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技術監督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負責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擬訂提高本市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振興政策。根據查詢婁底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工作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技脊伍術監督管理局需要負責質量技橋野神術監督工作,擬訂提高本市質量水平的發展戰敏虧略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振興政策。
❷ 營口天車證在哪辦
質量技術監督局。天車證屬於特種作業操作證棚禪辯,是從事起重機操作必備證件。營口天車證在質量技鏈缺術監督局辦理,位於營口市站前區學府路南襲埋9號。
❸ 技術監督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能包括以下內容: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2、負責《計量法》、《標准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3、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
4、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5、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
6、統一管理計量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當事人涉嫌從事違反本法的生產、銷售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向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了解與涉嫌從事違反本法的生產、銷售活動有關的情況;
(三)查閱、復制當事人有關的合同、發票、帳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有其他嚴重質量問題的產品,以及直接用於生產、銷售該項產品的原輔材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第二十一條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必須依法按照有關標准,客觀、公正地出具檢驗結果或者認證證明;
產品質量認證機構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對准許使用認證標志的產品進行認證後的跟蹤檢查;對不符合認證標准而使用認證標志的,要求其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使用認證標志的資格。第二十二條 消費者有權就產品質量問題,向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查詢;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申訴,接受申訴的部門應當負責處理。第二十三條 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組織可以就消費者反映的產品質量問題建議有關部門負責處理,支持消費者對因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害向人民法院起訴。
❹ 技術監督局管什麼
1.負責本轄區內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貫徹和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2.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協助市局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准化工作,監督檢查標準的實施,依法管理、組織實施企業產品標准備案,推行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
3.管理轄區內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負責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負責產品能源效率標識監管,依法推行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工作。
4.承擔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能耗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5.承擔市內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管理;參與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
6.負責轄區內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管理轄區內產品質量投訴和舉報、打擊假冒偽劣違法行為,組織協調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7.負責管理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協調內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能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負責《計量法》、《標准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三)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研究制定本市質量發展的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精品名牌戰略
(四)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省質監局部署的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省質監局批準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
(五)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並實施監督;負責農業標准化的實施及其示範區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准確可靠;組織開展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量值傳遞;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七)負責宣傳貫徹GB/T19000-ISO9000系列標准,積極推進質量認證工作,並按省質監局的部署,對質量認證中介機構的行為和認證標志的使用進行監督。
(八)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九)負責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收購、加工、銷售、倉儲等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標准和計量違法行為。受理消費者投訴和舉報。
(十一)承擔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相關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安全市場准入制度,組織查處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和加工的質量違法行為。
❺ 質量技術監督局具體干什麼的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該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貫徹國家質量發展戰略和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的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該市質量管理工作。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該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工業產品和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管理工作;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定隱弊工作。
(四)負責統一管理該市標准化工作。制定地方標准化工作規劃、計劃,組織制定地方標准並組織實施,對標准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該市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負責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六)承擔該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責任,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該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的資格管理;組織制定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負責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范工作,建設檢驗檢測技術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檢驗檢測技術機構的改革和發展;根據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授權,依法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5)營口技術監督局是什麼擴展閱讀:
質量技術監督局(the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是國家職能部門之一,國家設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1年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並成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部級。
省以下設置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局對各市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根據灶漏族國務院國辦發2011第48號文件改革質監局管理體制。目前可能採取分級管理。
一般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下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質量科、計量科、標准搜搏化科(下設機構代碼管理辦公室)、法制科、機關服務中心、監督稽查科(稽查隊)、XX市打假辦、12365投訴舉報中心、質量檢驗所,計量所,特種設備檢驗院,纖維棉花檢驗所,條碼中心 等單位。
參考資料:網路-北京質量技術監督局
網路-質量技術監督局
❻ 技術監督局是干什麼的
一、職能
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
