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今年將全面推行「縣管校聘」,對此你怎麼看
看到這個問題,心中就有許多疑問。這些疑問需要看具體怎麼實施來解惑。於是上網去查一了一下。
2014年,教育部、財政部、人社部三家聯合發面了一個文件,就是《關於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要求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改革。2015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再次對“縣管校聘”改革予以強調。
2020年,全國實行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
基本方案是:“教師編制,總量控制;教師崗位,科學使用;教師聘任,競爭上崗。”
具體怎麼實施呢?在網上找到一份《浙江慈溪市關於推進老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下載來看了一遍。大致上弄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04 “縣管校聘”的思考我想,縣管校聘對於全縣教育的最大意義是解決城鄉師資均衡的問題。而本質上是解決農村師資缺乏的問題。
我認為這種“縣管校聘”的流動模式還不如讓由政府部門做出制度,由縣城中各個學校的副校長帶隊,每個人帶領本校3、4個優秀老師分別到一所農村學校,紮根三年到五年,幫、輔、帶動農村學校老師教學水平發展進步。效果或許更為顯著。
Ⅱ 縣管校聘合同制教師怎麼辦
縣管校聘合同制教師應履行原來用人合同。縣管校聘的橘局教師都是圓悔讓編制內人員,由教育局統一配用,學校根據教育局的安排聘用教師。而那些僅僅與學校簽定合同的合同制人員不參加門鄉管校聘,只能按原合同在原前陵學校工作。
Ⅲ 縣管校聘,教師有選擇權嗎
首先你去應聘教師一職,第一個感覺是教書育人的,有道德修養,君子聖賢之人。人類賦於教師光榮稱號。所以,使命光榮,責任重大,就要為往聖教絕學,為民間謀太平。
至於縣管校聘,端正了世界觀,教師也無須喚攜選擇,上崗便是!
「縣管校聘」是近年來在全國有風靡之勢的一種所謂的創新型的管理機制,其初衷是為了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按照教育部的文件,2020年將在全國全面推行「縣管校聘」。可以預計,按照原定的計劃,今年暑假,很多地方的教師,將面臨人生一個非常艱難的抉擇——離開熟悉的學校,來到陌生的環境,重新開始打拚。
當然,由於疫情的影響,暫緩全面實施「縣管校聘」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至於推行「縣管校聘」之後,教師有沒有選擇權,根據對多個已經實施「縣管校聘」地區的了解,這是不能一概而論的。
由於工作關系,筆者曾經多次實地考察,並與相關的教師做過一些比較深入的交流。
下面,我們就一般意義上的「縣管校聘」,給老師們做一個基本的普及:
一,「縣管校聘」是什麼?按照官方的解釋,「縣管校聘」是指全體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全部都實行縣級政府統一管理,特別是統一定期強制流動到縣域內的義務教育學校,從而將教師和校長從過去的某學校的「學校人」改變為縣義務教育系統的「系統人」的管理機制。
說白了,就是縣級教育系統就像是一個人才交流中心或勞務市場,各學校也就是用人單位,到這個人才交流中心按照需要選擇人。
二,「縣管校聘」為什麼?推行「縣管校聘」,其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為了激活教師隊伍的活力,實現縣域內的教育均衡發展。比如,南京大學教育研究院操太聖、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盧乃桂在2018年第2期《教育研究》發表《「縣管校聘」模式下的輪崗教師管理審思》一文提出:
至於究竟能不「激發活力,實現均衡」,筆者有專文談論,歡迎大家關注查看。
三,「縣管校聘」怎麼做?根據目前各地推行「縣管校聘」的方式來看,基本方法或程序大致一樣。概括而言,就是以下幾個步驟:
一是教育行政部門設機構。 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的是在教師進修校之類的機構)建立教師管理中心,把縣域內所有教師的編制轉入到這一機構,這就相當於人力資源市場。
二是各學校報教師需求。 各用人單位也就是學校,提出用人需求,比如,每個學科需要多少教師、工勤技術人員之類。
三是教師填報入職志願。 教師根據各學校的崗位需求,結合自身的實際,填報工作意願,相當於填寫求職意向,也類似於填報志願。
四是評價與考核。各用人單位在上級的監督下,成立考核小組,對符合崗位條件的求職者進行篩選、錄取。
五是公示、聘用。用人單位對擬錄用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之後,正式簽訂聘用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六未聘人員的處理。對於沒有聘用上崗的教師,由相關機構進行培養培訓,然後,經培訓合格之後,可以再次申報。
這樣的教師管理機制,確實在很大程度上能夠調動教師的和襪伏積極性—— 你不積極,就可能沒有工作啊 !
