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指紋學在我國古代有多久的歷史了
1921年,在河南三門峽市澠池縣的仰韶村,考古學家發現了一座史前遺址,隨後瑞典地質學家安特生和我國考古學家袁復禮,進行了第一次發掘,雖然挖出了不少文物,但規模一直比較小。新中國建立之後,先後進行多次考古挖掘,出土的文物極為驚人。
在眾多的文物之中,有兩件文物令人震驚,因為這是兩枚指紋印。經過考古專家確認,這是一座距今約7000年至5000年的遺址。換言之,這兩枚指紋印距今至少5000年,難道中國古人就懂得了指紋學?
顯然,中國古代先民比我們想像的還要聰明,他們在長期思考和觀察之中,發現了指紋的秘密。或許,仰韶文化遺址中的這兩枚指紋印,或許還不能說明原始人懂得指紋學,但到秦朝時期,古人可能就已經積累了一定的指紋識別知識。
讓人遺憾的是,17世紀之後,清軍入關,中國科技停滯不前,祖先遺留下的指紋運用知識,也沒能進一步與時俱進,但歐洲卻憑借現代科學技術,對指紋學研究有了長足的發展。20世紀之後,近代指紋學傳入中國。
❷ 人類歷史上,什麼時候開始用指紋的
在西方,最早提出的指紋鑒定罪犯的是英國醫生,亨利·福爾茲.1880年英國《自然雜志》發表了他的一封信,談到「當血污的指印在泥土、杯子等東西上留下痕跡時,它們就能導致用科學方法來證明罪犯的身份」.英國科學家法郎西斯·蓋爾頓在前人基礎上首創指紋分類編碼技術,1982年出版了他的專著指紋.其中便有三個影響重大的結論:
(1)指紋終身不變;
(2)指紋可以識別;
(3)指紋可以分類.J·布塞蒂奇於1892年在蓋爾頓研究的啟發下,創造了一套實用的指紋分類方法,他在《人體測量學和指紋學使用概論》一書中詳述了指紋學的優越性,導致1896年阿根廷警察局在世界上率先使用指紋術.從此,近代指紋術風行世界警壇,最終取代了發明於1879年且風行一時的貝蒂永(法國人類學家)人體測量法(結合人體次測量;特徵描述和照像來鑒定罪犯).指紋被認為是區分不同人的可靠手段,已有逾百年的歷史.進入計算機時代,自動指紋識別系統更廣泛地應用於刑事鑒定.在入口控制系統設計中,利用指紋作為身份識別的技術,約在1972年以後才真正得到承認.
❸ 指紋識別是從什麼時候就有的
指紋識別即指通過比較不同指紋的細節特徵點來進行鑒別。由於每個人的指紋不同,就是同一人的十指之間,指紋也有明顯區別,因此指紋可用於身份鑒定。其實,我國古代早就利用指紋(手印)來簽押。1684年,植物形態學家Grew發表了第一篇研究指紋的科學論文。 指紋識別原理
1809年Bewick把自己的指紋作為商標。1823年解剖學家Purkije將指紋分為九類。 1880年,Faulds在《自然》雜志提倡將指紋用於識別罪犯。1891年Galton提出著名的高爾頓分類系統。之後,英國、美國、德國等的警察部門先後採用指紋鑒別法作為身份鑒定的主要方法。隨著計算機和信息技術的發展,FBI和法國巴黎警察局於六十年代開始研究開發指紋自動識別系統(AFIS)用於刑事案件偵破。目前,世界各地的警察局已經廣泛採用了指紋自動識別系統。九十年代,用於個人身份鑒定的自動指紋識別系統得到開發和應用。
❹ 中國采指紋刑偵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先簡單介紹指紋識別的歷史,具有科學意義的指紋技術研究開始於16世紀後期。英國學者Dr. Nehemiah Grew (1641 - 1712)於1684年發表了世界上第一篇關於指紋的研究論文,對指紋的脊(ridge)和谷(valley) 結構進行了系統的研究。至此對於指紋的研究工作開始大量涌現,其中包括對指紋形成的機理研究,以及形成了主流的指紋分類方法[1]。
1880年,Dr. Henry Faulds (1843 - 1930)首次從科學角度提出指紋應具有唯一性,同一時期,在印度擔任法官助理的 William Herschel (1833 - 1918) 開始廣泛的採集當地人的指紋,並首次提出把指紋識別技術應運於刑偵領域,但在當時並沒有被廣泛採納。當時比較流行於刑偵領域的罪犯識別技術是人體測量學(Bertillon Anthropometry System), 即記錄人的身高,體重,胯寬,肩寬等數據。1903年在美國發生的William West-Will West 案件是指紋識別技術打敗人體測量學的關鍵轉折點[2],兩名被收押的罪犯的名字,相貌,身高,骨骼等多項數據均相同,唯有指紋不同,至此指紋識別技術開始全面運用於監獄系統和刑偵領域。
