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區分專有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有
(1)專利屬於工業產權,受專利法的保護;專有技術不屬於工業產權。
(2)專利是經過審查批準的新穎性、創造性水平比較高的先進技術;但專有技術僅具有潛在經濟價值。
(3)專利的內容是公開的;專有技術的內容是保密的。
(4)專利內容完全由專利文件來體現,在進行專利許可時,許可方一般不承擔傳授技術的義務。
(5)專利的有效性受時間和地域的限制;專有技術沒有這種限制。
㈡ 什麼是專有技術
1 專有技術簡述
對專有技術的稱呼、含義及解釋不盡一致,較有影響且被許多國家採用的定義是1969年在布達佩斯召開的保護工業
產權會議上由匈牙利代表團提出的:「專有技術指享有一定價值的、可以利用的,為有限范圍專家知道的,未在任何地方公
開過其完整形式和不作為工業權取得任何形式保護的技術知識、經驗、數據、方法或者上述對象的組合。」
專有技術具有以下顯著的特點:
(1)無形性。專有技術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具有無形性的特點。其表現形式廣泛,包括圖紙、技術資料、技術規范
等形式提供的工藝流程、配方、產品設計、質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也包括技術人員的經驗和
知識、經營訣竅等。此外,在新經濟下各種新興的商業模式也被視為專有技術。
(2)可獲利性。專有技術是對完成某種具有價值的技術、知識或者經驗積累後形成的技術,其必須具有專有的實用價
值,可獲利性是專有技術與常識之間的最大區別。
(3)保密性。專有技術在很多范圍內被看作與專利技術相對的非專利技術。專利技術受專利法的保護,具有獨占性且
有明確的法律保護期限,其在專利法規定范圍內公開;而專有技術具有秘密性的特點,因此難以為公眾所接受知悉。專有技
術的權利人在主觀上有保密的意識並對其採取了嚴格的保密措施。專利技術應是未公開的、僅特定人知悉的,一旦失密,它
就可能失去其專有價值。保密性是專有技術的最主要特性。
2 對專有技術出資的理解
(1)作為法律規范的專有技術出資。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2005年修訂)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
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修訂)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的《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2005年修
訂)等法規也對知識產權出資這一方式予以認可。
專有技術出資的合法性應得到明確。但筆者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修訂)相應條款存在保留內
容,法律、行政法規可對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各種財產出資予以限制約束。
(2)作為知識產權的專有技術。專有技術作為具有商業價值及秘密性特點的知識產權,需要由企業依法建立管理制
度,以維護企業權益。
2008年6月5日國務院頒發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將商業秘密列為專項任務,並明確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建立商業秘密管
理制度。依法打擊竊取他人商業秘密的行為。妥善處理保護商業秘密與自由擇業、涉密者競業限制與人才合理流動的關系,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3)財務核算的專有技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修訂)、《企業財務通則》(2006年修
訂)、《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2006年)均對無形資產出資進行了規定。明確企業可以接受包括專有技
術在內的無形資產出資,也可以無形資產對外出資。無形資產的出資均遵守程序和評估作價等規定。企業通過接受投資取得
的無形資產,應當依法明確權屬,落實有關經營、管理的財務責任。對作為出資的專有技術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
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出資取得的專有技術,其價值應合理確定並具有公允性,其入賬成本為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
3 專有技術出資與其他財產出資的差異
專有技術因其特殊性,在其作為資本出資入股時與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
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存在一定的差異。
3.1 投入及持有期間均存在法律風險
專有技術權在本質上屬於自然權利的范疇,其取得與存在皆依自然事實之產生、變化為前提。股東或者發起人必須以自
