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技術入股怎麼防止做好後被踢出局
1.掌握全部或核心技術,甚至是申請專利。100%控制。
2.注意股份的核算防止被稀釋,新進來的資本不能再按照當初以前的技術入股所佔資本完全對等計算,新來的資本與以前同樣數量的資本不是同樣的價值了。
例如,以前100萬中技術股佔40%也就是40萬,現在公司估值1000萬,你就是400萬,再進來1000萬資本是要按現在的1000萬進行計算。
3.這些都是要進行約定的。
B. 小股東如何控制公司經營權
法律分析:小股東控制公司經營權流程如下:
1、方式叫歸集表決權。讓小股東簽署一個授權委託書,將小股東在這家公司的表決權授予給創始人。創始人就可以通過手上聚集的表決權來實現對這家公司的控制。
2、「一致行動協議」。就要簽署這樣一個協議。
3、也是最近比較火的一種方式,就是設置一個持股實體,來持有小股東所持有的股權。
經營權是指企業對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的權利。國有企業財產屬於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企業財產的所有權。國有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商品生產和經營者,作為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法人,則享有充分的、不可侵犯的經營權。
經營權可分為法定經營權和約定經營權,其中法定經營權作為相關法定主義的必然結果,是企業依法律規定而直接取得的經營權,在性質上表現為企業法人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設立是以法人制度的規范化為基礎的。所謂約定經營權是指由兩個以上出資人共同約定創設新的法人所衍生的經營權。它是以平等的商品生產者主體之間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為基礎所發生的經營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C. 有限責任公司中,如何實現股東對於公司的控制
1、股東是否直接參與公司的管理取決於股東個人和公司經營實際,按公司法規定或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有權直接參與公司管理;
2、一般來說股東都直接參與公司管理,因為一般股東入股成立公司是股東自己作為「工作」,在公司中是管理者,是工作人員,是要在公司中拿工資的,也是股東作為公司員工的職業;
3、股東不直接參與公司管理的情況一般出現在股東自己本身有「工作單位」,或不可以從事公司經營活動(如公務員等),但法律沒限制其對公司投資,當然也有的股東不懂經營,或請行家來為公司經營,股東自己不參與。
D. 技術控股,法律問題
是可以的,但是落實的話有些麻煩。
1、首先說「技術」可不可以作為股東出資?
因為《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用「知識產權」作價出資,但是要經評估;如果你這個「技術」有相應的專利,評估起來比較容易;如果你這個「技術」沒有專利,評估起來就很麻煩,你這個事情就落實不了。
《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技術」控股,是否可行?
這個是可以的。可以通過公司章程約定出資額度與持股比例不一致,也可以約定出資額度與表決權比例不一致,這個是法律允許的,但是前提是公司所有股東都有一致性同意。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想法是可行的,但是其中肯定涉及到具體問題,需要專業人士落實。