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從個人私人處取得技術轉讓費問題
我這里也有一項專利,不用六十萬可以買給你。
『貳』 發明專利轉讓費用一般是多少
發明專利轉讓費用一般是多少
答:一、專利權轉讓收費情況
1.官費。交納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
2.代理費用。如果通過專利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代辦,收費標准參見中介機構代理費用。
3.專利權轉的辦事機構
可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直接辦理,也可找專利代理機構進行辦理。
二、專利轉讓注意事項
專利權是國家依法授予發明人或者受讓人在一定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專利權人有權轉讓其專利權。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受讓了專利權的人,也是合法的專利權人,享有專利權人的一切權利。專利權的轉讓除涉及我國《專利法》及相關系列法律法規的規定外,其主要涉及《合同法》等法律領域,其轉讓的過程可以說就是合同談判的過程。對於專利權轉讓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注意權利人的問題,主要看轉讓人是否是專利的合法持有人,是否有共有人,是否存在職務發明的性質,對國有企業的專利還注意有無審批意見。
2.注意受讓人的問題,特別是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3.注意專利權的轉讓按法律規定必須經過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
4.在專利轉讓合同中必須明確專利的名稱、性質、內容以及權屬狀況,並應該特別注意專利權的保護年限。
5.在專利轉讓合同中必須明確專利在轉讓前的實施情況以及可能產生的後果。對於專利轉讓後轉讓方是否仍然可以繼續實施專利項下的技術也應該有明確的約定。
6.注意約定後續改進技術成果的權屬。
7.由於專利權可能被宣告無效的特殊性,注意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無效後的法律後果及可能產生的違約責任。專利轉讓由於其可能被宣告無效的原因致使這種行為存在極大的商業風險,在我們操作的現實案例中,由於無效後所引發的一系列糾紛也是比較多見的,如果事先約定不明的話,其處理起來也比較復雜。
『叄』 技術轉讓費稅率是多少
6%的稅率。
技術轉讓費,即企業購買或使用專有技術而支付的費用。
一是,在談判技術貿易合同及執行技術貿易合同時的實際花費。
二是,轉讓方的提成收入。
技術轉讓費屬於營改增范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技術轉讓費發票適用6%的稅率。
(3)技術轉讓費用多少錢擴展閱讀:
技術轉讓中的技術轉讓費除可視為轉讓方的利潤外,也有補償轉讓方向受讓方讓出部分產品銷售市場或潛在市場的損失的成分在內。在技術轉讓合同中表現技術轉讓費的條款有以下幾種:
(1)初付費
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的初付費,或者稱之為入門費。這是在技術轉讓合同生效後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的第一筆費用。這筆初付費往往就是前面所說的,技術轉讓方在進行技術貿易過程中及執行技術貿易合同時的實際花費。
但這並非說初付費就是這些實際花費。另外,由於技術轉讓方為了早日拿到更多的收益,有時還把其它的費用,譬如,部分提成費也放在初付費當中要求受讓方支付。
(2)提成費
提成費就是前面所說的,技術轉讓方根據受讓方每年生產的產量逐年向受讓方收取的提成收入。逐年提成可以轉換為一筆總付。
(3)一筆總付
一筆總付是把預計今後逐年的提成費換算為一筆固定的現值,在合同生效後的某個時間一次或某個時間段落內由受讓方向轉讓方分批進行支付。
計算提成費的公式中有一些因素是變數。例如,每年生產產品的數量和產品的凈銷售價。考慮這些變數的影響,確定技術轉讓費時應逐年計算。那麼上述公式應改寫為:F=Qy.Pny.R,其中:
Qy為第Y年的產品產量;
Pny為預計的上第Y年的產品凈銷售價格。
N是由第一年提成到第N年止的第幾個提成年份。
換算為現值時上面的公式應轉化為:F=Qy.Pny.R/(1+r)
其中:
r為折現率。
M為建設期。在建設期內不生產產品。為簡化計算,也可以把提成年限內的凈銷售價格確定為一固定的平均價格。
(4)一筆總付和提成相結合
一筆總付和提成相結合的支付,是在合同生效時除支付初付費外也支付部分提成費。這部分提成費稱為預提成費。有時預提成費還在其後逐年支付的提成費中分批扣除。
在技術轉讓合同中是採用一筆總付方式支付還是逐年提成方式支付要看雙方的意願。因為,兩種支付方法對技術轉讓的雙方來說都各有利弊。譬如,就一筆總付說,帶給技術轉讓方的好處是:
(1)可以在短期內拿到全部技術轉讓費,利用這筆收入可以進行有效的再投資;
(2)技術轉讓方可以不承擔受讓方在經營、生產、銷售等方面的風險。如果產生風險損失,對技術轉讓方的收益無任何影響;
(3)不承擔因匯率變化等帶來的損失。
其不利的方面是:
(1)不能分享受讓方因增加產量、產品價格上揚等獲得的額外利潤;
(2)其大部分收益會作為企業的純利潤被政府征稅。
一筆總付帶給技術受讓方的最大好處是,當由於種種原因增加了利潤時不會增加向技術轉讓方的支付。所有的利潤為自己所獨占。但是其不利方面也是非常明顯的。即,
(1)在未取得任何技術轉讓的效益的情況下,先行一次籌集大筆資金用於支付技術轉讓費。大筆資金的佔用不利於資金周轉;特別是在資金較緊的情況下其不利的影響就更加突出;
(2)所有經營、生產、銷售等方面的風險全部由受讓方承擔,技術轉讓方不會積極地尋求措施協助受讓方解決這些問題;
(3)由於受讓方對技術的改進、提高經濟效益的提高與轉讓方的經濟利益無關,因此轉讓方不會採取積極協助和支持的態度。
不過就技術轉讓方來說,他們總是希望盡早拿到他們的所得,願意採用一筆總付的方式支付。
『肆』 技術轉讓費一般多少
技術轉讓費一般沒有定數,主要根據雙方的協商解決,一般可以參考技術的發展前景,或者是商業價值,只要雙方都能接受就可以的。
『伍』 請問什麼是技術轉讓費
我把技術交給你,允許你使用,
『陸』 技術轉讓費的稅率是多少呢
營業稅稅率為5%
還需要繳納營業稅的附加稅費,是營業稅的12%
合計一共是5.6%
『柒』 技術轉讓怎麼報價
僅供參考: 1、技術轉讓方應該舉證證明其技術的真實性,這里的真實性不僅包括技術的可操作性、可實施性,還應當包括可獲得收益性(為報價打基礎)。2、技術轉讓費可以認為是由兩部分組成的:其一是,在談判技術貿易合同及執行技術貿易合同時的實際花費。其中包括:技術轉讓方派遣談判人員談判技術轉讓合同的差旅費;作報價及准備報價資料的費用;執行合同人員差旅費;轉讓技術所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資料、技術規程等的編制和復制的花費;根據受讓方提出的特殊要求而專門進行設計和實驗研究的花費;接受受讓方技術人員進行技術考察和技術培訓的費用;以及其它的實際花費和機動費用等。這些費用猶如技術轉讓過程中的成本部分;其二是,轉讓方的提成收入。技術轉讓方的這部分收入,就是雙方分享額外利潤為基礎計算出的部分。即,從額外利潤中的提成。這部分收入基本上是轉讓方獲取的純利潤。以產品銷售額為基礎進行計算時可按照下式:F=Q. Pn. Y. R其中:F: 技術轉讓方向受讓方收取的費用。即提成費;Q: 受讓方每年生產產品的數量,並默認所生產的產品全部被銷售。提成有按件提成和按量提成兩種。按件提成是計算每年生產產品的台量,單位是台/年,或件/年;按量提成的單位是噸/年;Pn:產品的凈銷售價。所謂凈銷售價是從總銷售價中扣減掉特定的扣除費用。如,包裝費、稅費、保險費、運輸費、實際允許的批發折扣和配套零部件等的費用。單位為元/噸或元/件或元/台;Y: 提成的年限;R: 技術轉讓方從凈銷售額中分得收益的百分比。稱為提成費率,或提成率。根據一些國際貿易組織和專家們的統計分析,技術轉讓方能從額外利潤中分得的部分大約為全部額外利潤10%一30%,這個百分比數額摺合成以凈銷售額為計算基礎時大約為0.5%-10%左右。技術轉讓中的技術轉讓費除可視為轉讓方的利潤外,也有補償轉讓方向受讓方讓出部分產品銷售市場或潛在市場的損失的成分在內。在技術轉讓合同中表現技術轉讓費的條款有以下幾種:一、初付費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的初付費,或者稱之為入門費。這是在技術轉讓合同生效後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的第一筆費用。這筆初付費往往就是前面所說的,技術轉讓方在進行技術貿易過程中及執行技術貿易合同時的實際花費。但這並非說 初付費就是這些實際花費。另外,由於技術轉讓方為了早日拿到更多的收益,有時還把其它的費用,譬如,部分提成費也放在初付費當中要求受讓方支付。二、提成費提成費就是前面所說的,技術轉讓方根據受讓方每年生產的產量逐年向受讓方收取的提成收入。逐年提成可以轉換為一筆總付。三、一筆總付一筆總付是把預計今後逐年的提成費換算為一筆固定的現值,在合同生效後的某個時間一次或某個時間段落內由受讓方向轉讓方分批進行支付。計算提成費的公式中有一些因素是變數。例如,每年生產產品的數量和產品的凈銷售價。考慮這些變數的影響,確定技術轉讓費時應逐年計算。那麼上述公式應改寫為:F= Qy·Pny·R其中:Qy為第 Y年的產品產量;Pny為預計的上第 Y年的產品凈銷售價格。N是由第一年提成到第 N年止的第幾個提成年份。換算為現值時上面的公式應轉化為:F= Qy ·Pny·R/(1+r)其中:r為折現率M為建設期。在建設期內不生產產品。為簡化計算,也可以把提成年限內的凈銷售價格確定為一固定的平均價格。四、一筆總付和提成相結合一筆總付和提成相結合的支付,是在合同生效時除支付初付費外也支付部分提成費。這部分提成費稱為預提成費。有時預提成費還在其後逐年支付的提成費中分批扣除。