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開培訓機構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開培訓機構需要以下條件:
1、舉辦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毀枝人資格;
2、舉辦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培訓機構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4、設立培訓機構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消余凳的條件。
辦培訓機構需要什麼手續
辦培訓機構需要的手續如下:
1、到培訓機構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
2、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
3、辦理稅務登記;
4、支付注冊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拿旅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四)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