一直到了20世紀70年代,由於計算機的廣泛應用和圖片處理的迅猛發展,各個國家開始了對自動指紋識別系統(Automated Fingerprint Identification System,AFIS)的研究和應用。指紋識別的關鍵技術包括指紋圖像預處理、特徵提取和指紋特徵匹配幾個環節。
❺ 古代按指印畫押是為什麼,那時候就有指紋識別的技術了嗎
隨著科技的發展,越來越多人出門都不用帶錢包了,一部手機走天下,付款的時候只要手指「摸」一下手機,「滴滴」一聲就完成付款,指紋解鎖早已經成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中國的指紋斷案技術領先了世界其他國家2000多年,老祖宗的智慧真是讓我們敬佩!
❻ 警察偵破技術DNA和指紋是在什麼時候流行開來的
1850年之後,就有刑偵技術先驅在致力於指紋系統的研究與推廣。
1901年,倫敦警察廳正式引進指紋分類系統,之後該技求迅速在全世界流行。
1984年,DNA技術開始被用於刑偵。
中國警方在 1987年首次將DNA檢測技術應用於偵查破案。
1995年,世界上第一個國家級DNA資料庫在英國建成並完善。
此後,該技術在全世界范圍內迅猛發展。
❼ 請問指紋鑒定術什麼時候傳入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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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鑒定
指紋鑒定技術利用人類指紋穩定性和獨特性的生理特徵,將其作為人們的一種「活的身份證」,更因指紋具有的不可替代性,使通過指紋進行身份鑒定的安全性大大提高,且隨著圖像處理_模式識別方法的發展和指紋感測器技術的日臻成熟,指紋鑒定方法在金融、公安、門禁、戶籍管理等領域都有著良好的應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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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指紋是手指皮膚上特有的花紋,由皮膚上的隆起線構成。這些隆起線的起點、終點、分叉、結合被稱為細節特徵點。隆起線的這種細節特徵有無數種排列,因此,每個人的指紋甚至一個指紋的每條隆起線都是獨特的。中國是公認的指紋運用發源地。「睡虎地秦簡中」有堪查盜竊案件現場「手跡六處」的記載。據現有史料,手印運用始於唐朝。在契約上的紅色手印被做為人身同一認定的重要依據。到宋代,指紋已運用到刑事訴訟中了。
指紋法至少在唐代就已經有了,最早的有記載的使用指紋法辨別人的為唐代學者賈公彥,1927年德國羅伯特·海因德爾就在其《指紋鑒定》一書中說,中國唐代的賈公彥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紋識別人的第一個學者。實際上,中國的應用指紋的歷史遠在唐代之前。解放後發現的唐代許多文書、契約、遺囑上都有指紋、指節紋或掌紋,以此作為識別個人的重要手段。此後歷代,都沿用在文書上以指模、掌模為鑒的習慣。我國古代軍隊有《箕斗冊》,即登記士兵指紋,以便檢查。這表明當時己能對指紋按形態、結構進行正確分類,並將這種分類特徵和知識應用於社會實踐。我國用指紋破案的記錄可追溯二千多年前的秦代。在雲夢出土秦簡中的《封診式·穴盜》篇記載:「內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跡、膝,手各處」。這說明我國指紋法的應用是很早的事情了,到宋慈時代已經十分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