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權轉讓怎樣做會計分錄
一、受讓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會計處理。
1.(1)一種情況是受讓方通過公司再支付給出讓方股權款。股權轉讓交割,受讓方匯入公司股款時。
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同時,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出讓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公司匯給出讓方股款時,借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貸記「銀行存款」。
(2)如果出讓方為自然人,且轉讓股款大於出讓方原實際出資額時,應注意轉讓方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公司應予代扣代交。
借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貸記「銀行存款」(轉讓股款——應交個人所得稅)、「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轉讓股款-出讓方原出資額)×20%稅率].
2.另一種情況是受讓方不通過公司直接支付給出讓方的股權款。根據受讓方的匯出憑證及出讓方的匯入憑證與收據。
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出讓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如果出讓方為自然人,且轉讓股款大於出讓方原實際出資額時,轉讓方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應由出讓方自行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納稅申報。
二、受讓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會計處理。一種情況是受讓方通過公司再支付給出讓方股權,
當支付款小於50%股份轉讓協議價格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
當支付款大於等於50%股份轉讓協議價值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同時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出讓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
拓展資料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權轉讓是股東(轉讓方)與他人(受讓方)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的股權轉移。由於股權轉讓必須是轉讓方、受讓方的意思一致才能發生,故股權轉讓應為契約行為,須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表現。
(參考資料 網路 股權轉讓)
② 會計 股東以房屋和部分設備入股怎麼入賬 另一個股東以技術入股怎麼入賬啊 求指點 在線等
借:固定資產——房屋
——設備
無形資產
貸:實收資本
③ 請求會計分錄!公司新開一個項目,公司出資入股佔70%,個人出資入股佔20%,還有一人技術占股10%。急,謝謝
請問是新開一個項目還是新成立一個公司啊?是你們公司的分錄還是要新開的這家公司的會計分錄啊?
④ 公司以技術入股另一個新成立的公司,會計分錄如何做呀
公司以技術入股另一個新成立的公司,會計分錄:
企業可以利用技術入股,其中技術包括: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軟體著作權等,並且技術入股最多能占注冊資本的70%。
會計分錄:
借:無形資產
貸:實收資本
所謂入股又稱股票持有或員工持股,即員工成為所服務企業的股東。員工入股的定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別。狹義的員工入股系指公司為使員工取得所屬公司股票而提供各種便利制度;廣義的員工入股,則為員工持有公司的股票系公司依獎勵、斡旋、援助等方法,做為推進公司的方針或政策的總稱。
開辦費要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好,還是直接就入管理費用-開辦費?
這要看你們執行的是原會計制度還是新准則。如果執行原會計制度,開辦費應計入待攤費用,投產或經營的第一個月,一次性轉入當期損益。如果執行新會計准則,則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無所謂好與不好,對利潤的影響程度差不多。因為沒有經營時,如果計入當期損益,利潤為負,以後年度沖抵利潤;如果計入待攤費用,不影響當期利潤,但以後結轉時還是當期利潤的減項,同樣可以減少當期所得稅。上述對利潤的影響只是時間性差異,不涉及實質。
工資是入開辦費這個科目還是工資?
都一樣的。如果是開辦期,最好計入開辦費。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或 待攤費用—開辦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是當月就要做損益結轉,還是等有收入的那個月才開始做?
