特種設備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校驗、檢修、更換更換記錄和有關報告;
(9)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及事故處理報告。
特種設備節能技術檔案包括鍋爐能效測試報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改造技術資料等。
使用單位應當在設備使用地保存有2.5中(1)、(2)、(5)、(6)、(7)、(8)、(9)規定的資料和特種設備節能技術檔案的原件或者復印件,以便備查。
注2-4 工業壓力管道圖樣是指管道單線圖(軸測圖)。
⑵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內容
法律分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四)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五)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二十四條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竣工後,安裝、改造、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後三十日內將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移交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三十五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六十條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依法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應當建立完整的監督管理檔案和信息查詢系統;對達到報廢條件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依法履行報廢義務。
⑶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都應有什麼內容 分幾類
安全技術檔案的內容,出自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⑷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哪些內容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5種文檔: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技術檔案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使用特種設備未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的;
(二)未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或者安全技術檔案不符合規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設置使用登記標志、定期檢驗標志的;
(三)未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或者未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申報並接受檢驗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的;
(六)未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的。
⑸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都需要那些資料
《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一般規定: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其生產、經營、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
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並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和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安全。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對其生產、經營、使用的特種設備應當進行自行檢測和維護保養,對國家規定實行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申報並接受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