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技術創新主攻方向包含哪幾個方面
自1999年全總決定在全國億萬職工中開展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工程以來,其主攻方向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協作、創造發明等群眾性經濟技術活動的著重點,放在適應科學技術發展的進步、推動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和提高職工素質上,把增強企業科技開發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抗禦風險能力作為主攻方向,增強了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的針對性。
群眾生產經濟技術活動,是基層工會參與經濟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長期以來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是,面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傳統的群眾生產經濟技術活動也面臨新的挑戰。近年來,基層工會對群眾生產經濟技術活動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使群眾生產經濟技術活動在新的形勢下重新煥發青春,成為基層工會經濟活動的主要表現形式。
為了充分保護、調動和發揮廣大職工群眾的主人翁積極性,推進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的開展,中華全國總工會2000年下發了《關於實施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工程的意見》,對群眾生產經濟技術活動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堅持從行業和企業的實際出發,組織職工深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協作、發明創造、崗位練兵、技術比賽等多種形式的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在工業企業中,重點圍繞產品、質量、成本、效益來開展,實現技術、工藝、設備、材料的創新。在商業、服務性企業中,重點圍繞質量、效益來展開,實現服務規范、服務知識、服務項目、服務功能的創新。各行各業都要突出創新、創先、創優、創最佳水平,走科技興企之路.要把開展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作為提高職工素質的過程。
總之,實施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工程,要突出科技創新、管理創新、制度創新;要充分發揮決策層的引導示範作用、執行層的骨幹帶頭作用、主體層的直接實踐作用;努力做到組織發動快、創新形式活、激勵效果靈、工作突破准、創新成果實;要切實增強職工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提高職工的勞動技能;要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充分發揮工人階級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
⑵ 設備改造的形式都有哪些內容及原則
設備改造是指把科學技術新成果應用於企業的現有設備,通過對設備進行局部革新、改造,以改善設備性能,提高生產效率和設備的現代化水平。
設備改造的形式:
(1)設備的改裝。
是指為了滿足增加產量或加工要求,對設備的容量、功率、體積和形狀的加大或改變。例如,將設備以小拼大,以短接長,多機串連等。改裝能夠充分利用現有條件,減少新設備的購置,節省投資。
(2)設備的技術改造(也稱現代化改造)。
是指把科學技術的新成果應用於企業的現有設備,改變其落後的技術面貌。例如,將舊機床改造為程式控制、數控機床,或在舊機床上增設精密的檢測裝置等。技術改造可提高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降低消耗,提高經撟效益。
設備改造的內容:
①提高設備自動化程度,實現數控化、聯動化;
②提高設備功率、速度和擴大設備的工藝性能;
③提高設備零部件的可靠性、維修性;
④將通用設備改裝成高效、專用設備;
⑤實現加工對象的自動控制;
⑥改進潤滑、冷卻系統;
⑦改進安全、保護裝置及環境污染系統;
③降低設備原材料及能源消耗;
⑨使零部件通用化、系列化、標准化。
設備改造的原則:
企業在搞設備改造時,必須充分考慮改造的必要性、技術上的可能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具體應注意以下幾點:
(1)設備改造必須適應生產技術發展的需要,針對設備對產品質量、數量、成本、生產安全、能源消耗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影響程度,在能夠取得實際效益的前提下,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進行。
(2)必須充分考慮技術上的可能性,即設備值得改造和利用,有改善功率、提高效率的可能。改造要經過大量試驗,並嚴格執行企業審批手續。
(3)必須充分考慮經濟上的合理性。改造方案要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經濟分析,並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論證。設備改造工作一般應與大修理結合進行。
(4)必須堅持自力更生方針,充分發動群眾,總結經驗,借鑒國外企業的先進技術成果,同時也要重視吸收國外領先的科學技術。
⑶ 企業技術創新有哪些模式
產品的創新主要從產品的種類、質量、功能、包裝、服務等入手,當然將產品看做是整體產品,又包括一切能滿足顧客需要的物品及勞務的創新。企業的一切的創新都歸結到產品的創新,都是為了提供更多更好的滿足社會需要的產品。要素的創新,包括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的創新,採用一種新的生產原料,更新或改造生產設備。要素組合的創新,也就是員工的不同時空的協調方式的創新和生產要素不同時空組合的創新,以提高原材料和要素的利用效率。
拓展資料