如果計入待攤費用,開始經營的月份,就是你說的有了收入那個月一次性結轉至當期損益(管理費用),當月不用結轉。
結轉分錄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待攤費用—開辦費
從哪個行轉哪個行說清楚,舉個栗子,假如工行轉到農行應該是這樣的,借:銀行存款農行 貸:銀行存款工行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方法,核算和監督一個單位經濟活動的一種經濟管理工作。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單位,以憑證為主要的依據,藉助於專門的技術方法,對一定單位的資金運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參與經營管理、旨在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古義是集會議事。我國從周代就有了專設的會計官職,掌管賦稅收入、錢銀支出等財務工作,進行月計、歲會。亦即,每月零星盤算為「計」,一年總盤算為「會」,兩者合在一起即成「會計」。
根據轉讓協議書交易款項通過公司賬戶,比如:舊投資者原投資1000000元,轉上新投者1200000元。所得稅和印花稅由公司代扣代繳,不有涉及其他問題作分錄:
借:實收資本—舊投資者1000000
借:其他應收款—新投資者1200600
貸:其他應付款—舊投資者1159400
貸:實收資本—新投資者10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股權轉讓所得)4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股權轉讓印花)1200
銀收到新投資者款項作分錄:
借:銀行存款1200600
貸:其他應收款—新投資者1200600
轉付還舊投資者款項作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舊投資者1159400
貸:銀行存款1159400
銀付股權轉讓所得部和印花稅作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股權轉讓所得)4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股權轉讓印花)1200
貸:銀行存款41200
企業向其它公司投資時的會計處理:
作為投資方的記賬:
dr:長期投資-XX企業
cr:銀行存款等科目
(用什麼東西投資,就做對應科目) 字串9
作為被投資方的記賬:
dr:銀行存款等
(投資方的貸方科目全部)
cr:實收資本
收股東投資資本時:
借: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等)
貸:股本-某股東(或實收資本-某股東)
金額大記入固定資產,小的話記入管理費用-開辦費
(1)100%收購情況下:
直接增加A公司未分配利潤1300W,長期股權投資——B項目抵消為0,股本——B公司抵消為0,其餘所有者權益項目不變。
(2)50%控股合並情況下:
抵消A公司未分配利潤-2500*50%=-1250W,增加少數股東權益-1250W,其餘所有者權益項目不變。
這是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的做法,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會計處理又會有不同。
借:固定資產清理180000
累計折舊50000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20000
貸:固定資產250000
借:應付賬款3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80000
營業外收入-處置固定資產損益20000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損益100000
⑤ 技術增資怎麼辦理會計事務所可以出評估報告嗎
可以辦理,需要評估機構來出具技術的評估報告。
2006 年 1 月 1 日實施的新《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 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以專利權屬於知識產權的一種,以專利技術入股是法律明 確肯定的形式。專利技術入股,是指以專利技術作為財產作價後,以出資入股的形式與其他形式的財產 (如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等)相結合,按法定程序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經營行 為。新《公司法》對公司出資等諸多領域都進行了大量的修改,所以結合兩者的法律規定,在專利技術入股的操作中需要注意如下幾方面的問題:
1. 以專利技術入股有兩個重要前提,即其一,此專利已獲得國家專利局頒發的專利證書,且仍處於 專利有效期內;其二,以專利技術入股的人必須是是專利的合法權利人。
2、專利技術入股的形式,包括以專利所有權入股、以專利實施許可權入股,還有把專利申請權也視 為專利技術作價入股。以上三種出資形式都是合法可行的,但實踐中對於以後兩種方式出資入股的,在 一些問題的處理上還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礙,比如對於專利獨占實施許可權的評估作價在實踐中不好確定 以及出資義務的完成不容易確定等問題,所以,實踐中很少採用以後兩種方式入股的。在簽訂出資協議時,最好明確以專利技術入股的形式,為了減少糾紛,首當推以專利所有權入股。
3、在以專利技術入股時,還應當考慮到明確技術資料的交接和權利的移交、專利入股方的技術培訓 和指導、後續改進成果的權屬和各方的違約責任等合同條款。
4、以專利所有權入股需完成以下出資手續方可認定出資無瑕疵,首先須對專利的價值進行評估,專利所有權的評估作價雖無統一的標准,但在實踐中可根據技術含量、壽命周期以及周期處於壽命的階段 由專業的評估人士來評估。然後專利權人依據設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專利局辦理專利權轉移於被投資的公司的登記和公告手續,工商登記機關憑專利權轉移的手續確定以專利技術入股的股東的完成股東出資的義務。
5、專利入股需要特別注意專利技術的可靠性和專利權的時效性,由於審批專利的審查員受專利局文獻存儲量的限制和 工作疏忽等原因,給不具備專利條件的技術授予專利權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另外對於實用新型專利和外 觀設計專利是不進行實質審查的,所以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提出宣告專利無效的申請。一旦 被宣告無效就不具備財產權的屬性,就不能作為入股的技術。因此在簽訂協議前對專利進行必要的審查檢索及在合同中約定入股專利被宣告無效或權利終止後股東之間以及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非常必要的。
