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齡怎麼認定
工齡認定方法是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返知來源的工作時間開始。工齡的計算有以下幾種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即工齡連續計算。如職工從原臘喚來單位調到新單位工作,其在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其所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演算法,即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期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
一般工齡系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漏局消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而言。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
Ⅱ 工齡怎麼認定
律師解答
工齡按照三種方法計算,連續計演算法、合並計演算法、工齡折演算法,根據職工的實際情況分別適用。工齡是指職工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老納起,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條
一般工齡系指罩凱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而言。在計算一物含喚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條
本企業工齡應以工人職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計算之,如曾離職,應自最後一次回本企業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調動工作者,其調動前後的本企業工齡,均應連續計算。但解放前確因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具有確實證明者,其本企業工齡,始得連續計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業工作,曾經被迫離職又回本企業工作者,如有確實證明,經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後,並經勞動保險委員會批准,其離職前與回本企業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作本企業工齡計算。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Ⅲ 工齡怎麼認定
認定職工工齡的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一般職工的工齡是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職工享受社保的工齡是以最初繳納社保人社局記錄為准。Ⅳ 工齡如何認定
一、工齡怎麼認定
1、參加工作時間是以最初繳納社保人社局記錄為准。
2、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
3、工齡計算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卜凱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復查後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擾弊攔合並計演算法。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二、工齡的確認條件
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緩胡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本企業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並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並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
機關、事業單位為有別於企業用的"工作年限",實際上連續工齡和工作年限的含義和作用是相同的。
Ⅳ 工齡計算時間如何認定
1、工齡時間長短認定主要是指職工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起,以工資收入為主要來源或全部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臘冊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職工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2、工齡的認定標准就是實際工作的年限。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老局轎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並計算的工作時間。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侍肆,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什麼情況下前後工齡連續計算
職工發生以下情況,其前後工齡連續計算:
1、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動工作、安排下崗者,調動、下崗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2、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以及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3、因企業停工歇業或者破產,職工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到其他企業工作者,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4、企業經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5、職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連續計算為本企業工齡;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以外,其前後工齡應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Ⅵ 工齡認定的規定
工齡認定的規定如下:
1、工齡是指從參加工作到連續工作到現在的時間;工齡的長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職工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2、 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罩槐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並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並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
3、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物明友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槐首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Ⅶ 工齡怎麼認定
關於工齡認定,可以持相關證據材料,向當地人社局申請認定,各地具體程序有所不同,但都須人社局確認。現在計算各項社保待遇都是按繳費年限,認定工齡已無多大實際意義。工齡是職工在某企業中從參加工作起第一天,連續工作至現在的時間。一些企業在職工薪金中增加了「工齡補貼」,有的是按工齡(年)計算,有的是按工齡(月)計算。補貼的標准也各不相同,都是各企業根據自身情況自定的。職工工齡認定主要依據職工檔案,檔案材料齊全的,工齡認定沒有異議;檔案材料不齊全的,情況非常多,依據文件也非常多,無法一一列舉,要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現就一般原則作如下說明:
一、企業工人、幹部的工齡認定:工人要有招工表,幹部要有招干表。
假設1:如招工表、招干表丟失,勞動部門察辯盯認定該職工要以轉正定級表作為參照依據,普工一年轉正定級,特殊工種三年轉正定級,企業幹部一年轉正定級,均以該職工轉正定級審批表的時間作為參照,向前推一到三年,作為該職工的參加工作的起始時間。
假設2:如招工表、招干表、轉正定級表同時丟失,而工資檔案保存較好,勞動部門認定該職工參加工作時間,以該職工第一次調資審批表和其參加工作時領取工資的工資表為依據,從參加工作之年到其第一張調資審批表的時間止,工資表每年要復印兩張一頭一尾,可作為認定該職工參加工灶仿作時間的參考依據。缺點是無法確定其職工份身,如其原系國有固定工還大集體工等等。
假設3:如該職工整個檔案丟失,勞動部門認定其參加工作時間的依據,要以該職工歷年來領取工資的工資表為依據,從其參加工作之日到其所在企業改制破產或其離開企業的時間為止,工資表每年要復印兩張一頭一尾,可作為認定該職工參加工作的時間。缺點是無法確定其敗和職工份身,如其原系國有固定工還大集體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