四,「縣管校聘」教師怎麼辦?了解清楚了上述三點,我們就可以回答問題了:「縣管校聘」,教師有選擇權,學校也有選擇權,這其實就是一個雙向選擇的結果。
那麼,教師的選擇權,從哪裡體現的呢?細心的朋友就會發現,是通過「填報入職志願」這一個環節來體現的。
舉例來說,某地規定教師可以填報第一、第二、第三等三個志願,教師的選擇權,就體現在這三個志願的選擇上。如果你不願意調劑,那麼,第一輪選聘,一旦落榜,就只有等待第二次選聘。
如果教師想去ABC三個學校,有沒有填寫服從調劑,那麼,這三個學校之外的學校,是不可能選擇你的。反之,一旦服從調劑,就有可能被其他學校選聘——這與高考報志願,是一摸一樣的。
客觀地說,這種雙向選擇,對於老教師來說,還是存在一定的挑戰性。當然,最關鍵的,其實是兩點:
一是選聘方案的制定,如何更加科學合理,公平公正公開。有些地方的方案,非常模糊,操作空間很大,就給某些人留下了鑽空子好羨的機會。
二是選聘小組的人選,如何確保這些人都是基於公平公正。這個選聘小組,是至關重要的,一旦有人有私心,就很容易對一個本來初衷很好的制度,來一個徹底的顛覆。
其實,個人認為,由於教師工作的特殊性,這種量化考核,本身就不能反映出教師工作的數量和質量,所以,考核,最終是很難體現出科學性的。這也就是為什麼筆者並不贊同實施「縣管校聘」的根本原因。
有問就有答,星空會悟空。
大家好,我是再望星空。
就「縣管校聘,教師有選擇權嗎?」談談我的看法:
1、看看題目,結論也基本明了,應該是縣里管編制指標與人事關系、工作福利,學校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形成勞動服務關系;
2、編制指標與人事工資福利沒得選,有條條框框規范;
3、勞動服務關系是雙向選擇,有選擇權,但主動權不在你手裡,學校看得上你,用得著你,願意與你簽訂聘用合同,你的選擇才有效,否則是單相思;
4、教育機制改革大家都希望朝著共同的目標邁進,公務員現在是逢進必考,考過就用;而教師推出縣管校聘,幾乎沒有給教師太多展示比試的機會,也沒有太多的自主權與選擇權。學校有關系、有熟人與選聘結果有很大關聯,這留給權力尋租的機會就很大了。
縣管校聘,教師的選擇權還是有一些的。
不過有點窄。
好比一位家長帶著孩子去買鉛筆。優秀的家長會給學生一些選擇權:孩子,你是要外表是紅顏色的鉛筆,還是外表是藍顏色的鉛筆呢?孩子只能在紅藍兩種外表顏色上做出挑選。以此來滿足自己可以自由選擇的那點小小的權利。
如果是學生想要在紅芯兒的,藍芯兒的或者黑芯的這些方面做出選擇,那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家長沒有給他這方面的權利。
同樣道理,在縣管校聘過程中,老師可以選擇教語文教數學還是教英語…… 選擇願不願意當班主任,願不願意當管理員?願不願意做後勤工作……老師只能根據選聘表上規定的項目,來行使自己選擇的權利並滿足自己嚮往崗位的願望。
如果老師在縣管校聘的過程中。想跨校選擇被什麼樣的校長所領導,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因為選聘的過程不會給老師沒定這些選項。況且這些選項如果真的出現的話,縣管校聘工作就會變得非常地麻煩,非常的不具有可操作性。老師想要通過縣管校聘實現調入其他學校的目的基本上是會落空的。
不過,老師想要離開自己所在的學校,調入其他學校工作,可以有以下的幾個辦法:
一,工作能力特別強,工作成績特別優秀。上級主管領導有可能會主動地把你調整到更優秀的或者是上一級學校去工作。
二,在在縣管校聘之前可以與上級主管領導進行溝通。談談自己的想法和看法以及自己的要求,領導會酌情考慮你的問題。條件適宜的情況下,可以調入其它學校工作。
三,如果你所在的學校教職工人數比較富裕,你在平時的工作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都比較低下,就有可能在本校選聘的過程中落選。你就會被調劑到條件和教學質量都比較差的其他學校去。