6.專利入股出資比例提高。我國原有的《公司法》規定無形資產的出資金額不能超過注冊資本的 20%,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對無形資產的比例為 35%。所以過去以無形資產出資的不會成為絕對的控股 股東,在公司治理中只能處於附屬地位。但根據新《公司法》規定知識產權的出資比例最高可達到 70%,可成為絕對的控股股東。以專利技術出資的一方在簽訂出資協議時,應明確公司成立以後,自己的 在治理公司方面的權利與義務,並明確獲取公司利潤的方式。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技術合同糾 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當事人以技術入股方式訂立聯營合同,但技術入股人不參與聯 營體的經營管理,並且以保底條款形式約定聯營體或者聯營對方支付其技術價款或者使用費的,視為技 術轉讓合同。如果以專利技術入股的一方不謹慎考慮此條款內容,可能會導致自己喪失股東的地位。
7、以專利技術入股,不用繳納營業稅。我國的《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無形資產入股,參與接收 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但轉讓該項股權時,應按營業稅的稅目 征稅。
8、以專利技術入股還必須考慮到如何撤資或轉讓股權的問題。以技術入股,出資額是經過專業人士評估出來的確定價格,日後以技術入股一方如想轉讓股權或撤資,如何確定該股權轉讓的價格將會是很重要的問題。建議在製作公司章程時,就明確約定撤股或股權轉讓時,如何計算股權轉讓的價格,避免日後糾紛。
⑥ 技術作為股份如何做賬
按規定應採用《中小學校會計制度》(1998年3月31日 財政部財預字[1998]104號)進行賬務核算,可從網上查閱該法規,會計核算基礎主要採用收付實現制,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勤工儉學收支可採用權責發生制。法規詳細說明了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年終清理結算和結賬、會計報表的編制說明、會計檔案等內容。
學校應根據規定的固定資產標准和分類,一般價值在800元以上的可確認為固定資產,分類應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如:房屋建築物、運輸設備、辦公設備、教學儀器等,並制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固定資產明細核算的依據。
⑦ 公司高管擁有的原始股在會計上是如何入賬的,最好寫下會計分錄。
財政部2010年7月14日印發的《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4號》中規定:「企業集團(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構成)內發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一)結算企業以其本身權益工具結算的,應當將該股份支付交易作為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除此之外,應當作為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結算企業是接受服務企業的投資者的,應當按照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或應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對接受服務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同時確認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負債。(二)接受服務企業沒有結算義務或授予本企業職工的是其本身權益工具的,應當將該股份支付交易作為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接受服務企業具有結算義務且授予本企業職工的是企業集團內其他企業權益工具的,應當將該股份支付交易作為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
從解釋4號的規定來看,國內准則也將大股東低價轉讓上市前企業股份給高管、核心技術人員這一交易作為股份支付來處理。
此外,在中國證監會會計部於2009年2月17日印發的《上市公司執業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問題解答》[2009]第1期中也規定:上市公司大股東將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按照合同約定價格(低於市價)轉讓給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該項行為的實質是股權激勵,應該按照股份支付的相關要求進行會計處理。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及應用指南,對於權益結算的涉及職工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記入成本費用和資本公積,不確認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
⑧ 公司派研發技術員工到其他公司做產品技術指導的收入會計上如何處理
公司派研發技術員工到其他公司做產品技術指導的收入會計上處理:企業可以利用技術入股,其中技術包括: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軟體著作權等,並且技術入股最多能占注冊資本的70%。
借:無形資產
貸:實收資本
技術和專利屬於法律上的無形資產均需要評估以後作價才能作為投資的股本的,而且公司法規定,在公司總的投資額度中,無形資產形成的股份不能超過60%,貨幣資本不能低於30%,所以,需要通過協商確定公司的股權結構。
貨幣資金
以人民幣現金投資,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時間和金額確定入賬。
以外幣投資,應將外幣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入賬。
有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協議約定匯率折算;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算。
實物(固定資產、材料物資):需審計等權威機構認定其入賬價值來核算其實收資本。
無形資產:一般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70%,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入賬。
