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技術入股新公司應該佔多少比例
技術入股新 公司法 應該佔多少比例 《公司法》中對此並沒有具體規定。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 知識產權 、 土地使用權 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實務中,當事人以 專利 技術, 商標 ,品牌作作價投資企業的比例上限沒有限制,理論上可以佔100%,但最低不能低於注冊資本30%。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產出資的必須經過依法評估作價。一般技術沒有取得知識產權(俗稱專利)的,或者有技術的人用自己的勞務出資的,都是不合法的。《公司法》第三十四條又規定,分紅比例可以約定,可以不與出資比例相同。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 的百分之三十。取決於是什麼類型。如果是 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一般不對公司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從題目中看,更像是合夥,如果是合夥, 合夥人 應該對合夥 債務承擔 連帶責任。共負盈虧的意思是:賺了或虧了都大家一起承擔。 簽入股協議需要注意哪些事項這個得根據協議的具體條款和雙方的具體要求來看,每個條款都很重要,都需要注意。股權能自持最好,代持對代持和被代持的雙方都有很大的風險。如果你以技術入股,且你的股權對應的出資到位,你不需要再承擔風險,公司是獨立的法人主體,以公司的財產對外承擔責任。領 工資 的話要 簽訂勞動合同 ,同時你也是股東,需要簽入股協議, 公司章程 等。防止股權稀釋這個原則上每次增資股東有權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優先認股,但也要看章程是怎麼約定的。關於退出回購這些需要在協議里約定清楚。 綜上所述,技術入股新公司,《公司法》規定無形資產作為投資應當進行評估,專利技術應當取得知識產權,沒有取得專利的技術人,如果是用勞務代替出資是違法的,資產評估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不能超過或者低於市場價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 公司債務 不承擔連帶責任。
② 技術股一般佔多少
通常情況下,純技術入股的股份占總份額的10%-20%,但如果科技含量很高,可以達到30%以上。技術入股一般是說技術的持有者或者是投資技術的人把技術成果當做一種資產對公司進行投資的行為。技術成果入股成功以後,以技術作為資產投資公司的一方會獲得股東地位,相應的技術成果產權轉讓給公司。
看技術含量對公司或者企業的作用,有些技術可以佔到50%以上的股份,有些可能只有10%的股份。須注意的是,以技術入股後,此後該技術屬於公司,原技術持有人不再享有該項技術。對於技術股的詳細解釋如下:技術股可按股權所有者細分為法人股和自然人個人股。若按技術股股權擁有的權益細分可分為所有權股和分紅權股。若按技術股股份送配許可權細分,可分為乾股、分紅回填股和分紅股。一般在組建企業時設立技術股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困難的是這些技術股如何分配,才更有利於於企業的發展,有利於真正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公司法規定:原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技術入股的形式
1、賣方以自己的技術和研發項目為股份,對企業進行技術投資,共同開發和開發新產品,共擔風險,共享收益,這種技術被稱為技術參與研發;
2、將賣方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轉化為股份,與企業進行技術合作與投資,分享收益。這種形式稱為技術轉讓中的技術股權。
隨著法律政策的完善與更新,客觀上更加保障了技術成果擁有的價值,也能增強提高技術投資者參股的積極性,能夠有效調動技術投資者積極實現成果轉化。
③ 技術入股一般佔多少股份
通常情況下,純技術入股的股份占總份額的10%-20%,但如果科技含量很高,可以達到30%以上。技術入股一般是技術持有人,或者技術出資人以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作價出資公司的行為。技術成果入股後,技術出資方取得股東地位,相應的技術成果財產權轉歸公司享有。
股東退股怎麼退
股東退股的方式如下:
1、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只要對轉讓價款達成一直,簽訂協議,辦理變更手續即可完成,相對來說是最簡單的方式;
2、將股權轉讓給本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為外部的第三人收購股權首先會看這個公司是否有發展前途,一般對外轉讓股權要經過法定程序,其他股東還可能行使優先購買權;
3、請求解散公司,也需要滿足法定條件,比如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這是其中一個可以解散公司的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④ 雙方分別以資金和技術入股合作,投入金額多少及股份如何分配
這要看公司章程或合作協議約定,主要靠合作各方協高約定,但是實際操作中,技術入股佔有股份額在30至40%為宜,一般最高不能超過50%。
技術股是個人以技術加入公司,佔有公司的股份。技術股所佔比列一般不能超過百分之二十。需經國務院同意之後,高技術的可以達到百分之二十五。擁有技術股的人離開公司後,股份不變,除非轉讓掉股份。須注意的是以技術入股後,此後該技術屬於公司,原技術持有人不再享有該項技術。
(4)公司技術入股一般佔比多少擴展閱讀:
一般單純的技術能佔到20%左右,管理佔得比例更高如果做一家科技型製造企業,只能出技術最多30%股份,如果籌備、預算、經營管理、市場推廣、營銷等一系列都能做只找資金那麼可以佔到60%股份。
