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令
(二00一年第1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現發布《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本辦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石廣生
部長:徐冠華
2001年12月12日
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
目錄格式說明
目錄格式:
編號:(1)××××××J(X)
技術名稱:(2)_______
控制要點:(3)_______。(出口條件)
說明:
(1)編號:共7位
年度代碼+分類號+技術名稱類目號+控制等級代碼
2位數字2位數字2位數字1位字母
年度代碼由目錄編制年度的後兩位數字構成
分類號和技術名稱類目號與排序索引表中相應數字(粗體字為分類號)對應
控制等級代碼中「J」表示禁止出口,「X」表示限制出口。
(2)技術名稱:某一類技術的總稱。
(3)控制要點:該類技術中需要控制的技術內容、特徵及范圍。
(4)出口條件:
①「△」表示技術(軟、硬體)禁止或限制出口,產品可以出口;
②「◇」表示技術軟體禁止或限制出口,技術硬體及產品可以出口;
③「▲」技術(軟、硬體)、產品均禁止或限制出口。
註:
正文中〔方括弧〕部分是對前面詞語或字母的注釋。
正文中(圓括弧)部分是對前面概念的一般性說明。
## 排序索引表
01工程通用技術
01、真空技術
02、聲學工程技術
02測繪技術
01、大地測量技術
02、地圖制圖技術
03、精密工程測量技術
03地震監測技術
01、地震觀測儀器生產技術
04氣象技術
01、雷暴探測與報警技術
05地質技術
01、地球物理勘查技術
02、地球化學勘查技術
03、地質找礦勘探技術
04、油氣田勘探技術(見石油類目)
06醫學技術
01、中醫醫療技術
02、潛水醫學保障技術
07葯品生產技術
01、生物技術葯物生產技術
02、化學合成及半合成葯物生產技術
03、天然葯物生產技術
04、葯用輔料及中間體制備技術
08中葯生產技術
01、中葯材資源及生產技術
02、中葯的配方和生產技術
03、中葯飲片炮製技術
09醫療衛生器械生產技術
01、醫用診斷器械及設備製造技術
02、醫用治療器械及設備製造技術
03、醫用材料及製品生產技術
10農業技術
01、農作物(含牧草)品種及其繁育技術
02、經濟作物品種、繁育及加工技術
03、農用機械製造技術
04、化學農葯生產技術(見化工類目)
05、生物農葯生產技術(見化工類目)
11林業技術
01、林木種質資源及其繁育技術
02、園林植物、觀賞植物繁育技術
03、林木生長調節劑製造及應用技術
04、森林病蟲害防治技術
05、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保護技術
06、林產化學產品加工技術
12畜牧獸醫技術
01、畜牧品種及其繁育技術
02、畜禽飼料及獸用生產調節劑生產技術
03、畜產品加工技術
04、蠶類品種、繁育和蠶繭採集加工利用技術
05、蜂類品種、繁育和蜂產品採集、加工及利用技術
06、獸葯生產技術
07、獸醫衛生檢疫技術
13水產技術
01、水產品種及其繁育技術
02、水產病害防治技術
03、水產品加工技術
14計量技術
01、計量基、標准製造及量值傳遞技術
02、計量測試技術
15工程材料製造技術
01、非晶無機非金屬材料生產技術
02、陶瓷材料生產技術
03、耐火材料生產技術
04、低維無機非金屬材料生產技術
05、人工晶體生長與加工技術
06、金屬基復合材料生產技術
07、無機非金屬基復合材料生產技術
08、聚合物基復合材料生產技術
09、金屬材料製造技術(見冶金、船舶、航空、航天類目)
10、有機高分子材料製造技術(見化工類目)
16礦業工程技術
01、礦山建設技術
02、采礦工程技術
03、選礦工程技術
04、鑽井工程技術
05、礦山儀器、設備製造技術
06、礦山產品生產、加工與利用技術
17石油、天然氣開發工程技術
01、油氣田勘探技術
02、油氣井鑽井工藝
03、石油鑽采裝備製造技術
04、石油、天然氣集輸技術
18冶金工程技術
01、鋼鐵冶金技術
02、有色金屬冶金技術
03、稀土的提煉、加工、利用技術
04、非
2. 技術可以出口嗎
技術段緩當然可以出口的,就看技術需不笑燃跡需要報國家政府碰並。
3. 哪種情形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
出纖碼於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人身健康保護、環境保護等。
出於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人身健康保護、環境保護等情形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這類技術不能向中國進口或者從中國出口。
中國進出口管理條例為了規范貨物進出口管理,含豎塵維護貨物進出口秩序,促進對外貿易健康發展,根據《中華談禪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4. 中國禁止出口技術目錄多少項目2019