二、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管理質量監督工作;負責食品生產領域的衛生監管;負責市打假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依法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四)負責管理標准化工作;受省局委託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對企業計量檢測保證能力進行考核;規范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六)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依法對質量檢驗(含機動車輛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協助省局對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施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綜合管理工作。
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稽查隊剛進入的月入2千左右吧,參公待遇,基本沒什麼灰色收入(頭頭能強點),比城管強點,工作不算太辛苦,進步空間小,待遇一般,比起公檢法,國地稅差大了。稽查局長,處級待遇。
組織機構代碼證就是他們全權管理的,
❼ 質量監督局是干什麼的
質量技術監督局是國家職能部門之一,國家設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1年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並成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部級。省以下設置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局對各市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根據國務院國辦發2011第48號文件改革質監局管理體制。目前可能採取分級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能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負責《計量法》、《標准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三)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研究制定本市質量發展的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精品名牌戰略
(四)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省質監局部署的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省質監局批準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
(五)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並實施監督;負責農業標准化的實施及其示範區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准確可靠;組織開展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量值傳遞;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七)負責宣傳貫徹GB/T19000-ISO9000系列標准,積極推進質量認證工作,並按省質監局的部署,對質量認證中介機構的行為和認證標志的使用進行監督。
(八)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九)負責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收購、加工、銷售、倉儲等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標准和計量違法行為。受理消費者投訴和舉報,受理工商部門移交的在流通領域查出的屬於生產環節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並依法組織查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承擔市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權牽頭的市場專項整治任務。
(十一)承擔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相關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安全市場准入制度,組織查處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和加工的質量違法行為。
(十二)承辦國務院、質檢總局或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第二條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定並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和發布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相關法律、法規,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法規備案。
(二)管理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鑒定。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三)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國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研究擬定提高我國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四)統一管理國家標準的計劃、審批、編號、發布。組織制定國家標准(含標准樣品),協調和指導行業標准、地方標準的制定,管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管理全國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審批和管理國家計量基準和標准物質。制定計量器具的國家檢定系統表、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范,組織量值傳遞。規范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六)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研究制定認證認可工作的規章、制度,審批、指導認可機構和認證人員注冊機構。協調與監督實行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監督管理,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
(七)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
(八)組織制定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組織實施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工作。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
(九)管理局機關和直屬、掛靠單位的國際合作事務。代表國家參加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國際或區域性組織,簽訂與執行國際合作協議,審批與實施國際合作與交流項目。管理中國《世界貿易組織貿易技術壁壘協定》通報和咨詢工作。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❽ 技術監督局是干什麼的
技術監督局的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2.負責《計量法》、《標准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3.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研究制定本市質量發展的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精品名牌戰略
4.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省質監局部署的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並組織實猜碰施省質監局批準的產品質量監督姿虧檢查計劃,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
5.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並實施監督;負責農業標准化的實施及其示範區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6.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准確可靠;組織開展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量值傳遞;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7.負責宣傳貫徹GB/T19000-ISO9000系列標准,積極推進質量認證工作,並按省質監局的部署,對質量認證中介機構的行為和認證標志的使用進行監督。
8.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9.負責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收購、加工、銷售、倉儲等環節的違法行為。
10.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標准和計量違法行為。受理消費者投訴和舉報,受理工商部門移交的在流通領域查出的屬於生產環節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並依法組織查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承擔市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權牽頭的市場專項整治任務。
11.承擔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相關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安全市場准入制度,組織查處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和加工的質量違法行為。
12.承辦國務院、質檢總局或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3.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
質量技術監督局,是國家職能部門之一,國家設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1年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並成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部級。省以下設置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局對各市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法律依據:
《國家技術監督局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
第四條行政執法人員在其所取得的專業監督范圍和法定的區域、場所內,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依法查處技術監督行政案件;
(三)依法對違反技穗冊談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政相對人予以現場處理和現場處罰;
(四)調解計量、標准化、產品質量糾紛,組織仲裁檢定、檢驗;
