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安全技術交底,到底怎麼交
首先是,安全技術交底原則
(1)根據指導性、可行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原則,提出足夠細化可執行的操作及控制要求。
(2)確保與工程相關的全部人員都接受交底,並形成相應記錄。
(3)要始終與施工技術方案保持一致,同時滿足質量驗收規范與技術標准。
(4)使用標准化的專業技術用語、國際制計量單位以及統一的計量單位;確保語言通俗易懂,必要時輔助插圖或模型等措施。
(5)技術交底記錄(一式三份)應妥善保存,一份交作業隊組,一份交資料員,一份交底人自存,作為竣工技術文件的一部分。
其次,是安全技術交底的形式
(1)書面交底:是最常見的的交底方式,以書面交底形式向下級人員交底,通過雙方簽字,責任到人,有據可查,效果較好。
(2)會議交底:通過會議向下級人員傳達交底內容,經過多工種的討論、協商對技術交底內容進行補充完善,從而提前規避技術問題。
(3)樣板或模型交底:根據各項要求,製作相應的樣板或模型,以加深一線作業人員的理解。
(4)掛牌交底:適用於人員固定的分項工程。將相關安全技術要求寫在標牌上,然後分類掛在相應的施工場所。
以及重點的三級交底
在生產作業前,生產負責人需要對直接生產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的培訓,並通過書面文件方式予以確認;分項工程施工前,項目部應就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第一級為項目施工技術總體交底, 由項目總工就工程總體情況向各部門負責人、分項工程負責人及全體管理人員進行全面技術交底。
(2)第二級技術交底為總工程師或工程部長在分部工程施工前,以各分項工程為單元向分項工程技術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交底。
(3)第三級技術交底是分項工程技術負責人或現場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向技術員、工長或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此外對於整體項目中的重大工程、重要分項工程以及易出現質量通病的工程,應由總工程師親自交底。
最後,是安全技術交底的注意事項
(1)施工隊伍進場後,必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進場。同時必須服從項目部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現場,嚴禁酒後作業。
(3)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不得違章作業,並及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4)安全員須持證上崗,無證不得擔任安全員一職。堅持每天做好安全記錄,保證安全資料的連續、完整,以備檢查。
(5)施工班組在接受生產任務時,安全員必須組織班組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進行安全交底,未進行此項工作的,班組有權拒絕接受施工任務,並提出意見。
(6)安全員每日上班前,必須針對當天的施工任務,召集施工人員,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人員的素質、安全知識,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教育;並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有重大隱患的,報告上級,嚴禁冒險作業。作業過程中應經常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隱患;下班前檢查確認:機電拉閘、斷電、鎖門;熄滅用火;活完腳下清。
(7)認真查看作業附近的施工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檔腳板、立網、腳手板的放置等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驗收合格,是否防護到位。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否則,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8)施工人員在作業中,發現險情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危險區,報告上級解決,禁止冒險作業。
(9)施工現場用火,必須找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辦理用火證,並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
(10)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上級,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貳』 技術交底程序
1、一般採取分級交底,一級交底由技術負責人主持,施工負責人、技術責任人、質檢員、安全員,作業班長參加;二級交底由施工負責人主持,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2、必須採取書面交底,交底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技術注意事項、質量要求、關鍵部位及其注意事項、其它認為應該講清或應該要求的事項。
3、交底完成後,所有參與交底的人員必須進行書面簽字。
4、交底方式,與召開一般會議相同。
『叄』 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
生產負責人在生產作業前對直接生產作業人員進行的該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的培訓,並通過書面文件方式予以確認。建設項目中,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項目部應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礎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對施工方案進行細化和補充;二是要將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項講清楚,保證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完畢後,所有參加交底的人員必須履行簽字手續,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三方各留執一份,並紀錄存檔安全技術交底的作用。
『肆』 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礎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對施工方案進行細化和補充;二是要將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項講清楚,保證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完畢後,所有參加交底的人員必須履行簽字手續,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三方各留執一份,並紀錄存檔安全技術交底的作用。
(4)項目部如何安全技術交底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准,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伍』 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活動必須交待的內容
1、交待清楚工程概況、工程技術措施和需要關注的相關重點。
2、交待清楚施工採用工藝、技術、關鍵工序、機械設備及安全技術措施和注意事項。
3、交待清楚施工存在的難度,重點交待工藝復雜的情況和部位。
4、交待清楚需要注意的工程質量關鍵問題和質量需要控制的內容。
5、交待清楚工程質量檢驗、檢查時,應關注的重點要求和質量檢查活動時需要配合的工作。
6、交待清楚工序交接時,應注意交代的重要事項和崗位職責。
7、向施工作業人員如實告知在施工中存在的施工風險、危險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的實際情況。
8、向施工作業人員如實告知在施工作業中應如何應對危險因素的安全技術及預防措施。
9、向施工作業人員如實告知應如何應對突發事件發生時的應急處置措施和自我保護措施。
10、向施工作業人員交待清楚容易發生事故的作業內容、工序和部位,以及安全防護措施。
開展安全技術交底的活動方法
1、組織與施工有關的人員採用培訓、開會的方法。交底活動應有交底資料、人員有簽到、有現場照片記錄。
2、工藝簡單、危險較大的施工項目,交底活動可與安全培訓活動合並進行。必須向施工作業人員如實告知施工中存在的危險和應對危險的安全技術措施和預防措施。
3、大型工程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活動,由於施工人員多,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項目,分批開展活動;首先對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生產骨幹進行交底,再組織作業人員傳達、討論。
4、工藝復雜、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在交底活動中應進行詳細交待,並組織討論。
5、開展交底活動前,應提前將交底文件下發到班組,可以提前組織生產骨幹討論。
6、應要求作業班組妥善保存下發的安全技術交底文件資料,便於隨時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