術、核黃素生產工藝、維生素發酵技術等4項禁止出口的技術條宏判陵目。
二是刪除新城疫疫苗技術、天然葯物生產技術、功能性高分子材料蔽戚沖兆制備和加工技術、化學合成及半合成葯物生產技術、信息安全防火牆軟體技術等5項限制出口的技術條目。
三是新增農業野生植物人工繁育技術、絨山羊繁育和品種培育技術、空間材料生產技術、大型高速風洞設計建設技術、航空航天軸承技術、激光技術等23項限制出口的技術條目。
四是對21項技術條目的控制要點和技術參數進行了修改,涉及農作物繁育技術
5. 我國為什麼限制先進的技術進口有哪些具體的事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共五章五十三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技術進口管理、技術出口管理、法律責任及附則等。
根據《條例》,國家鼓勵先進、適用的技術進口。屬於禁止進口的技術,不得進口。屬於限制進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未經許可,不得進口。進口屬於限制進口的技術,應當向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提出技術進口申請並附有關文件。
《條例》規定,國家鼓勵成熟的產業化技術出口。屬於禁止出口的技術,不得出口。屬於限制出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未經許可,不得出口。出口屬於限制出口的技術,應當向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進口或者出口屬於禁止進出口技術的,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口或者出口屬於限制進出口技術的,依照刑法關於走私罪、非法經營罪、泄露國家秘密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區別不同情況,依照海關的有關規定處罰,或者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並可以撤銷其對外貿易經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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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光刻機之後,美國對瑞士機床限制出口
近年來,為了阻止中國的發展,美國多次制裁中國高 科技 企業。據外媒4月底傳來的消息,美方要求瑞士不準再向中國出口高精度機床,理由是這些機床可能被中國用在殲20戰機生產線上,從而影響美國的國家安全。
顯然,即使美國要求瑞士停止為中國提供機床供應,也不會影響現有殲20戰斗機的生產規模,因為,作為一種國之重器,中國必然做好在瑞士設備斷絕供應後使用其他設備進行替換生產的方案。
熟悉機床的朋友都知道,瑞士機床其實代表了歐洲乃至全球的先進製造水平,這個850多萬人口的小國,卻擁有數十家世界頂級的機床企業,世界500強企業有21家(2019年數據),產值占據全球規模接近5%,機床出口位列全球第六。
而這樣一組近乎完美的數據,歸功於瑞士人嚴謹認真的「工匠精神」,對工藝有著精益求精的執著,瑞士機床企業有許多是屹立不倒的隱形冠軍。如瑞士有GF阿奇夏米爾,模具和高端零部件行業都會很熟悉,還有五軸聯動領域的龍頭、高速切削的領跑者米克朗,其他的還有瑞士精機、寶美、Schaublin、威力銘- 馬科黛爾、AFFOLTER、Tornos等10多家機床工具企業。
下面就和機械知網來看看這些機床工具企業(排名不分先後):
旗下兩個分部,米克朗自動化和米克朗機加工,均坐落在瑞士(布德利和阿紐),並在德國、新加坡、中國和美國設有生產工廠。
瑞士GF阿奇夏米爾集團始創於1861年,其總部位於瑞士日內瓦,為全球著名的工模具製造工業領域系統化供應商。
產品包括:數控電火花加工機床(EDM);圓並數控線切割加橘碼跡工機床(WEDM);高速加工中心(HSM)到相應模隱的機床附件和自動化設備,其產品以高精度,高穩定性著稱於世。現階段,無論是電加工機床還是高速銑床都在模具製造、金屬/塑料部件生產、以及直接加工復雜精密零件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瑞士GF阿奇夏米爾集團的電加工產品牢牢地把握著全球高端電加工機床的市場。該集團是當今世界生產EDM機床最強大的企業。
瑞士斯達拉格集團(starrag)是製造高精度機床的全球技術領導者,產品主要用於對金屬、復合材料及陶瓷材料工件進行銑削、車削、鏜削和磨削加工。目前斯達拉格擁有Berthiez、Bumotec、Dörries、Droop+Rein、Ecospeed、Heckert、Scharmann、SIP、Starrag和TTL十大品牌。
作為高端數控加工設備,斯達拉格STC系列五軸聯動葉片加工中心具有自動化程度高、加工效率高、加工精度高等特點,主要用於汽輪機、航空發動機、鼓風機、軸流壓縮機等設備的核心部件葉片的加工製造。