(五)履行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條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以下簡稱行政執法)是指縣級以上(含縣,下同)政府技術監督行政部門,依照技術監督(計量、標准化、產品質量監督和質量管理,下同)法律、法規、規章實施監督檢查和查處違法行為的活動。
❾ 技監局是什麼
技術監督局
❿ 質量技術監督局是什麼行政的單位
不是企業也不是事業單位,而是國家行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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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是省政府管理質量、標准化、計量工作並行使執法監督職能的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提出制訂標准化、計量和質量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計劃,研究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
(二)組織協調全省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產(商)品的質量違法行為,制定和實施打假保名優工作方案;查處跨省市、跨行業、跨地區以及影響全省經濟發展的重大質量、計量和標准化案件;組織並監督質量技術行政執法工作,規范系統內行政執法行為。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法規備案。
(三)管理全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監督檢驗計劃;組織對重點產(商)品質量實施重點監督;受理質量投訴、舉報,管理產(商)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鑒定。
(四)宏觀管理和指導全省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研究擬定提高我省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省地方標準的計劃、審批、編號、發布;組織制定四川省地方標准(含標准樣品),協調和指導行業地方標准、企業標準的制定;管理行業標准和企業標准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管理全省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全省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審批和管理四川省計量基準和標准物質;制定計量器具包括商品房面積測量器具的四川省檢定系統表、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范,組織量值傳遞;規范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七)統一管理和監督質量、計量和實驗室的認證認可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執行認證認可工作的規章、制度,貫徹實施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制度;依法對與質量監督相關的檢測技術機構及社會中介組織實行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查處不符合認證要求、假冒認證標志的產品以及違反有關認證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
(八)綜合管理全省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客運架空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
(九)組織制定全省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信息工作;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
(十)負責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人事工作、離退休和社會保障工作、經費和國有資產工作以及紀檢、監察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系統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公務員培訓基地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和教材編寫工作;推行質量技術監督行業執業資格制度。
(十一)承擔質量、計量、標准化及特種設備等方面的境外合作交流事務,組織執行有關國際性協議協定。
(十二)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設12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室(掛對外交流合作處牌子) 負責系統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機關財務、信訪、安全保衛、基建房產、目標管理、後勤管理等日常政務工作,制定並監督執行機關工作制度;收集、分析和傳遞信息;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起草重要報告;協調承辦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對外合作交流事務,制訂和組織實施年度外事活動計劃。
(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全系統機構編制及國家公務員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提出市地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列入省局管理的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任免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全省質量技術監督隊伍建設工作,承辦系統人員調配、交流、安置以及備案審查工作;主管系統離退休人員和社會保障工作;編制和實施教育培訓計劃,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業資格認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勞動工資政策、制度;負責表彰獎勵和出國、出境人員政審工作;指導有關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三)計劃財務處 編制和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計劃;管理系統財務、裝備、基建、國有資產和統計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系統財務預決算、固定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等工作,統一管理和監督全系統資金分配和使用工作。
(四)科學技術處 編制和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計劃;組織管理系統技術開發、成果推廣、科技項目、信息服務、發明、專利、科技成果評審和獎勵工作;負責防偽技術和防偽產品的管理、協調,承擔全省防偽產品的綜合管理工作;研究並指導技術檢測機構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五)政策法規宣傳處 研究和指導全省質量技術監督體系的改革;研究制定質量技術監督法制建設規劃,負責組織相關法規、規章的起草、論證、解釋;管理與標准、計量、質量有關的技術法規的備案;受理行政復議;對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實施監督;承擔局新聞發布工作;管理組織宣傳報道及局系統報刊出版工作。
(六)質量處 指導和管理全省質量工作,組織擬訂全省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草案;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質量振興工作的政策措施、名牌發展戰略及質量發展規劃、計劃;組織推廣科學的、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組織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建立重點產品開業審查制度;指導省質量管理中介組織的工作;負責全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對外可使用"四川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專用章"。
(七)監督處 負責生產、流通領域中產(商)品質量、計量和標准化監督,組織協調全省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產(商)品活動中的質量、計量違法行為;組織開展企業質檢機構的審查認可;負責質量檢驗機構的發展規劃和日常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鑒定工作。
(八)標准化處 貫徹標准化法律、法規,組織執行國家標准;統一管理全省各類地方標準的計劃、審批、編號、發布;組織擬訂四川省地方標准(含標准樣品),協調和指導行業地方標准、企業標準的制定;指導企業產品標准制定,管理行業標准和企業標准備案;監督檢查重要標準的實施;承擔有關ISO、IEC等國際標准化組織的具體業務工作。
(九)計量處 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管理和監督國家計量基準、計量標准和標准物質;組織實施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范;組織全省量值傳遞,依法監督管理全省計量器具(含商品房面積測量器具);規范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規范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
(十)認證評審處 負責貫徹質量認證、安全認證與實驗室認可制度;依法組織對檢測技術機構的審查認可和計量認證;負責質量認證咨詢機構的備案考核和內審員的評定注冊;監督管理質檢機構、中介檢測機構、質量咨詢機構和境外在川的檢驗、認證、咨詢機構;協調認證、咨詢、檢測等技術機構的對外交流和合作。
(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管理各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並組織監督檢查;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等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對有關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負責有關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操作人員的培訓、資格考核工作。
(十二)監察審計處(與省紀委派駐的紀檢組、省監察廳派駐的監察室合署辦公) 貫徹實施監察、審計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對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政務和財務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監察、審計,查處違反政紀和財經紀律的案件;規范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行業作風建設。
(十三)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掛靠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的設置方式,由局黨組按照省委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