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防工作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消防工作的核心就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所以他的基本措施就是在工作中要做到預防。
⑵ 消防安全主要包括措施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是否落實。
(2)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實。
(3)用火、用電、用氣是否存在違章操作,電、氣焊及保溫防水施工是否執行操作規程。
(4)臨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5)臨時消防車道及臨時疏散設施是否暢通。
⑶ 消防施工技術措施有哪些
這個施工的消火栓、噴淋、自動報警等系統的個個系統結合施工現場的情況編制的施工方法。
⑷ 防火措施有哪些
一、防火的基本措施有:
(1)控制可燃物。用非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採取局部通風或全部通風的方法,降低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濃度;對能相互作用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分開存放。
(2)隔絕助燃物。就是使可燃性氣體、液體、固體不與空氣、氧氣或其他氧化劑等助燃物接觸,即使有著火源作用,也因為沒有助燃物參與而不致發生燃燒。
(3)消除著火源。就是嚴格控制明火、電火及防止靜電、雷擊引起火災。
(4)阻止火勢蔓延。就是防止火焰或火星等火源竄入有燃燒、爆炸危險的設備、管道或空間,或阻止火焰在設備和管道中擴展,或者把燃燒限制在一定范圍不致向外延燒。
(5)認真貫徹防火責任制度。配備好適合的足夠的滅火器材。
二、控制可燃物限制燃燒的基礎或縮小可能燃燒的范圍:
1、以難燃燒或不燃燒的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如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作建築結構、裝修材料);
2、加強通風,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的濃度;
3、用防火塗料浸塗可燃材料,改變其燃燒性能;
4、對性質上相互作用能發生燃燒或爆炸的物品採取分開存放、隔離等措施;
5、家中不可存放超過0.5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6、切勿在走廊、樓梯口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4)消防技術措施有哪些擴展閱讀:
滅火形式:
1、覆蓋:通過消防砂、沾水的棉被等工具隔絕可燃物與空氣的接觸面滅火的方法;
2、隔離:對於已經控制不了的火勢,可採取隔離附近的可燃物使火勢得以控制;常見於森林滅火;
3、降溫:常見的方法用水澆滅火,消防隊經常使用高壓水槍噴澆火焰以控制火勢;也可用滅火器如泡沫滅火器等工具滅火。
⑸ 防火防爆的技術措施主要有什麼
防止危險物質發生燃燒爆炸事故,通常可採取以下3方面的防火防爆措施,一是排除發生燃燒爆炸事故的物質條件;二是當燃燒爆炸物質不可避免地出現時,要盡可能地消除或隔離一切點火源;三是當點火源也不可避免時,則要採取工程設防措施,盡量降低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的損失。故防火防爆措施的一般原則可歸納為以下幾方面:分類管理措施;控制著火源形成措施;抑制燃爆物質的形成措施; 貯存過程中的監控、檢測措施;安全生產措施(防火防爆裝置);運輸過程安全措施;銷毀措施;滅火與消防;危險物流向控制措施。
應對重大危險源要做到以下幾點
1、安全警示標語、標牌
2、安全教育,培訓
3、滅火器、沙子等滅火設備
4、安全應急預案
5、消防演練
6、重大危險源監控
⑹ 防止火災的基本技術措施有哪些
消除火源
防火的基本原則主要應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礎上。建築施工現場隨處都是可燃物質,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氣,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地預防火災的發生。
火災發生後的原因調查,重點也是查清是哪種火源引發的火災。
控制可燃物
對於工地上容易燃燒的可燃物,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是防止火災發生的重要措施。具體措施分為及時清理運走、庫存和隔離三種。對易燃的木屑、刨花、木模板等應及時清理運走或運到安全地點存放;對煤油、汽油、炸葯等危險品應存放到安全防燃、防爆的專用庫房內,嚴格控制和管理;對於那些相互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的物品,應加以隔離,分開存各存放點之間的距離應符合安全要求。
隔絕空氣
可燃物與周圍的空氣隔開,就能馬上使燃燒停止。常用的措施有:將滅火劑(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等)、泡沫等不燃氣體或液體覆蓋、噴灑在燃燒物體表面,使之與空氣隔絕,可達到滅火的目的。
冷卻
將燃燒物的溫度降至著火點(燃點)以下,燃燒即可停止。常用水和乾冰進行降溫滅火。
隔絕火源與可燃物
採取措施將火源和可燃物隔離開來,防止產生新的燃燒條件,可阻止火災的擴大。例如:建築物之間留防火間距;在倉庫里修建防火牆;在火場臨近可燃物之間形成一道「冰牆」;拆除火場臨近的建築物等,均可有效地阻止火災的蔓延。
⑺ 消防安全措施有哪些
1、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2、嚴格控制火源。
3、按防火平面布置圖,落實消防器材,掛設防火標志。
4、木工加工場及支模的電鋸旁必須每班清掃木屑、刨花,運到地面指定地點堆放。
5、建立一支由項目經理、技術人員、施工員、質安員、工人組成的義務消防隊。
6、加強防火安全教育,並在宣傳黑板上宣傳發生火災事故的教訓。
7、建立定期防火檢查制度,定期更換滅火器葯劑。
(7)消防技術措施有哪些擴展閱讀:
消防安全常識:
1、自覺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發現火災迅速撥打119電話報警,消防隊救火不收費。
2、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96119電話,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舉報。
3、不埋壓、圈佔、損壞、挪用、遮擋、私自未經允許使用消防設施和器材。