STC加工中心採用五軸聯動模式,可從任意角度進行五面加工,實現鋁、鋼、鐵及其它難加工復合材料的高效加工,並滿足最終精度的要求。斯達拉格加工中心屬於世界立式加工中心品牌第一梯隊。
瑞士寶美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20世紀60年代,總部位於瑞士西南部伯爾尼和日內瓦之間的薩爾斯鎮,員工人數現有130人。公司一直致力於小型精密數控加工設備的研究、發展和製造,專注於為小型精密復雜零件的加工提供解決方案,其產品除了廣泛應用於鍾表業、醫療器械、 汽車 零部件製造和輕工業外,還在航空航天、兵器、船舶等國防工業擁有一批穩定的客戶群。寶美立式加工中心屬於世界立式加工中心品牌第一梯隊。
瑞士威力銘- 馬科黛爾公司(Willemin-Macodel SA) 位於瑞士 Delemont 市,自1974年以來,一直致力於先進的加工中心、銑車復合加工中心、車削中心方面的開發和製造,尤其以五軸數控聯動加工復雜的高精度零件為特長。
其主打產品包括精密五軸加工中心、車/銑復合加工中心和並聯機床。行業應用以鍾表、醫療、航空/航天、珠寶、模具和微型精密零部件加工為主。其中推出了面向精密表芯加工的701S加工中心,8萬RPM的主軸、2個微米的重復定位精度,使得 701S 成為世界高端表芯加工的首選加工設備。
Precitrame Machines SA自1987年以來一直致力於開發最先進的自動化生產設備。該公司的主要業務領域是旋轉傳送機和精加工機。
07、肖布林機床公司
瑞士肖布林機床公司(Schaublin Machines SA)於1915年始創於瑞士Bevilard,主要製造精密車床、銑床和加工中心。2012年,推出全溫控的精密車削中心136/137-CNC,它代表了瑞士肖布林精密車床製造水平。
Tornos 公司成立於1914年,總部位於瑞士的穆捷(Moutier),至今已有超百年 歷史 。目前Tornos主要生產數控(CNC)瑞士型(滑動式主軸箱)車床、數控多軸車床以及精度更高的生產復雜零件的加工中心,向專業的細分市場提供獨特的解決方案,尤其是 汽車 、醫療和牙科、微機械以及電子行業。
瑞士阿福爾特精密技術有限公司(Affolter Technologies SA)創立於1919年,公司致力於為微機械工業級手錶製造業研發、生產及銷售各種機械和機床的電子及機械部件。它的主要產品為CNC數控系統及齒輪加工中心,它不僅僅是一台滾齒機床,採用多軸同步插補技術,可以在多種版本中為製表工業、航空航天工業、齒輪減速器、微機械工業及醫療設備工業的用戶提供標准和定製全套解決方案。
瑞士萊斯豪爾公司的 歷史 可以追溯到200多年前(成立於1788年),是歐洲 歷史 最悠久的機床製造廠,萊斯豪爾公司的蝸桿砂輪磨齒機,按性能、效率、自動化、控制方式分就有NZA、OZA、AZA、A-ZO、ZB、SZA、SZ等多種系列,如RZ、300E、RZ301S型採用電傳動的新型機床,適用於多品種、中小批柔性生產,加工精度可達3-4級,在世界上處於領先地位。
瑞士ERNST-GROB恩斯特格羅布公司是世界著名 汽車 離合器齒轂沖孔冷成形設備及自動化生產線提供商,擁有世界唯一專利。同時,恩斯特格羅布公司還是 汽車 花鍵冷擠壓成形的著名設備提供商。擁有世界唯一專利技術的花鍵冷成型工藝,以非切削方式進行花鍵冷成型的加工。
ERNST-GROB公司提供現代化離合器齒轂沖孔冷成形自動化生產線,從冷擠壓成形,到去毛刺精整,再到沖孔成形一氣呵成,包括了自動上下料和物料輸送,可達到無人化看守的現代化水平,節約了人工。
瑞士斯圖德(Studer)公司位於瑞士圖恩,1912年弗里茨·斯圖德(Fritz Studer)先生創建。公司發展歷程如下:
斯圖德公司是瑞士最有代表性的外圓磨床製造廠,其中數控生產型萬能外圓磨床斯圖特Studer S22,是能實現個性化磨削解決方案的生產平台,S22技術規格為:最大磨削長度為800毫米,中心高度為175/255毫米,砂輪直徑可達610毫米。
60年以來,ESCO公司致力於開發及製造加工0.3~8mm小直徑工件的凸輪及數值控制自動車床,也叫做走心機,又稱作 ESCO 縱切車床、ESCO 走心式車床、ESCO 自動車床,目前比較正式的叫法是ESCO 走心機或自動車床。
看完上面13家瑞士機床介紹,雖說我們的高端機床不如西方,但是我們也是機床製造大國,更重要的是機床消費大國, 以前的大而不強並不能代表將來 。
其實不論是晶元還是高精度機床,如果部分我們企業依然秉承「 造不如買,買不如租 」的思想,那麼最終只會被時代淘汰。 中國作為全球製造業大國,也是世界上工業門類最為齊全的國家,我們在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後,一定要向各領域的高端設備進軍,這樣才不會被西方國家卡脖子。
7. 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2008修訂)
一、禁止出口技術參考原則
(一)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禁止出口的;
(二)為保護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需要禁止出口的;
(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他需要禁止出口的;
