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技術專用章和資料專用章的區別 分別是什麼作用!
兩者區別在效力不同:
1、技術章,是在技術資料上(如工序、材料申報等)加蓋,不毀沖能代替項目章在方案、組織設計、分項分部驗收上加蓋。
2、資料專用章,是在非驗收資料、技術資料的工程資料上加蓋(如資料復印件、項目收集的非自身產生的參於歸檔的相關資料)
(1)技術章長什麼樣擴展閱讀:
項目部資料專用印章的效力:
施工現場的印章管理問題很多,對施工企業而言,刻制項目部公章容易,管理卻難。
加蓋項目章、項目的資料章等都有可能對項目部彎爛及承包人產生法律效力。這里有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由於本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後果的代理行為。
若無權代理埋余漏行為均由被代理人追認決定其效力的話,會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害,
因此,在表見的情形之下,規定由被代理人承擔表見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更有利於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維護交易安全,並以此加強代理制度的可信度。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技術資料專用章
② 單位公章與單位技術章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公章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技術章是企事業單位技術相關項目使用的專門印章。
二賣仔、效力不同。公章的法律效力最高,能代表單位一切行為,技術章只能代表技術相關行為。
三、規制不同。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國有舉配冊企業、國營股份制企業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門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徑為1.4cm,圓邊寬為0.12cm,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的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後段自左而右橫行,即單位部門名稱放在星下方作橫排,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技術章沒有明文規定,單位認可的任意形狀都有效,在方、圓、三角、橢圓等。
四、使用范圍不同。公章可以在與單位有關的一切文件上使用,技術章只在與技術有關的項目上使用。
(2)技術章長什麼樣擴展閱讀: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一、刻制黨政、國有或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內部機構的公章,一律憑本單位的上一級領導部門或批准成立的部門開具的證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發給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證明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學校刻印章,必須持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的縣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店或工廠刻制。
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印章,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出具證明,經該社團總部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准刻手續後,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制發。
二、刻制國有、集體企業單位的財務章、合同章、業務專用章正宏及銀行的轉帳章、現金收訖章、現金付訖章,需憑本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簽發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三資企業刻制上述印章,需憑營業執照和《三資企業備案證》,如果企業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必須執中方開具的介紹信,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然後憑著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刻章需到持有《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刻制單位刻制公章,一切私刻公章均屬違法行為,所刻印章無任何法律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公章
網路-技術章
③ 技術質量章是什麼形狀
沒有統一規定,有圓形、橢圓形、長方形、菱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