一位老師首先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有了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優秀的業績表現,才有可能實現自己所期望的異地工作的願望。
就我國現在的人事制度和財政制度來說,對教師試行縣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從理論上說,沒有問題。這項改革值得討論的有如下幾點。
一是縣管什麼 ,不管什麼?教師的編制,工資待遇,職稱評定指標,等等涉及教師根本利益的事項,本來就歸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現在還管,這沒有問題。現在,縣不管什麼了?是不管教師的聘用,通俗點說,就是不管教師的流動、調動。教師有流動,就有腐敗產生,這在教育界內部心照不宣。縣不管教師流動了,帶來的進步之一就是抑制了縣級的腐敗;帶來的進步之二就是給教師引進了競爭機制,製造了危機感,激發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這表面上也真好。
二是校聘誰,誰當家做主?校長的任免權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校長必須絕對服從縣級的領導,否則,不換腦筋就換人。校聘誰?表面是校長的許可權,可你校長的權,都是教育局給的,校長聘誰,教育局當然有建議權和決定權。這樣,校聘就成為了一個嚇唬教師要聽話的幌子、招牌,實際還是縣教育局說了算。
最大多數教師是熱愛教育事業的,教育行政部門不用絞盡腦汁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不用想法設法管他們,你表揚他們幾句,他們就會忘我的工作,就會對領導感激涕零。
縣管校聘制度下,不存在校長阻攔教師選擇的問題,但教師也不是想去哪個學校就去哪個學校,跨校競聘只在指定區域學校間進行,一般參與跨校競聘的都是在校內二輪聘任落聘的老師。 縣管校聘制度只允許學校內極少比例(5%左右)的教師在一定范圍內跨校競聘。
可能這位老師還不了解縣管校聘制度實施的方式,我簡要介紹下(各個地方出台的縣管校聘制度,少則幾千字,多的幾萬字,有興趣可以去搜來詳細看看)。
縣管校聘制度建立的初衷是為了 建立教師聘用、管理、流動、退出的新機制 。說直白點就是通過 縣管校聘打破教師的鐵飯碗意識,讓人人有危機感、緊迫感,給老師們念緊箍咒,從而促進教師的良性發展,優勝劣汰 。但私下裡,縣管校聘則成了校長管理老師的一個有力武器,對於個別刺頭、極少數不能勝任教學任務的老師,學校可以通過縣管校聘制度使之參加二輪聘任甚至趕出學校。
2020年縣管校聘制度在全國不少地方已經開始在試點運行。總結下各地的縣管校聘制度,有以下幾個特點:
學校教職工崗位「 按需設崗、因事設崗 」的原則分為管理崗位、專任教師崗位、教學教輔崗位和工勤崗位四種。教輔和工勤崗位不得超過一定比例(10%左右)。按照 教育局聘任校長,校長聘任中層管理崗位,中層(年級主任)聘任班主任,班主任聘任科任教師 ,同時科任教師又可以選擇班主任和年級主任。
像因病、孕產假、新入職教師、借調教師和自願申請到農村偏遠學校任教的教師等,可以不參加競聘。
一般以三年為一個周期,三年一次,按照「 崗位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待遇能高能低」 的原則。 按先進行特崗競聘、校內直聘和校內競聘,再進行跨校區競聘 ,沒有參加校內競聘的不能參加跨校區競聘。一般特崗競聘、校內直聘和校內競聘人數佔全校總崗位人數的95%,剩下5%的人才參加跨校區聘任(即二輪聘任),二輪聘任如果落聘了,則參加教育局組織的三輪聘任,再落聘的話,就只能接受由教育局安排的 待崗培訓、轉崗、解聘或辭職等性質的退出機制 。
城區學校教師每年按一定比例(10%)交流輪崗到農村地區學校任教。城區學校教師工作滿五年,必須交流到農村學校任教一年。每年又安排一定量的農村地方學校老師到城區學校任教一年,已到達促進老師成長的目的。
據當地朋友了解,縣管校聘這邊是這樣實施的!