(四)根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的規定,其他需要禁止出口的。二、限制出口技術參考原則
(一)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出口的;
(二)為保護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需要限制出口的;
(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出口的;
(四)根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的規定,其他需要限制出口的。
目錄格式說明
目錄格式:
編 號:(1)X X X X X X J(X)
技術名稱:(2)
控制要點:(3)
說明:
(1)此目錄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2002)進行編輯和排序。
(2)編號:共7位
年度代碼+行業分類代碼+技術名稱順序號+拼音代碼
2位數字 2位數字 2位數字 1位字母
1)年度代碼由目錄編制年度的後兩位數字構成
2)行業分類代碼(粗體字)和技術名稱順序號與排序索引表中數字相對應
3)「J」為禁止出口技術的拼音第一位字母,「X」為限制出口技術的拼音第一位字母。
(3)技術名稱:某一類技術的總稱。
(4)控制要點:該類技術中需要控制的技術內容、特徵及范圍。
註:
正文中(圓括弧)部分是對前面概念的一般性說明。
排 序 索 引 表
01 農業
01X. 農作物(含牧草)繁育技術
02X. 經濟作物栽培繁育技術
02 林業
01X. 林木種質資源及其繁育技術
02X. 園林植物、觀賞植物繁育技術
03X. 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保護技術
03 畜牧業
01J. 畜牧品種的繁育技術
02J. 微生物肥料技術
03J. 中國特有的物種資源技術
04J. 蠶類品種、繁育和蠶繭採集加工利用技術
01X. 畜牧品種的繁育技術
04 漁業
01J. 水產品種的繁育技術
01X. 水產種質繁育技術
05 農、林、牧、漁服務業
01J. 綠色植物生長調節劑製造技術
01X. 獸葯生產技術
02X. 畜禽飼料及獸用生長調節劑生產技術
03X. 畜產品加工技術
04X. 蜂類繁育和蜂產品採集、加工及利用技術
05X. 獸醫衛生檢疫技術
06X. 森林病蟲害防治技術
07X. 林產化學產品加工技術
08X. 「新城疫」疫苗技術
06 煤炭開采和洗選業
07 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08 黑色金屬礦采選業
09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01J. 采礦工程技術
10 非金屬礦采選業
11 其他采礦業
12 木材及竹材采運業
13 農副食品加工業
01J. 肉類加工技術
01X. 糧食加工技術
02X. 糖加工技術
03X. 蛋品加工技術
14 食品製造業
01X. 食品添加劑生產技術
15 飲料製造業
01J. 飲料生產技術
01X. 飲料生產技術
16 煙草製品業
17 紡織業
01X. 紡織天然纖維製品及其加工技術
02X. 大豆蛋白纖維製造技術
03X. 莨香綢加工技術
04X. 紡織纖維製品及其加工技術
18 紡織服裝、鞋、帽製造業
19 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製品業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製品業
21 傢具製造業
22 造紙及紙製品業<b
8.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促進我國技術出口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條例》, 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列入《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另行發布)中的禁止出口技術,不得出口。第三條國家對列入《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中限制出口技術及相關產品實行許可證管理,凡出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及相關產品的,應當按本辦法履行出口許可手續。第四條屬於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限制出口技術的出口許可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外經貿部")會同科學技術部管理。第五條技術出口經營者出口本辦法第三條所規定的限制出口技術及相關產品時,應填寫《中國限制出口技術出口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見附表一),報送外經貿部履行出口許可手續。第六條外經貿部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科學技術部分別對技術出口項目進行貿易審查和技術審查,並決定是否准予許可。