股權分配激勵計劃(SIPS)和工資扣存儲存存款計劃(SAYE)。這些可能是國內稅收核準的方案,並且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可以合理避稅,也可以把經濟獎勵和公司的長期繁榮發展聯系在一起。
⑤ 技術入股的比例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以工作的方式作為技術入股的。
技術入股的概念指的是以專有技術(專利或者技術秘密)並需要進行鑒證(或者是評估)。筆者參加過幾次技術入股的事宜。呵呵。
技術入股的最高比例原來規定是不得超過20%,最近公司法有修改了,放寬到了70%。
如果你擁有自己的專利或成果就比較容易實現技術入股,如果沒有,以技術秘密入股也是可以的,但相對辦手續要麻煩一點,得鑒證了。
實在沒有技術秘密或者成果專利,如果其他股東允許的話,你不妨以其他方式入股,如激勵股權、贈予股權、或者其他方式入股。
可以參考以下連結,還有:
《關於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實施辦法:
另,如果你以專利或者成果技術入股,偶就可以更詳細一點告訴你了:)
應該是這樣的,他們2人的資源各佔10%的股份,首先你們4個人出的錢佔80%,你們4個人所出的資金是佔有80%的股份,也就是說15萬平分到80%的股份里,每10%的資金為1.875萬元,也就是說他們2個人的資源共為3.75萬元,
技術入股所佔份額不得高於全部注冊資產的15%。
首先,關於公司法關於技術入股的規定。 《公司法》第27條第三款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也就是說,技術入股所佔的份額以70%為限。你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入股的技術的評估方式、評估價值和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佔的份額。
其次,關於朋友出你交納的現金的10%。依據法律的規定,我認為只要你們的出資達到最低注冊資本額,與現行法律規定並沒有沖突之處。
第三,關於你說得法人的問題。我認為你說得應當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經理擔任。
第四,關於技術是否需要股東掌握的問題。技術入股後,技術的所有權為公司,公司的股東,如果不是公司的管理人員,比如董事、監事以及經理等身份時,不能因為股東的身份而掌握公司的技術。
看什麼技術了
股份一般是5%(一般是那種很大的公司,比如幾個億的那種)
如果是小公司的話這個就不好說了
最高估計20%左右(這個不確定)
我記得好像有這個說法
工資是另外算得
這個沒有固定的標準的,國家規定技術入股不能超過總股本的70%。只要低於70%都是合理的。技術入股,要充分評估技術的獨創性和實用性。還要考慮萬一技術入股者離開,會對團隊造成的影響。
你的擔心是非常對的。
按法律規定是技術入股和資金投資入股是平等。
你的技術既然作為股份就應按持股比列分紅,若不行你可以降低持股比列。但必須同股同籌。
若按他的做法你吃大虧了,我可以賺了錢也做到它虧損,最後有了你的技術自己搞!
這種入股是沒有明確的規定來確定比例應該佔多少的
最好的評估辦法就是同類型比較
比如你這套技術,如果帶到其它公司去,他們可以給你多少費用
折算為金錢就可以參考了
買斷就是權利人發生變更了,通俗的說,就是專利權給人家了。
技術入股就是權利不方發生變更,權利還是你的,就是許可對方使用了。
新的《公司法》未規定非貨幣出資比例,理論上可以全額非貨幣出資。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⑥ 新《公司法》技術入股一般佔多少
我們國家對於公司方面頒布了《 公司法 》,但是公司法在我們國家的規定中是要及時的進行更新的,對於很多的事情肯定有的時候都會有相應的改動。公司入股的方式有很多,其中就有技術入股。那麼新《公司法》技術入股一般佔多少呢? 一、技術入股一般佔多少 看技術含量對公司或者企業的作用,有些技術可以佔到50%以上的股份,有些可能只有10%的股份。 技術入股是指技術持有人(或者技術出資人)以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作價出資公司的行為。技術成果入股後,技術出資方取得股東地位,相應的技術成果財產權轉歸公司享有。 二、可以用貨幣估值的技術,如 知識產權 等,可以作為公司出資,不能估值的無法作為出資;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 土地使用權 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於新《公司法》技術入股一般佔多少的問題,我們國家以前的規定最高是百分之七十,但是現在並不是這樣規定的了。理論上來說技術入股的比例可以佔到百分之七十以上甚至百分之百。所以說技術入股的比例可以佔到很高的,但是最低的標准規定的是百分之三十。
⑦ 餐廳技術入股一般佔多少股份
技術入股一般占股份的比例可以協商,理論最高可以到達100%。技術入股不負責經營、管理、招聘等工作。根據你們這種情況,他只負責產品即製作建議佔比不超過30%(純技術,享有的股份占總共股份的比例)。此30%比例可視技術水平高低可適當調節。
工資問題。他作為股東是沒有工資的。因為股東享受你們面館總利潤的提成百分比。如年賺50W。則根據30%股份享有。15W分紅。當然若他希望有固定月薪工資,那麼對應的股份佔比方面給他下降一定量的股份也可以。
他投資的問題,你們總投入5W,他若出1W,則他占面館20%股份。根據他願意的出資額換算成股份即可。或者增大總投資額調到10W,你們分別出資比,換算你們的股份即可。
一、技術入股的形式
一種是賣方以其智力和研究、開發項目作為股份向企業進行技術投資,聯合研製、開發新產品,共同承擔風險,分享效益,這種技術入股叫作研究開發中的技術入股;另一種是賣方自己掌握的現成的技術成果摺合成股份,向企業進行技術投資,然後分享效益,這種形式叫作技術轉讓中的技術入股。
二、技術入股退出怎麼處理
在股東協議中約定了技術所佔股份的,清算時按照比例進行。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法》規定,相關的技術股份在公司的注冊資金中,不得大於注冊資本的30%。相關的當事人員應積極的按照相關的公司法律進行辦理。辦理後出具相關的股東證書,寫明這類股份的數量和相關雙方權益進行相應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