首先給時間你自己去准備,你可以通過入城考試進城,也可以自己找關系進城。再有你可以自己跟缺編的學校溝通,如果學校聘用你,你就不需要參加縣管校聘了。通過這幾個途徑消耗掉一部份教師名額後,剩下的老師再根據本校的學生人數來確定本校老師的編制數,算出本校超編的老師數量。
其次,被超編的老師一種是年輕的老師。因為年輕還沒結婚沒有家庭去其他地方沒有顧慮。一種是沒有頭銜的,無職位的,不懂逢迎拍馬的。這老師雖然上了點年紀,但是苦於只會埋頭苦幹,見了領導都無動於衷。你不被解聘誰被解聘?
第三,各地解讀政策不同。像聽說隔壁縣的,要實行縣管校聘,有個老師不服氣跑上教學大樓縱身一跳。當地教育部門馬上叫停。
還有些地方是以支教的形式來實現。這種形式就比較人性化。根據學校超編的人數每年派遣老師去邊遠地區支教一年,一年之後再回到本校教學。再輪到下一批人過去。雖然被派去支教的老師也有失公平,但是比長駐缺編的地區好的多。畢竟很多老師家庭都在本校,生活環境也熟悉,再換個環境又要從頭開始,太難了!
縣管校聘中央提出是以城中優秀教師去支援邊遠山區缺編的學校,以縣城先進的教學理念帶動邊遠地區教育的發展,實現教育資源的平衡和公正!但是,在地方執行的過程,縣管校聘成為了領導打擊異己的手段。使弱勢教師群體成為犧牲品,也成為部分貪污腐化分子的溫床。
縣管校聘出發點是好的,中央的想法也不錯,就是在地方執行時有失公正。希望能完善相關制度使教育能做到公平公正,打造出人民滿意的教育!
縣管校聘,理論上是雙向選擇,但實際操作上,教師有選擇權的是少數優秀教師,大多數普通教師的選擇權不會很多,比較差的基本上沒有選擇權。
理論上講,應該是這樣的,但是這樣一來可能就涉及到編辦、人社等其他部門,牽涉范圍較廣,所以實際操作起來可能還需要時間過渡吧。不過我聽說我們地區已經有些地方在實行了,真正打破了固有的隊伍,雙向選擇。聽說效果還不錯。
題主,你好。對這個政策就不做評價了,不好說,你懂的。
下面說說流程:
1.徵求考核標准,制定評分細則(全地區教師表決通過,你懂的)
2.每個人對照打分。二十幾項吧,包括師德師風、專業素養、教學業績、任教資歷等,細分出二十幾項,依照細則自己打分,交給評委。(註:評委也一樣)
3.個人述職,評委打分。(註:評委一樣)
4.求和,各科分別排名。
5.想留下,看名額,看排名,不想留下的或不夠分的,領導歡送。(有人文關懷啊)
6.沒聘上的,去找其他學校收留,實在沒地去,那就回原校待唄,一年後該怎麼就怎麼辦。
小結:每個教師有權離開,沒權留下。一個蘿卜一個坑。坑多人就不坑,坑少人就挪坑。回答完畢!
Ⅳ 縣管校聘落聘教師如何處理
處理方法見下面:
落聘教師,一般都是按照調整崗位的方式來安排的,而且學校並沒慎彎碼有任何權力辭退落聘教師。對於「縣管校聘」來說,存在教師的落聘是必然會發生的,而對於這一部分教師來說,轉崗或者等待教育局進一步安排就是必然的。
教師也是事鬧畢業單位在職人員,其和政府建立的是事業寬哪單位人事關系,而想要開除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解除其和政府的人事關系,並不是一個落聘就可以的。
Ⅳ 縣管校聘特崗教師怎麼辦
如果成功成為縣管校聘特崗教師就認真做好自己的工作
「縣管校聘」將「學校人」變為「系統人孫賀緩」,不是讓教師「沒飯吃」,而是讓教師「流動起來把飯吃得更好」;不是讓教師「無所適從」,而是讓教師努力起來、用心起來、擔當起來,破解教師職業倦怠、職稱倦怠、職務倦怠等負面效應,激發全體教師的則模活力與積極性。
為了讓城區優秀教師下得去、留得拍喚住、教得好,還應該建立多項激勵機制。對待優秀教師的流動要給足職稱評定、評優評先、優先發展、支教補助、崗位選擇等多重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