因申請內容不清、申請材料不完備或其它申請不符合規定的情形,退回申請人修改或補充的,申請人重新申請或補充最後材料之日為申請日。第七條限制出口技術的貿易審查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是否符合我國對外貿易政策,並有利於促進外貿出口;
(二)是否符合我國產業出口政策,並有利於促進國民經濟發展;
(三)是否符合我國對外承諾的義務。第八條限制出口技術的技術審查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是否危及國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我國科技發展政策,並有利於科技進步;
(三)出口成熟的產業化技術是否符合我國的產業政策,並能帶動大型和成套設備、高新技術產品的生產和經濟技術合作;
實驗室技術,鼓勵首先在國內開發,轉變為產業化技術後再出口。國內暫不具備條件轉化應用的,則應在國家利益不受損害並取得知識產權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方可出口;
(四)出口的技術是否成熟可靠並經過驗收或鑒定。未經驗收或鑒定但已經生產實踐證明的,應由採用單位出具證明。第九條出口申請獲得批准後,由外經貿部頒發統一印製和編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以下簡稱《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見附表二)。《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的有效期為1至3年。
在申請出口信貸、保險意向承諾時,必須出具《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金融、保險機構憑《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辦理有關業務。第十條對沒有取得《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的限制出口技術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對外進行實質性談判,不得做出有關技術出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諾。第十一條技術出口經營者在《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有效期內,未簽定技術出口合同,需延長有效期的,應於到期前至少30個工作日按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程序向外經貿部提出延期申請。第十二條技術出口經營者簽訂技術出口合同後,持《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合同副本、技術資料出口清單(文件、資料、圖紙、其他)、設備出口清單和相關產品出口清單(見附表四、五、六)、簽約雙方法律地位證明文件到外經貿部申請技術出口許可證。第十三條外經貿部對技術出口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並自收到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技術出口做出是否許可的決定,對許可出口的技術頒發由外經貿部統一印製和編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出口許可證》(以下簡稱《技術出口許可證》,見附表三)。第十四條限制出口技術的技術出口合同自技術出口許可證頒發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條技術出口經營者到外經貿部領取技術出口許可證時,應登錄中國國際電子商務網(網址為http://info.ec.com.cn)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合同管理系統」,按程序錄入合同內容。第十六條技術出口經營者獲得《技術出口許可證》後,如需更改技術出口內容,應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履行技術出口許可手續。第十七條凡經外經貿部批准允許出口的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出口項目和國家秘密技術出口項目在辦理海關事宜時,必須出具《技術出口許可證》和有關清單,海關驗核後辦理有關放行手續。第十八條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和單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