己的名義出資,對其權利的界定及證明存在難度。因此與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商標、專利技術比較,專有技術作為出
資方式具有更高的法律風險,尤其是其合法性風險難以補救,故接受專有技術投資入股的企業其資本易處於不穩定狀態。
這一風險仍將延續存在於企業持有此專有技術期間。獲取專有技術後,企業不僅可使用該專有技術,也可在此基礎上進
行進一步研究並申請專利權。如果原專有技術權利人取得專利後,通過出資等合法手段獲取專有技術的企業或者只能在其原
使用范圍內使用該專有技術,或者根本就沒有再使用權。因此,合法取得的專有技術仍然存在法律風險。
3.2 權屬轉移方式不同
資產轉移是出資的前提條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出資需「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貨幣、實物以交
付為手段,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中的專利及商標均需履行資產更名手續。但專有技術的權屬通常沒有明確的文件證明,對
10/17/2010 專有技術出資的特殊性及對策研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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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有技術屬無形資產范疇,對其進行評估以確定其價值是專有技術出資的必經程序,也是確定出資人權利的依據。因專
有技術的秘密性特徵,對專有技術專有性的判斷較為不易。亦因專有技術沒有明確的法定保護期限,其權利年限的界定甚至
需要考慮社會、經濟、科技的發展做出,可操作性不強。
目前無形資產的評估方法主要有收益現值法、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場法、清算價格法及數學方法。實踐中,出資的無形
資產價值評估以收益現值法為主。對除其他無形資產評估價值通常只需考慮預期收益價值折現金額。就專有技術而言,其評
估價值應為預期收益價值(即未來投入使用可能產生的收益)減去維護成本(即專有技術權利人為維護專有技術而支出的費
用)後的現值。即,
V0=∑〔(Vt-Ct)/(1+i)t〕
其中,V0為專有技術價值;Vt為專有技術第t年的預期收益;Ct為專有技術第t年的維護成本;i為貼現率;t
為專有技術的經濟壽命。
專有技術的先進性決定了其價值的多少。越先進的專有技術越具備壟斷性,其預期可創造的收益越高,其被新技術替代
的可能性也就越小,維護成本越低,而可利用年限越長。專利技術與專有技術並不存在必然的先進性差異,但專利技術的先
進性是經公開程序得以驗證的,而專有技術的技術先進與否缺乏公允性判斷。折現率受行業風險和企業風險因素等密切影
響,風險越高,折現率越大。專有技術的秘密性不是絕對的,專有技術知悉和使用的人越多,其維護成本越高,當某項專有
技術逐浙被常識化,其維護成本高於其收益價值後,所有人將放棄對專有技術的保密維護,其專有性和壟斷價值將消亡。
專有技術的預期收益估算本身就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和局限性。此外,因為被投資企業對專有技術不具有獨占性,其市場
及預期收益將受競爭對手、市場甚至不道德投資者同業競爭的影響,存在明顯的不確定性。計算並確定專有技術公允價值變
得更為復雜。專有技術又因其秘密性缺乏同類資產可比性,所以其價值難以准確評估。其所導致的真實收益會可能與最初的
評估價值發生較大的偏離。
4 專有技術出資應注意完善的內容
隨著科技技術的迅速發展,越來越來的公司重視知識產權的建設及應用,專有技術出資的情形也將來越多見,相應的法
律、知識產權及財務等問題必將頻現。因此,對專有技術出資,應採取更為嚴格謹慎的態度。
首先,應細化專有技術分類,針對不同類型專有技術出資制定不同的規定,嚴格規范專有技術出資。明確限制以不能單
獨轉移的專有技術做為出資方式。對具整體性、能單獨確認的專有技術,法律及出資協議均應明確出資人避免同業競爭或損
害被投資企業商業利益等行為的保證及措施。
其次,對專有技術可能存在的復雜知識產權情形,法律需進一步明晰。出資各方及被投資企業也應重視知識產權的保
護,在出資協議中約定對被投資企業利益給予合法保障的條款。
第三,因各種因素影響,專有技術在企業運營中實際創造的價值與出資評估時的預期收益可能存在較大的偏差。目前,
針對無形資產的評估作價方法及程序未考慮專有技術的特殊性,為有效管理,應針對專有技術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實務方法。
對專有技術價值存在高風險這一實際情況,法律、出資人及被投資企業均應對專有技術出資後可能存在的經營風險予以
關注。企業應按財務准則要求確認無形資產是否存在減值情形,並對專有技術的價值定期進行調整。最為重要的是需保證注
冊資本的充實性。如果因專有技術的各種風險而出現明顯的不利影響,出資人應承擔相應責任並出台置換出資或補足出資等
方式的承諾及措施,以糾正專有技術出資對公司資本充足性的威脅,更合理地保證其他出資人及其他利益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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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如何評估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權的價值