⑨ 股權轉讓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做賬方法見下面:
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入賬,一般會計分錄:借:實收資本--原股東;貸:實收資本--新股東。股權轉讓款可以不通過公司賬戶。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⑩ 股權轉讓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一是股權轉讓的有關法定手續。我國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公司股權轉讓有關法定手續的規定是:公司股權轉讓應召開股東會進行決議;當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轉讓股份時,必須取得過半數的股東同意;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股權轉讓應獲得政府審批機關同意;國有控股公司股權轉讓應經其政府主管部門和財政、國資主管部門的批准。另外,股權轉讓時,股東轉讓方與受讓方應就股權轉讓的價格、購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時間、轉讓前的公司未分配利潤的享受以及債權債務的責任等四個方面主要事項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轉讓方、受讓方其中一方是國有企業或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投資部門的,轉讓協議應經其政府主管部門、財政、國資部門的批准。
二是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在以上股東會決議及股權轉讓協議中,難點也是容易忽略的問題之一是如何確定股份轉讓價格。實際工作中許多公司在進行股權轉讓時,只以原始投資價值來確定轉讓股份的價值。但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公司在進行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方法有以下幾種:按實收資本賬面價值(即原始投資價值)來確定;按公司所有者權益來確定;按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的公司凈資產價值來確定(評估報告一般應經公司董事會或主管財政、國資部門確認);轉讓、受讓雙方通過談判來確定協議價。上述四種方法中,第三種方法提供了社會公允的股權轉讓價格,最為可取。並且我國有關國有資產管理法規也有明確規定,當轉讓方或受讓方其中一方為國有企業的,股權轉讓時必須通過法定評估機構對公司凈資產進行評估,且評估報告應由主管財政、國資部門確認。
三是股權轉讓的交割。實務工作中,股權轉讓成立日(即股權交割日)的條件一般包括以下幾點:購買協議已獲股東大會通過,並已獲相關政府部門批准(如果需要有關政府部門批准);購買企業和被購買企業已辦理必要的財產交接手續;購買企業已支付購買價款(指以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購股款)的大部分(一般應超過50%);購買企業實際上已經控制被購買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從其活動中獲得利益或承擔風險等。以上第三條是最重要也是最關鍵的股權交割標志。另外,按實際轉讓股款支付是否通過公司分為受讓方先支付股款給公司,再由公司支付出讓方;受讓方直接將股款支付給出讓方。以上方式中,第一種支付方式更規范、更可取,它既反映了股權受讓方對公司的實際出資,又反映了出讓方股份退出公司,收回原出資股份價值的整個過程,因此,股權轉讓是在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下進行的;同時,這一支付方式有利於主管稅務機關對出讓方因轉讓股權而應交納個人所得稅的監管。
四是股權轉讓的會計處理。
(1)受讓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會計處理。一種情況是受讓方通過公司再支付給出讓方股權款。股權轉讓交割,受讓方匯入公司股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同時,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出讓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公司匯給出讓方股款時,借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貸記「銀行存款」。如果出讓方為自然人,且轉讓股款大於出讓方原實際出資額時,應注意轉讓方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公司應予代扣代交,借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貸記「銀行存款」(轉讓股款——應交個人所得稅)、「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轉讓股款-出讓方原出資額)×20%稅率].
另一種情況是受讓方不通過公司直接支付給出讓方的股權款。根據受讓方的匯出憑證及出讓方的匯入憑證與收據,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出讓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如果出讓方為自然人,且轉讓股款大於出讓方原實際出資額時,轉讓方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應由出讓方自行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納稅申報。
(2)受讓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會計處理。一種情況是受讓方通過公司再支付給出讓方股權,當支付款小於50%股份轉讓協議價格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當支付款大於等於50%股份轉讓協議價值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出讓方」,同時借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出讓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受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