4、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不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動用明火和吸煙。
6、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燃放時遵守安全燃放規定,注意消防安全。
7、家庭和單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
8、每個家庭都應制定消防安全計劃,繪制逃生疏散路線圖,及時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消防安全常識二十條
⑻ 建築防火常用的技術方法有哪些
一)總平面布置方麵包括:
1.選擇合理的建築位置;
2.合理劃分生產區、存儲區(包括露天存儲區)、生產輔助設施區、行政辦公和生活福利區等;
3.合理確定各類建(構)築物、堆場、儲罐、電力設施及電力線路之間的防火安全距離; 4.設置必須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作業面。
二)建築結構防火方面
1.適當增加構件的截面積;
2.對鋼筋混凝土構件增加保護層厚度;
3.在構件表面塗覆防火塗料做耐火保護層;
4.對鋼梁、鋼屋架及木結構做耐火吊頂和防火保護層包敷設等。
三)建築材料防火
1.控制建築材料中可燃物數量,對可燃材料進行阻燃處理;
2.與電氣線路或發熱物體接觸的材料採用不燃材料或進行阻燃處理;
3.樓梯間、管道井等豎向通道和供人員疏散的通道內採用不燃材料。
四)防火分區分隔
1.建築內部利用防火隔牆、防火卷簾、防火門及防火水幕等分隔物;
2.建築物外採用防火挑檐、設置窗檻(間)牆等。
3.敞開樓梯、自動扶梯、中庭以及管道井等採取防火分隔措施。
五)安全疏散
1.防火分區至少設兩個安全出口;
2.疏散路線必須滿足室內最遠點到房門,房門到最近安全出口或樓梯間的行走限值;
3.疏散方向採用雙向疏散,疏散出口分散布置,減少袋形走道設置;
4.合適的疏散樓梯形式,樓梯間應為安全的區域,入口應設置可自行關閉的防火門;
5.通向地下室的樓梯間不得與地上樓梯相連,如必須相連時應採用防火牆分隔,通過防火門出入;
6.疏散寬度保證不擁堵,為疏散人員提供引導。
六)防排煙
1.合理劃分防煙分區和選擇合理的防煙、排煙方式。
七)建築防爆和電氣防火
1.合理設計防爆結構和泄爆面積、准確選用防爆設備;
2.對建築用電負荷、供配電源、電氣設備、電氣線路及其安裝敷設等,採取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的防火技術措施。
⑼ 消防工程技術標里邊包含的施工技術措施有哪些項
一、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
1、消防報警系統主要施工方法
2、噴淋系統主要施工方案
3、消火栓系統主要施工方法
4、通風排煙系統主要施工方法
5、防火卷簾門施工方法
6、系統調試、驗收
二、擬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表
三、勞動力計劃表
四、計劃開、竣工日期和施工進度網路圖(附表)
五、施工總平面圖(未另附表)
六、臨時用地表
七、工程質量保證措施
八、安全生產保證措施
九、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十、工程進度保證措施
十一、技術組織措施
十二、關鍵工序、復雜環節重點技術措施
十三、冬雨季施工技術措施
十四、環境保護措施(減少擾民噪音基礎措施,降低環境污染技術措施)
十五、地下管線及地上地下設施的保護加固措施。
十六、成品保護方案
十七、文檔資料管理體系及管理措施
十八、用水用電計劃
十九、售後服務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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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消防八大措施有哪些內容
公安消防部門深化改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八項措施出台
《措施》由公安部消防局制定並向全國印發,其中包括:
取消部分消防備案項目。取消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級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減少消防審批條件。在實施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時,取消消防產品見證取樣檢驗、電氣檢測等審批條件,減少申報材料。
合並部分消防審批事項。對具備申報條件的公眾聚集場所,當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一致時,根據單位申請,實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並辦理,分別出具審批文書。
下放部分消防審批許可權。在實施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注冊時,將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注冊審批事項,由公安部消防局下放到省級公安消防部門實施。
簡化消防審批受理程序。對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辦公場所裝修工程,不必提交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消防設計文件可採用能真實反映建設工程情形的示意圖。對申請資料不齊全的,可以先予登記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內容,由申請人在審查過程中予以補齊。
提供技術指導服務。省級和地市級公安消防部門根據行業部門、社會組織和單位需要,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和開展消防演練等方面,提供技術咨詢、培訓指導等服務。
實行消防職業技能鑒定考培分離。實行消防技能培訓活動和技能鑒定工作分離,對符合鑒定條件的申請人,可以不經過技能培訓直接報名參加消防職業技能鑒定。
提供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服務。利用互聯網消防門戶網站開設網路消防課堂,提供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准、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業務技能視頻授課資料、課件等,為單位開展消防培訓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