評估專利技術價值需要考慮的因素
⑴法律因素 :主要包括:①權屬的完整性,即該專利人或委託人所擁有的專利權權屬的完備程度。②法律的保護程度,包括兩個方面,專利所處的狀態以及權利要求的完整性。專利所處的狀態指技術在專利申請中所處的狀態,是處於初審階段還是實質性審查階段或是獲得專利證書階段,越是在後面的階段其價值越大。專利的類型不同,保護程度也不一樣,發明專利由於通過實質性審查,因此剽竊他人專利或者在獲得專利證書後被宣告撤銷的可能性較小。相對於其他兩類專利而言,其技術含量較高,申請的周期較長,權利人承擔的風險也較大,因此價值相對較高。權利要求的完整性是指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所提出的需要保護的專利的范圍,也體現了權利要求書的質量問題,有的權利要求完整,較好的保護專利權人的權利。有的權利要求不完整,僅僅保護專利權人的一部分的權利。③專利在專利族中的地位當單項專利從屬某一個專利族時,其價值與專利族中其他專利的價值發生聯系。當該專利是專利族中的核心專利時,需要分析其與其他專利的關聯程度;當該專利是外圍專利時,需要分析其是否與多個核心專利發生聯系,以及其與其他外圍專利關系又如何。④剩餘使用年限,一般要採取專利技術的經濟壽命與法定使用年限孰短的辦法來確定剩餘使用年限,使用年限越長其價值越大。
⑵技術因素:技術因素主要包括專利的創新程度也即是技術的先進程度;技術的發展階段;技術競爭優勢,即技術實施過程中存在關鍵的技術訣竅,技術復雜程度高,而該技術訣竅不易被分析、試驗、模擬。因為技術超額收益主要體現在其壟斷的收益上,技術越具有競爭優勢,其壟斷程度也越高,技術產品的市場佔有率也會相應較高,技術產品較難替代。
⑶產業因素 :主要包括①產業化程度,即該技術可進行產業化的難易程度,實施的條件要求是否苛刻,進行產業化越容易,實施專利技術越容易進行,專利的實施的可能性就越大。②國家政策適應性,也即是該技術實施所在的產業與國家產業政策一致性。只有專利與國家產業政策一致起來,才會得到國家及地方的支持,該項專利才會迅速形成產業,越是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技術實施的價值越能夠較快的發揮出來。③產業應用范圍,主要是指專利技術的現在和未來可能應用領域的大小,應用的范圍越廣,其價值發揮的程度越大。④技術產品被市場所接受的程度,市場越需要的產品,其中的技術所體現的價值就越大。
⑷特殊因素 :部分行業的特殊因素如醫葯行業的葯證,臨床試驗,網路安全技術的有關批准證書,對專利權價值的影響也較為重大,因為這些特殊因素是專利技術產業化實施的必備要件。
5.專利評估的步驟
⑴簽約:評估前客戶需要與本公司簽定協議,就評估范圍、目的、基準日、收費、交付評估報告的時間等項內容達成一致意見,正式簽署協議,共同監督執行。
⑵組建項目組:視評估項目大小、難易程度、組成由行業專家、評估專家,經濟、法律、技術、社會、會計等方面專業人員參加的項目評估組,實施項目評估,項目組實行專家負責制。
⑶實地考察:項目組深入企業進行實地考察,考察了解企業的發展變化,經濟效益,市場前景,技術生命周期,設備工藝,經濟狀況,查驗各種法律文書會計報表,聽取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匯報介紹。
⑷市場調查:採用現代手段在不同地區、不同經濟收入的消費群體中進行調查。有的評估工作還要進行國際市場調查,取得評估的第一手資料。
⑸設計數學模型:採用國際上通行的理論和方法,根據被評估企業實際情況設計數學模型,科學確定各種參數的取值,並進行計算機多次測算。
⑹專家委員會討論:專家咨詢委員會論證評估結果
⑺通報客戶評估結果:將評估結果通報客戶,客戶付清評估費用。
6. 專利權評估需要准備的材料
⑴企業基礎資料:①工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生產許可證等②企業簡介;③公司章程;④企業營銷網路分布情況;⑤企業產品質量標准;⑥新聞媒體、消費者對產品質量、服務的相關報道及評價等信息;⑦其它。
⑵專利技術資料:①委託方專利產品研發情況簡介、專利研製人簡介;②專利證書及相關受理、轉讓、變更(合同)等法律文書及價款支付憑證;③專利說明書;④專利技術基本情況調查表(見附表);⑤專利產品項目建議書,合資合作意向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技術改造方案;⑥專利技術檢測報告,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專利技術檢索資料,行業知名專家對技術的評審等;⑦年交納的專利申請費、維持費、年費等各項費用的收據、憑證;⑧行業專家對於專利技術新穎的鑒定意見⑨專利登記薄副本
⑶財務資料:①委託方近五年(含評估基準日)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或與專利產品相關財務收益統計;②專利產品開發研製資金投入及費用統計(表一);③委託方未來五年發展規劃;④委託方對該專利產品未來3-5年的收益預測及編制說明(C表)。
⑷其它資料:①專利產品獲獎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②專利維持年費按期繳納承諾書。③委託方承諾書。
二、 專有技術的評估
1.專有技術的概念:專有技術,又稱非專利技術、技術秘密,是指未經公開、未申請專利的知識和技巧.