一、技術創新是以創造新技術為目的創新或以科學技術知識及其創造的資源為基礎的創新。前者如創造一種新的激光技術,後者如以現有的激光技術為基礎開發一種新產品或新服務。常合二為一。是企業競爭優勢的重要來源,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認識技術創新本質、特點和規律,是技術創新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
二、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有密切關系,又有所區別。技術的創新可能帶來但未必帶來產品的創新,產品的創新可能需要但未必需要技術的創新。一般來說,運用同樣的技術可以生產不同的產品,生產同樣的產品可以採用不同的技術。
三、產品創新側重於商業和設計行為,具有成果的特徵,因而具有更外在的表現;技術創新具有過程的特徵,往往表現得更加內在。產品創新可能包含技術創新的成分,還可能包含商業創新和設計創新的成分。技術創新可能並不帶來產品的改變,而僅僅帶來成本的降低、效率的提高,例如改善生產工藝、優化作業過程從而減少資源消費、能源消耗、人工耗費或者提高作業速度。另一方面,新技術的誕生,往往可以帶來全新的產品,技術研發往往對應於產品或者著眼於產品創新;而新的產品構想,往往需要新的技術才能實現。
四、創新是指:以現有的思維模式提出有別於常規或常人思路的見解為導向,利用現有的知識和物質,在特定的環境中,本著理想化需要或為滿足社會需求,而改進或創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產品、方法、元素、路徑、環境,並能獲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為。
⑷ 331.企業技術創新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技術創新體系是國家技術創新體系的核心,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直接關繫到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進度和質量,作為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有機體,建立有效的企業技術創新體系是提高企業創新能力的保證。
主要特徵:
一、企業技術創新體系作為企業技術創新相關活動的整合體,必須具有系統性的特徵。
企業技術創新體系是由組織系統、規則系統、資源配置系統與決策系統之間相互作用共同構成的有機整體,其中每一要素的性質或行為都將影響到整體的性質和行為,牽一發而動全身,系統的每一要素都起作用,如果系統的某一要素有缺陷,失去了與它要素恰當地相互作用的能力,不能完成它特定的功能,就會影響整個系統。這就啟示我們在進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時,不能僅僅注重某項要素的建設,而忽略其它要素,僅僅變革一個要素有時會產生始料不及的後果,要把各要素建設看作是一個整體而等同對待,共同發展。
二、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具有開放性特徵。
按照創新體系研究的對象不同,可以分為宏觀層面上的國家技術創新體系、中觀層面上的區域技術創新體系和微觀層面的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其中,企業技術創新體系是國家技術創新體系這一大系統的子系統,在國家技術創新體系佔有核心地位。
企業技術創新體系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國家創新體系其他要素有著密切的聯系,是一個開系統。微觀層面的各個企業的技術創新體系相互之間也進行著密切的聯系與影響,相互之間進行著資源的交換與共享,進行著技術創新的廣泛的合作。
三、企業技術創新體系還具有動態調整的特性,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趨向動態平衡。
自組織理論揭示出,開放的系統不斷與外界環境進行充分的物資、能量和信息的交換,獲得了足夠的負熵,使系統向遠離平衡的非平衡態發展,然後通過系統之間各要素的相互作用,促使系統向熵減方向即有序方向演化,從而形成新的有序結構。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就是這樣一種開系統,不斷的與外界進行著物資、能量和信息的交換,從中獲取資金、人才、信息等負熵流,從平衡狀態到非平衡狀態再到新的平衡狀態,不斷進行著動態的調整。
⑸ 企業技術創新活動包括哪些方面
產品創新、工藝創新、裝備創新、觀念創新、管理創新、市場創新等。
企業創新最關鍵的在於是否擁有創新型的人才,企業領導人是否能識別和用好創新型人才。因為企業創新結果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創新型人才努力的程度,創新投入的成本與最終結果之間的投入產出比,也主要取決於創新型人才的創造性發揮的程度。
(5)企業技術改造都有哪些技術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將創新成果形成商品,推向市場,並取得超額利潤,是技術創新的根本目的。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新技術的壽命周期越來越短、產品更新換代速度加快的今天,快字當頭,捷足先登尤為重要。
為提高技術創新的成功率,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企業應根據自身的條件,圍繞和立足於市場需求,進行准確的產品定位,然後確定企業技術創新的主攻方向和具體內容。圍繞產品快速進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產品開發生產和快速更新,從而不斷保持產品在技術上的優勢和穩定的市場佔有率。
⑹ 企業技術改造規劃的內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企業技術改造規劃的具體內容有:
(1)明確企業技術改造的戰略目標、安排和實施步驟。
(2)確定企業生產過程應達到的技術水平。
(3)明確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的水平及指標。
(4)通過技術改造確定勞動生產率、產品質量、能源和原材料節約、利潤、勞動條件和環境保護等方面應達到的水平及措施。
(5)確定技術改造的重點、時間安排和進度。
(6)實施上述事項所必需的組織和技術措施,資金籌措和人員的培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