3、制定合同,明確規定技術所用權(屬轉讓方)和使用權(被轉方)。並注意如下幾點:(1)約定不明的合同屬於有效成立的合同,但未約定的條款需要當事人在履行中繼續協商。合同法頒布之後,放寬了合同成立的條件,對無效合同案件也進行了嚴格的限定,擴大了可撤銷合同的范圍。約定不明的合同沒有違反強行法的規定,不屬於無效合同;約定不明的合同屬於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合同,不屬於可撤銷合同;約定不明的合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合同經常處在履行階段。但值得注意的是,約定不明合同屬於雙方未充分完善的合同,合同內容不全面,影響了合同的履行,雙方當事人需要進一步協商相關條款或由裁判者指定相關條款的履行標准。標準的確立是履行的前提。 (2)約定不明的合同,當事人完全可以進行填補、確定,所以,應堅持繼續履行合同的原則。約定不明的合同多數已經進入履行階段,為此,當事人投入了人力、物力和財力,不能繼續履行會造成財產的很大浪費。合同法只規定了不明條款如何解決的問題,而沒有規定解決不了擅自終止的問題。合同履行原則是合同當事人應堅持的原則,同時,也是裁判者應堅持的原則。首先,應盡量為當事人確立可參照履行的標准,盡量化解當事人的矛盾,樹立雙方互利思想,使當事人確立可行的標准。比如,質量標准可以向有關的質量部門或行業主管機關調查、咨詢。其次,一方要求繼續履行,另一方不同意的,只要標准能確立,履行內容無障礙的,應支持繼續履行的訴訟請求。 (3)約定不明依法擴大解釋的原則。約定不明的案件,有些情況屬於當事人雖然沒有在合同中約定,但有可能是當事人心裡明知的,有可能在整個合同條款中隱含著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有可能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能夠進行詮釋。采限縮性解釋還是擴大解釋,文義解釋還是整體解釋、目的解釋,要根據庭審情況進行具體分析,但總的原則要堅持促進交易,鼓勵履行的指導思想。 (4)將責任判給最有可能避免此類糾紛發生的當事人。約定不明條款,有些是當事人確實沒有預見到,合同履行後才發現遺漏了,有的是當事人輕信不會產生問題而在協議里沒有明確,有的是當事人故意規避有關條款,寄希望在履行中佔便宜。對此類案件的處理,應堅持誠信原則,禁止任何不誠信的行為。同時,對權利義務進行明確的分析,義務判給最有能力避免者。比如,技術標的的內容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應是技術方的責任,因為受讓方還沒有掌握技術,對技術內容的詳盡約定取決於其對技術的了解,在不了解的情況下,是不可能保證萬無一失的。這樣處理的目的也會使當事人在締約時採取認真和誠意的態度,盡可能避免糾紛的產生。 (5)誰解除誰承擔責任的原則。我國合同法規定了三種解除合同的事由,約定解除、法定解除及協商解除。約定解除在條件成就時可以解除,協商解除取決於雙方的自願,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法定解除權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在違約方存在根本違約的行為時才有權解除合同,否則,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撕毀合同。約定不明的情況並不構成解除合同的條件,所以,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應承擔法律責任。 註:一般公認的確定一項技術轉讓費的原則是,由技術轉讓方與受讓方共同分享在使用了該項技術後所取得的額外利潤。由於受讓方在實施該項技術時承擔了經營、市場以及其它各方面的風險,利潤的分配比例上受讓方要拿取其中的大部分。至於各自佔有多大的比例,則由雙方協商確定。又由於核算額外利潤有許多困難。因此,在技術貿易中實際是以生產該產品的銷售額作為計算技術轉讓費的基礎。
『捌』 技術轉讓費的介紹
技術轉讓費,即企業購買或使用專有技術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一是,在談判技術貿易合同及執行技術貿易合同時的實際花費。二是,轉讓方的提成收入。
『玖』 發明專利技術轉讓的費用是多少
發明專利技術轉讓的費用一般包括:〈一〉專利技術咨詢費;〈二〉專利技術評估費;〈三〉專利技術轉讓費;〈四〉專利技術維持費。以上是發明專利技術轉讓費用的分類,具體需要多少費用需要根據專利的商業價值、使用價值、技術含量、用途、轉化難易程度等等來具體衡量。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拾』 技術轉讓費的技術轉讓費的確定
技術轉讓費,通過是建立在技術的壟斷性以及市場潛力的基礎上,越是壟斷、越是有市場潛力的技術,技術轉讓費就越高,如果不會確定技術轉讓費的數額,可以請評估機構做個價值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