2.特點:⑴實用性⑵新穎性.⑶價值性⑷保密性.
3.專有技術與專利技術的區別
⑴專有技術具有保密性,而專利技術則是在《專利法》規定范圍內公開的.
⑵專有技術的內容範圍很廣,比專利技術廣.
⑶專利技術有明確的法律保護期限,專有技術沒有法律保護期限.
⑷對專利技術的保護通常按《專利法》條文進行,對專有技術保護的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
4.影響專有技術評估值的因素
⑴專有技術的使用期限.
⑵專有技術的預期獲利能力.
⑶分析專有技術的市場情況.
⑷專有技術的開發成本.
5.專有技術權評估需要的資料清單
⑴委託方及資產佔有方的身份證件(單位營業執照證件或個人身份證);
⑵專有技術的總結報告,包括開發歷史、參加人員及開發費用情況;⑶專有技術的轉讓和評估情況,包括:轉讓地區、轉讓方式、轉讓價格、評估時間、評估價值;
⑷專有技術的技術檢測報告、技術鑒定報告;
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⑹專有技術產品簡介;
⑺該技術產品的生產、銷售狀況(包括本技術產品名稱、生產銷售數量、價格);
⑻重要的銷售合同及銷售網路情況 ;
⑼專有技術保密、保護情況(保密措施、合同等);
⑽近三年財務報表;
⑾有關政府批文;
⑿資產佔有方管理方面的資料①企業合同、章程、簡介、企業基本情況表;②企業會計制度或會計核算方法;③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生產經營、勞動管理、工資獎勵、勞保福利及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等);④董事會關於與經營管理和財務會計有關的重要問題的歷次決議及決定。;
⒀評估必須的其它資料
三、 商標權
1.商標概念:商標是商品或服務的標記,是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為了把自己的商品或服務區別於他人的同類商品或服務,在商品上服務中使用的一種特殊標記。這種標記一般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商標是知識產權,是工業產權的一部分。
2.商標分類
⑴按商標是否具有法律的專用權分類。按商標是否具有法律保護的專用權,可以分為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我們所說的商標權的評估,指的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評估。
⑵按商標的構成。按商標的構成,可以劃分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符號商標、文字圖形組合商標、色彩商標、三維標志商標等。
⑶按商標的不同作用分類。按商標的不同作用,可以分為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等。
3.商標權特點:商標權是商標注冊後,商標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權益,它受到法律保護,未注冊的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商標權是以申請注冊的時間先後為審批依據,而不以使用時間先後為審批依據。商標權一般包括有排他專用權(或獨占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繼承權等。
4.商標評估概念:商標評估是根據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標准和規程,運用適當方法,對商標進行確認、計價和報告,為資產提供價值尺度的行為。
5.商標評估的特點
⑴現實性。是指以評估基準期為時間坐標,按這一時點的市場、環境、商標信譽及其預期對資產進行評價;
⑵市場性。是指商標評估是以模擬市場為依據,以商標市場和本金市場為參照系,對商標價格屬性做重新描述;商標的評估結果的有效性按市場標准檢驗;
⑶預測性。是指商標在未來時空的潛能來說明現實、例如用預期收益來反映商標的現實價格;
⑷公證性和咨詢性。公證性是指商標評估行為對於評估當事人具有獨立性,它服務於商標業務的需要,而不是服務於相互矛盾的商標業務當事人任何一方的需要;咨詢性是指商標評估結論是為資產業務提供專業化評估意見,這個意見本身無強制執行的效力。
6.影響商標權價值的主要因素
⑴商標產品歷史收益狀況;
⑵商標產品未來收益能力;
⑶商標狀況:商標狀況必須詳細了解它的影響力、所處市場的狀況、競爭狀況、過去的表現、未來計劃及風險程度等。具體講,有以下七個影響因素:①影響力:影響行業市場的能力。如某一商標為其所處市場的龍頭產品的商標,其價值就比其他普通價值要高。②生存力。即商標的穩定性。那些歷史悠久、消費者信任度高的商標的價值要高。③市場力。指商標的市場經濟狀況。④輻射力。指商標超過地理文化邊界的能力。符合國際慣例和口味的商標比某一區域和地區性商標的價值要大。⑤趨勢力。指商標對行業發展方向的導向及影響力。商標的長期發展趨勢能夠很好地反映其與消費者的聯系和同步性。⑥支持力。指能夠獲得投資及重點支持的商標其價值要大一些。⑦保護力。指商標擁有者的合法權利,即為注冊商標的保護能力。商標受法律保護的深度及廣度在評估商標時很重要。
7.商標評估程序
⑴明確評估對象和范圍;
⑵簽訂評估合同;
⑶指導企業清查、填報資產,搜集准備資料;
⑷現場檢查核實、驗證資料;
⑸編制評估報告書;
⑹評估機構內部審核檢驗評估報告書;
⑺ 評估機構將審定後正式的商標價值評估報告書、專家鑒定證書、證牌送交被評企業。
9.商標評估需要客戶提供的資料清單
⑴企業概況①企業發展歷史沿革、經營現狀及預期狀況。經營業績(特別是近五年),知名度與美譽度;②企業生產經營概況:包括企業主要產品質量、產量、工藝流程、產品和企業所獲榮譽、經濟效益;③企業體制、構成、管理水平、文化素質;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⑵商標概況:①商標注冊的時間、注冊地點、注冊號、保護內容、使用范圍及商標的種類,有無其他商標(包括名稱)②商標的法律訴訟情況,商標的知名度,商標有無參加有關的國際性公約、協定(附件說明)等。③商標的文化、內涵(漢字、拼音、圖形)及有無國際注冊;④商標注冊有關的法律性證件,包括注冊證書、營業執照、進出口許可證、專營權、生產許可證;企業的商標、專利權證書
⑶企業財務以及生產經營資料①前五年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②企業產品質量、產量、工藝流程、出口歷史及展望;③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技術改造計劃、固定資產預計殘值;④企業的經營戰略(長期規劃)。特別是今後五年至十年的長期規劃;⑤今後五年至十年財務數據預測,包括銷售、生產預測;生產成本(製造成本、期間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預測;折舊及稅金;損益預測。⑥國內、國外同行投資收益、平均成本利潤率、資金利潤率;⑦銷售(營業)稅金、銷售(經營)成本、銷售(經營)費用和利息支付(財務費用)占銷售(營業)收入的比列,現狀及變化趨勢;折舊占銷售(經營)成本的不列;⑧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的項目及變化趨勢;⑨企業使用的稅種、稅率;享受哪些稅收優惠;上繳利潤情況;⑩今後五年各年新增投資,各年固定資產凈追加計劃;企業發展受相關行業的影響;購銷合同、合作協議、租約等;企業所持有無形資產的內容、概況。
㈣ 專有技術的產權權屬證明材料有哪些如何取得
世界上的財產可分為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兩大類,有形財產又可分為動產和不動產。動產即可移動的財產,如汽車、傢具、牲畜……。不動產就是永久固定在土地上的財產、如橋梁、土地、房屋……,也稱不可移動財產。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也稱智力成果權,它指的是通過智力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這種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割,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等。所謂財產權是智力勞動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智力勞動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創造,是人的智力成果權,它是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是國際上廣泛使用的一個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